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銀市出台住房租賃新政,「租購併舉」正式落地

白銀晚報記者 喬斌

出租房屋可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承租房屋能享有教育、醫療、社保等公共服務待遇,還能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記者獲悉,為構建租購併舉住房制度,多層次滿足人民群眾住房需求,《白銀市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日前經市政府同意並印發。

白銀市出臺住房租賃新政,“租購併舉”正式落地

根據《方案》,到2020年,全市基本形成供應主體多元、經營服務規範、租賃關係穩定的住房租賃市場體系,基本形成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續的公共租賃住房保障體系,基本形成市場規則明晰、政府監管有力、權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賃法規制度體系,推動實現城鎮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標。

出租房屋可享稅收優惠

根據《方案》,我市將對依法登記備案的住房租賃企業、機構和個人,給予稅收優惠政策支持。落實營改增關於住房租賃的有關政策,對個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徵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對個人出租住房月租金收入不超過3萬元的,可按規定享受免徵增值稅政策;對房地產中介機構提供房屋租賃經紀代理服務,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對一般納稅人出租在實施營改增試點前取得的不動產,允許選擇適用簡易計稅辦法,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同時,對個人出租住房所得,減半徵收個人所得稅;取得轉租收入的承租人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按有關規定,可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從轉租收入中扣除。房地產開發企業利用已建成房屋或新建房屋開展租賃業務,符合條件的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此外,我市還將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力度,按照應保盡保的原則推進政府產權的租賃住房項目建設,保障政府產權租賃住房資金投入和住房租賃管理經費,全面落實相關優惠政策,支持住房租賃項目建設。

租房可享受系列公共服務待遇

可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

為鼓勵住房租賃消費,《方案》明確,我市將落實住房公積金政策,對已繳交住房公積金的白銀職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已承租居住的,每年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另一方面,將推進公租房貨幣化,實行實物保障與租賃補貼並舉,對公共租賃住房房源配租完畢後仍有保障需求的,政府對符合條件的家庭給予租賃補貼。

針對市民普遍關注的租房享受教育、醫療、社保等公共服務待遇的問題,《方案》規定,住房承租人可按照《居住證暫行條例》和《甘肅省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等有關規定申領居住證,享受義務教育、醫療、就業等國家規定的基本公共服務。縣區政府要結合各自實際,出臺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就近入學等基本公共服務政策措施。

擴大增量與盤活存量並舉

閒置商業辦公用房可改建為租賃住房

在擴大租賃住房增量方面,《方案》鼓勵我市縣區積極盤活城區存量土地,採用多種方式增加租賃住房用地有效供應。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鼓勵企業利用自有土地建設租賃住房。

在盤活存量房源方面,我市允許將閒置和低效利用的國有廠房、商業辦公用房按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積率不變,土地用途調整為居住用地,水、電、氣、暖、物業等執行民用價格。

同時,允許將現有住房按照國家和地方的住宅設計規範改建(造)後按間出租;支持住房租賃企業通過租賃、購買等方式多渠道籌集房源;支持個人和單位將住房委託給住房租賃企業長期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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