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住樓房 買的車位「有點尷尬」

(一)停車擋路 居民進出“側身走”

日照的方先生,最近因為停車位的事情頭疼。別人往往是回家之後沒有停車位,得去搶車位。而方先生呢,買了停車位,但這車停的啊,那叫一個別扭。這車位到底是出了什麼事呢?咱們一塊來看看。

日照市書香河畔小區業主方先生:“關鍵是我這個車位,我這車停著還是不停這,停這裡也不是,不停這裡也不是。天天為這個事操心。”

說著,方先生帶著幫辦來到了自己所在的小區,日照市東港區書香河畔小區的地下停車庫。究竟是什麼樣的停車位,讓方先生這麼苦惱呢?

日照市書香河畔小區業主方先生:“這是我們小區八號樓三單元的電梯,從電梯出來之後,這個是我的車位,車在這停著。要有行人走的話,沒法走,過不去。側著身子走,還有點難度,如果拿著東西,肯定是不方便,出現什麼問題,劃了車了,小孩子磕碰了這個責任誰來承擔。”

幫辦看到,8號樓的電梯出口前,開發商畫了三個車位,方先生的車位在正中間,一旦停上車,出口就被堵得嚴嚴實實。採訪過程中,旁邊車位的業主恰巧回家,見到幫辦,她也對這個車位的設計也非常不滿。

日照市書香河畔小區業主劉女士:“看見了嗎?這就是我的車位,如果停進去的話,前面正好卡在車頭上,旁邊如果他家停下的話,假如抱著孩子的話,都走不進去,況且我要停下的話,打不開車門。”

尷尬停車位 車能停、人難下

說著,劉女士將車倒進了車位。雖然車是停進去了,不過人想要下來,就困難了。

日照市書香河畔小區業主劉女士:“現在已經停好了,我現在下不去車了,車門已經是打不開的了,旁邊也打不開車門,就是這樣的情況,這個車位一點都不合理你知道吧。”

幫辦看到,劉女士的車停穩後,左側與方先生的車只有十釐米左右的空間,右側與柱子也僅有二十釐米的空間。而如果是劉女士先停車,方先生也將面臨下不來車的尷尬情況。

(二)尷尬停車位 車主買時不知情?

這停車位,也真是一絕啊,停上車,人下不來。而且還擋著電梯門口,行人進出也都非常不方便。不過話說到這,我們不禁有個疑問,方先生這車位買的時候,自己都不看看嗎?一說到這,方先生那叫氣不打一處來啊,上老火了。

日照市書香河畔小區業主方先生:“我是2014年7月份買的房,當時這個房和車位是綁定的,住了三年了,今年三月份給分的車位,分完車位以後我一看是在這個電梯門口,停車沒法停。”

方先生的這個車位是以6萬8千元的價格購買的,那麼選車位時方先生一家難道就沒有注意到這個問題嗎?

方先生愛人郭女士:“當時我選這個車位的時候,是選的我這個單元門口對面,但是不知道為什麼我這個車位變在單元門的正門口了。”

郭女士說,自己當初買的是期房,地下車位還沒建好。而自己選的是電梯門對面的車位。在合同上,我們看到車位的編號為01-180號。難道是開放商給錯了車位嗎?隨後,方先生一家找到了書香河畔小區的售樓處。

方先生:“業主說她選的這個車位,不是這個車位是怎麼回事呢?”

日照市東港區書香河畔小區售樓處工作人員 郭英章:“當時的置業顧問已經辭職了,合同的編號就是1區-1-180,籤的合同也是1區-1-180,就是當時她具體選的是不是這個車號已經無從核實。”

在售樓處的這份車位圖紙上幫辦看到,1-180號車位上確實寫著郭女士的名字,而這個車位也的確位於電梯門前。不過在方先生一家看來,就算自己合同上是買了這個車位,但實際停車難的問題,開發商也有義務給自己解決。

方先生先生愛人郭女士:“但是從圖紙上看,這期間是有一塊距離的,是可以出行方便的,但實際上三輛車停上以後,居民側著身都很難出入,我覺著非常不合理。”

日照市書香河畔小區業主方先生:“現在我的要求就是說,我的車位是有產權的,再給我換一個有產權的,就近能停車,不影響出行安全、方便的車位就可以了。”

開發商承諾 提供臨時車位

不過對於方先生的要求,小區開發商方面卻表示暫時不能更改。這是為什麼呢?

日照市東港區書香河畔小區售樓處工作人員 郭英章:“1-180號車位正在辦理產權當中,就是說現在無法更改。”

經過幫辦的協調,小區開發商方面承諾先給方先生調整一個臨時車位。

日照市東港區書香河畔小區售樓處工作人員 郭英章:“到時候我們先給他調一個車位先使用,可以有使用權,到時候產權證下來以後我們再一起解決。”

經過幫辦的協調,開發商給方先生調整了一個臨時車位,先用著。等到方先生車位的產權證下來以後,再進一步協商怎麼換車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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