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更文,咱們來聊聊“官僚制”。
1. 首先看字面意思:“官”和“僚”都是同一種意思,“官吏”。“官僚”是個同義連用詞。
2. 官僚制的最初建立不是在秦始皇統一中國之後,而是在戰國時期。大夥都知道,周朝是中國歷史上時間最長的王朝,從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伐紂滅商,到公元前256年,秦國吞併周王室,歷時將近800年。
周朝又分為西周和東周,西周過後是東周,東周又分為春秋時期和戰國時期。不少人網友會覺得,戰國時期就是東周後期。其實不然,因為東周滅亡的時間是在公元前256年(秦國吞併周王室),然而此時秦還沒有一統六國,戰國要到36年之後(公元221年),秦始皇統一天下才真正意義上結束。
3. What is “官僚制”?
官僚制是從宗法分封制轉變而來的,處理行政事務的不再是擁有封地的世襲領主貴族,而是:
●由君主任命
●領取俸祿
●可隨時罷免
的國家官吏,這麼一種政治制度,一直從戰國時期沿用至今。
4. 宗法分封制向官僚制的轉變,why?
宗法制和分封制其實是互為表裡的,由於篇幅原因,以後有機會咱再展開討論。這裡只挑最簡明扼要的講:分封制是宗法制的在政治制度上的體現。
如何體現的呢?
天子的嫡長子繼承王位,餘子分封為諸侯,諸侯的嫡長子繼承君位,餘子分封為卿大夫,你看,分封制用宗法制也能講得通。
這樣分封的後果就是,這些餘子會互相爭鬥,這個“嫡長子”也就是所謂的中央,就形同虛設了。
在戰國時期,由於各國之間戰火紛飛
強烈需要中央集權來提高行政效率,因此,戰國時期的各國都演變成了這麼一種官僚制度,實行君主集權,提高統治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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