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掇刀區人民法院攻堅執行難發力,將兩名拒不執行的失信被執行人各司法拘留15日。他們中一人為女性,一人為男性,兩人有一個共同點,就是他們都是找親戚借的錢,最終因拒不還款鬧上法庭,因拒不執行法律確定的義務被處司法拘留。
丈夫借錢不還妻子擔責被拘
王某今年31歲,荊門城區人,她於前些天被掇刀區人民法院法官“請”進了市拘留所,執行15日司法拘留。
“現在這個樣子,只有找對方商談,想方設法還錢。”王某被關進拘留所後心裡很不是滋味,失去自由相當可怕,她渴望早日重獲自由。
王某稱借錢的是她丈夫,法官找不到她丈夫,她要承擔相應責任,被送進拘留所。
幾年前,王某一親戚前前後後借給她丈夫200餘萬元。因種種原因,王某丈夫投資的錢回不了本,以至資金鍊斷裂,無力還債,最終被債主起訴法院強制執行。
王某稱丈夫現在外地,她被關進拘留所後,丈夫聞訊正協調處理此事。
對於法院採取強制措施,王某雖無奈,但表示理解。債務雙方是親戚,她將積極協調,爭取早日處理到位。
借親戚錢不還親戚起訴強執
朱某今年43歲,住荊門城區。數年前找親戚借了83萬元投資生意,因種種原因,他支付一定利息後無力償還。
後來,朱某的親戚將他起訴至法院,他被判處支付申請執行人的欠款。
朱某關掉門店,轉讓生意,賣掉店鋪,償還了部分欠款,但仍欠親戚債主30餘萬元。隨著相應法律程序的進行,朱某被拉入“黑名單”,成了一名失信被執行人。
在此次法院與公安協同攻堅執行難的關鍵時期,朱某在鍾祥一賓館被警察控制,後被移交掇刀區人民法院,他因拒不履行法律確定的義務被處司法拘留15日。
朱某表示將積極協商,擬定還款計劃,爭取早日處理到位。
• END •
莎士比亞在《哈姆雷特》中寫道:“不要向別人借錢,向別人借錢將使你丟棄節儉的習慣。更不要借錢給別人,你不僅可能失去本金,也可能失去朋友”。
不要輕易將錢借給別人,縱然他是你的親戚或比較好的朋友,除非你已不準備他歸還這筆錢,或者這是救急的錢。將錢借給別人,一旦對方沒有償還能力,其結果只能是既失去金錢又失去親戚朋友,使得原本關係很好的親戚朋友關係反目成仇,這樣的例子現實中太多了。
為了日後好相見
為了親戚朋友之間的感情常在
關係再好,也不要輕易借錢
擴散告訴更多人
主編/荊一郎 編輯/小聶 記者/王清華 通訊員/劉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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