安樂死和注射死刑,是被執行者確實不痛苦,還是只是爲了讓活著的人覺得他們死得不痛苦?

民民83169747


安樂死和注射死刑,既是減少死者痛苦,也是讓活人減少負擔。兩者並不矛盾。

題主這個詢問本身就有點奇怪。讓死者不痛苦,和讓活人覺得他們不痛苦,難道不是一回事麼。除非刻意欺騙,比如明明死者非常痛苦,但這痛苦說不出來,於是活人以為他們不痛苦。問題是,這個你又怎麼證明啊?這豈不是牽涉到世界可知不可知的層次上了?

下面簡單分析下安樂死和注射死刑的痛苦程度。

安樂死,一般用於那些身患重病,遭受病痛折磨,又無力承受更多積極治療的患者。惡性疾病對人的折磨是很厲害的,而且時間漫長,似乎永無止境。這時候,採用注射藥品的方式,使得病人迅速平靜地失去生命,確乎可以減輕他們的肉體痛苦。當然,這種注射安樂死目前在我國是非法的,畢竟有濫用風險。

另一種消極安樂死,就是放棄一些積極又帶傷害性的藥物,代之以純粹減輕病痛的藥物,這樣,使得患者免除被搶救的痛苦,而縮短生存掙扎的時間。很多醫療方式有利於病人延長壽命,但同時帶來很大的痛苦。這種痛苦不是幾天幾個月的痛苦,而是伴隨到死的痛苦。例如,切除肢體、組織、器官的手術,放療(引發水腫、組織燒傷)和化療(藥物進入身體,殺傷癌細胞的同時殺傷健康細胞),還有如切氣管、插管、人工呼吸、人工起搏、人工血壓等等。這些都是直接施加在病人身體上的折磨。在病人已經搶救難以迴天的情況下,停止這些,可能減少了病人數小時、數天乃至數月的生命,但也減少了這麼長時間的痛苦。

而注射死刑的藥物,大致包括三種,一種是麻醉死刑犯的大腦,使之完全陷入無意識。一種使之心臟驟停。一種使之肌肉鬆弛,呼吸停止。這三種注射下,犯人很快昏迷,然後在昏迷中死亡。顯然,這種痛苦程度比起槍斃、絞刑、電刑之類都是要輕微得多的。


巴山夜雨涮鍋


注射死刑常用的成分是三種液體的搭配:

1.巴比妥鈉:注射適量的巴比妥納後,死刑犯的大腦被徹底麻醉,進入全麻狀態。這時就感覺不到任何疼痛,也不會有緊張。

2.肌肉鬆弛劑:用來麻痺全身的肌肉,使之徹底放鬆。包括呼吸肌也會被麻痺,使呼吸減弱或停止。而且在臨近死亡時,人體會出現不自主的抽搐,肌肉鬆弛劑把肌肉全部麻痺以後也就避免了這種抽搐。

3.氯化鉀:高濃度的鉀離子可以讓心跳驟停,完成最後的“一擊”。隨著心跳的停止,受刑者會很快死去。

瞭解了注射死刑的用藥,大家不難發現受刑者先被深度麻醉,這類似於做手術全身麻醉,所有的疼痛都感覺不到了,也停止了思維和恐懼。

所以,注射死刑的受刑者確實是感覺不到死亡的痛苦。但是在受刑之前,他們得知自己死刑執行日期之後,到徹底行刑之前的日子裡,他們內心裡極度恐懼。而且隨著日期的臨近,這種恐慌會逐漸增強。

雖然死刑過程不痛苦,但是等待自己的死期,卻非常折磨人。這種心裡的折磨足夠讓犯人反思自己犯下的罪過。


菲利普醫生


  看過不少關於死囚的電影,被執行注射死刑的犯人表情平靜,讓我們認為相比槍決和絞刑,注射死刑痛苦小得多,甚至幾乎沒有痛苦。

  實際上,近幾年來,在使用注射死刑比較多的美國,在執行過程中出現失誤,導致死囚在痛苦中死亡的案例不斷出現,引起各方注意和在司法層面的爭論。美國憲法規定:“不得施予殘酷的、逾常的刑罰”。

  反對注射死刑的人認為,注射死刑並不人道,做不到讓人迅速且無痛苦地死亡。特別注射死刑的麻醉藥物計量不好把握,如果操作不當,可能造成死刑犯在清醒的狀態下接受其他注射,不得不忍受其他針劑帶來的劇痛,這就違反了憲法中“不得施予殘酷的、逾常的刑罰”這一規定。

  2005年,俄亥俄州死囚約瑟夫·克拉克的注射死刑的用刑長達90分鐘,克拉克在執行中不斷提出藥物不起作用。2006年,因為藥物沒有注射到血管裡,在佛羅里達州被執行注射死刑的犯人安吉爾·戴斯的行刑時間超時嚴重。2014,俄克拉何馬州死刑犯在接受注射死刑後出現掙扎和喘氣,43分鐘後死於心臟病。2014年,雙重謀殺犯約瑟夫·伍德在亞利桑那被執行注射死刑,行刑應控制在10分鐘,而1小時40分鐘伍德才死亡,伍德的律師稱,伍德在注射後一小時還清醒,其死亡過程十分痛苦。

  但有民調顯示,大部分美國人認為各州應該被允許使用注射死刑,只有五分之一的人認為它是一種“殘酷和逾常的刑罰”,不應被允許使用。


一知


我知道四川槍斃一個艾滋病死囚,醫務人員就像非典時穿隔離度而且是穿了起碼3層,等槍手擊斃後立馬上前檢查,還要手寫資料。人拉走後疾控中心的馬上消毒,地上血跡草地等等。這樣無形中產生的人力,物力資源除了錢外,還給工作人員帶來危險壓力,環境也會汙染…所以注射死刑是對死人最大尊重和對工作人員心裡身體等傷害最小的。可以避免很多意外傷害或危險。死囚的家屬收屍時也不至於看見親人身上窟窿和火藥殘留下燒焦的糊味。中國人講究死者為大,不管生前犯下怎樣罪惡,可人的生命就一次。死亡後行刑的武警需要長期的心裡干預疏導,不是誰都可以在親手殺人後不做惡夢,哪怕是正義是工作需要,對人的影響是無形的是看不見的傷害。


罄竹難書34


作者問這個問題,是想知道注射死刑時候,犯人是否痛苦吧。最早的注射死刑,注射的藥物是麻醉劑,讓心臟麻痺,不再輸送血液,致人死亡。但是在實踐中人們發現,這這種藥物注射進人體,人的心臟麻痺後,由於心臟缺血,人會感覺胸悶氣短,人體肌肉會痙攣,腦電波也有很大波。人在死亡前反應較大,不得不改善藥物。現在注射的藥物中主要有三種,麻醉劑,肌肉放鬆藥物(不讓人體痙攣),鎮靜劑(讓人進入睡眠),這三種藥物按照一定的比例混合後,被注射到人體後,人的腦電波和心電圖都是很平穩的進入直線,沒有太大波動。這說明人在死亡前沒有太大的痛苦,相當於人在睡夢中呼吸和心跳緩慢停止,安樂死亡。


呃滴神呀


被執行注射死刑的人表情都比較平靜,讓我們認為相比槍決和絞刑,注射死刑痛苦小得多,甚至幾乎沒有痛苦。

  實際上,近幾年來,在使用注射死刑比較多的美國,在執行過程中出現失誤,導致死囚在痛苦中死亡的案例不斷出現,引起各方注意和在司法層面的爭論。美國憲法規定:“不得施予殘酷的、逾常的刑罰”。

  反對注射死刑的人認為,注射死刑並不人道,做不到讓人迅速且無痛苦地死亡。特別注射死刑的麻醉藥物計量不好把握,如果操作不當,可能造成死刑犯在清醒的狀態下接受其他注射,不得不忍受其他針劑帶來的劇痛,這就違反了憲法中“不得施予殘酷的、逾常的刑罰”這一規定。



實際痛苦不痛苦只有被注射的人才知道,其它人誰知道呢,又沒親自試過,總得有點疼吧,只是比較輕微。


超級犀利害大俠


以前並不知道我們執行死刑的方式方法,記憶中仍然是槍決,06年時看過一本反腐敗的書籍叫地獄之門才知道進入兩千年後,全國各地都在推行注射死刑的方式,河北第一個注射死刑的案列就是在唐山市的死刑注射車內被灌注藥物的大貪官李真,注射死刑有專門的死刑注射車,注射泵內的藥物可以麻痺神經引起呼吸衰竭使心臟停止跳動,通常就是我們說的猝死。幾分鐘人的生命就會被剝奪。相對槍決來說痛苦小,不會毀壞屍體,也算對死者的尊重以及對死者家屬的尊重。但是藥物的成本還是較高。從人道上來講注射死刑相比槍決和電擊死刑絞刑要人性的多


聯絡員03


首先是安樂死,安樂死分為積極的安樂死和消極的安樂死。在我國積極的安樂死是非法的,因此討論積極的安樂死是否痛苦沒有意義,這裡只討論消極的安樂死。

所謂的消極安樂死,是指對生命垂危的重病患者放棄治療的一種做法。

一般病入膏肓的人在臨死之前都會遭受病痛折磨,而放棄治療也不會因此減輕他的痛苦,從這個意義上可以說,消極的安樂死本身就包含痛苦。當然,消極的安樂死撤除了治療設施,讓病人免除了“化療、放療”等痛苦治療,內心稍微歸於平靜,從這個意義上又可以說,消極安樂死其實是減輕了病人痛苦。

下面再說注射死刑。此前很長一段時間我國死刑都採用槍決,這樣不但會給死刑犯造成痛苦,行刑場面也很殘暴。因此,從1997年開始,我國大部分地區都逐漸採用注射死刑,只有西部少部分地方仍用槍決。

注射死刑本身確實是毫無痛苦的,如果非要吹毛求疵說有痛苦的話,那麼就是注射針管刺入靜脈時如螞蟻咬一下的痛覺了。

注射死刑一共使用三種藥物,即硫噴妥鈉、巴夫龍和氯化鉀。硫噴妥鈉會在短短30秒內讓犯人徹底喪失知覺,巴夫龍則會導致肌肉麻痺和呼吸衰竭,而氯化鉀刺激心肌,使心臟快速跳動,使得其他藥物迅速佈滿全身,起著輔助加速作用。在三種藥物作用之下,犯人會在很短時間內毫無意識地徹底死去,確實是沒有痛苦的。


當然,死刑犯出於對死亡的恐懼,在正式注射死刑時會驚恐萬狀,讓旁觀者以為他很痛苦。


冰焰


死刑必須有一定威懾力,必須要讓人害怕,不然就失去作用了,死刑的目的不是要弄死多少人也不是要怎麼弄死犯人,只是想把一個人的良知控制在一條做人的底線內,是要讓你知道過線就必須死,痛苦的死,毫無尊嚴的死這才是死刑,我看過廣東毒保姆的新聞,毒死十幾人就為了早點拿工資,喪盡天良,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竟然輕飄飄的說了句,我殺人償命,說白了,她一點都不怕,因為比起她用老鼠藥毒死的那些老人,她可以死的更舒服更沒有痛苦。這能算懲罰嗎?這是幫她解脫吧。真是不能理解,竟然還有人覺得注射死刑不人道,犯死刑的人已經喪失人性了為什麼要對他們人道,把人道放在該放的人身上不好嗎?世界還沒那麼美好呢。即使是中國也會有很多需要幫助的人但絕對不包括死刑犯。任何人和組織可憐同情死刑犯那他本身就在犯罪。


微風夜舞


安樂死用來犯人執行死刑用的,國家出於人性化的考慮

以前執行犯人槍決,使用子彈,那樣有點殘忍,和不人道

所以犯人死刑,安樂死,比較人性化

我們不難看出安樂死給犯人減少了很多的痛苦

但是犯人死前的等待是倍受煎熬,死前的恐懼無法言表

犯人知道,他/她,所犯的罪是不可饒恕的

犯人,為自己犯下的罪而感到悔恨

人的一生短暫,有輕於鴻毛,重於泰山,怎樣走人生路?自己選擇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在有限的生命裡,做一些有意義的事情

不求你天天做好事,但請你別做壞事,法律是無情的

你要為你做出的事情付出代價

法律出於人道的考慮,死刑用安樂死,這也給活人是一種安慰

因為法律並不是無情的,雖然你犯的罪大惡疾的事,但是法律還,給你留一些死去的尊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