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早酒闖禍,石首「酒中三劍客」進「號子」

楚天都市報10月10日訊(記者高偉 通訊員盧貽斌)石首市有些人愛好喝早酒,美其曰“早起二兩酒,一天昂頭走”。然而,凡事皆有度,喝過了頭便容易失去理智,這不,10月6日和7日,國慶長假尚沒過完,石首市調關鎮、新廠鎮便發生了兩起“都是早酒惹的禍”案件和事件,當事人有的進了拘留所,有的賠錢傷財。

10月6日早7時,家住石首市調關鎮的祁某、萬某、覃某各自從外鄉回家過國慶節,三人相約一起喝早酒。三人儘管都在25歲上下,卻嗜酒如命,喝起酒便忘記南北,人稱“酒中三劍客”。正當他們酒喝高潮時,以前的酒友何某正好經過,也被他們叫到一起喝。喝了一杯半後,何某見他們越喝越剎不住車了,自己又有事,便找個藉口走了。

“酒中三劍客”從早晨一直喝到中午十二時,每人喝了一斤白酒和多瓶啤酒後才下桌。臨走時,他們見到何某的杯中酒還沒喝完,便藉著酒勁罵何某“沒給他們面子”,吵吵嚷嚷直奔何某開的賓館要“問個清楚”。

何某當時不在賓館,“酒中三劍客”便在大廳內大發淫威,先後砸壞三把木椅子,一臺飲水機,損毀三塊大門玻璃,可能酒醉還有幾分明白,價值高的電器都沒敢碰。

石首市公安局調關派出所民警接警後立即趕赴現場處置,當場將“酒中三劍客”帶到派出所,經詳細調查取證,對三名尋釁滋事違法行為人分別處以行政拘留15日處罰。

10月7日11時40分,石首市公安局新廠派出所接110指令稱,新廠鎮紅綠燈路口有人打架。民警趕到現場才發現,這是因汽車鳴笛引發的糾紛。

原來,事發時,45歲的王輝志(化名)喝完早酒後,與幾位親屬來到新廠紅綠燈路口等客車,準備去武漢。這時侯,一輛大貨車正常轉彎,見路口有人,司機便鳴笛。王輝志被後面的喇叭聲嚇了一跳,便趁著酒勁攔住車,朝車門車身踢了幾腳,貨車司機見王輝志氣勢洶洶,便從駕駛室下來,拿著工具錘來壯聲勢,爭鬥中還打了王輝志一下,但王輝志酒壯雄膽,使人高馬大的司機只能步步後退,只剩下招架之功。

隨後民警將兩位當事人帶回所裡,經過民警教育批評,王輝志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向司機道歉並賠償各種損失1000元。達成調解協議後,已是下午時分,武漢也去不成了,王輝志連連跺腳表示“不會再喝酒誤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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