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改革:公安部指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職責劃入住建部

在黨和國家機構改革中,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職責機構編制近日出現調整。

廣東省雲浮市官方媒體雲浮日報社所屬微信公眾號“雲浮發佈”10月3日發佈的消息稱,9月13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佈了關於調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職責機構編制的通知。

通知稱,根據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經報黨中央和國務院批准,現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職責、機構和編制調整情況通知如下。

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規劃管理職責,劃入自然資源部,不再保留城鄉規劃司,相應核減行政編制20名、司局級領導職數4名(含1名總規劃師)。

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名勝風景區、自然遺產管理職責,劃入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相應核減行政編制2名。

三、將公安部指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職責劃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涉及消防部隊相關人員編制的劃轉待轉隸後另行核定。

上述通知稱,“調整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內設機構15個,機關行政編制399名,司局級領導職數57名。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調整之前,住建部城鄉規劃司的職責包括:擬訂城鄉規劃的政策和規章制度;組織編制和監督實施全國城鎮體系規劃;指導城鄉規劃編制並監督實施;指導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測量、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承擔國務院交辦的城市總體規劃、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查報批和監督實施;承擔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和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制定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標準並監督實施。

根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和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住建部的城鄉規劃管理職責已整合進入新組建的自然資源部,包括住建部在內的多個部門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管理職責已整合進入新組建的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另外,在黨和國家機構改革中,公安消防部隊不再列武警部隊序列,全部退出現役。公安消防部隊轉到地方後,現役編制全部轉為行政編制,成建制劃歸應急管理部,承擔滅火救援和其他應急救援工作,充分發揮應急救援主力軍和國家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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