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級會計實務》教材中的這些小錯誤你都知道嗎?

臨近考試,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針對2018年中級會計考試《中級會計實務》考試教材內容進行答疑,供廣大考生參考。

1.教材第315頁中,(7)調整2×15年2月份資產負債表相關項目的年初數,是否應為2×15年1月份?

答:該例中,由於人民法院的判決發生在2×15年2月8日,因此,在對2×14年年度財務報表調整後,對2×15年2月的資產負債表的相關年初數也應當進行調整,否則,將會與2×14年年度資產負債表產生不一致。

2.請問,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中,購買方作為合併對價發行的權益工具的交易費用,是計入權益工具的初始確認金額還是衝減資本公積?

答:教材第58頁介紹,購買方作為合併對價發行的權益性工具或債務性工具的交易費用,應當記入權益性工具或債務性工具的初始確認金額。

3.教材第279頁【例15-17】中計算應納稅所得額,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收益不計入所得額,則減掉20萬,可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40萬怎麼沒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減去,是有什麼特殊規定嗎?還是印刷錯誤?

答: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在會計處理時確認為其他綜合收益,其他綜合收益並不包含在利潤表的利潤總額當中,因此不用減去。

4.教材第300頁【例17-1】的累積影響數是多少?按照列報前期最早期初留存收益應有金額與現有金額的差額,為何不是-3331105.5,教材上是-4281016.05,求解。

答:【例17-1】編制的是2×18年相關會計報表,由於表17-2、17-3、17-4中的相關局部會計報表只是涉及2×18年初的調整和2×17年的利潤表調整,因此涉及調整的是截至2×17年的累積影響數-4281016.05元。

5.教材第189頁倒數15行“將固定資產公允價值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的差額,作為債務重組利得。”下面例題甲公司利得計算卻不是這樣,怎樣理解?

答:該行表述與該例是一致的。所謂差異,是由增值稅因素引起的。該例中的重組債務賬面價值為含稅價格,即1 100 000元中包含甲公司進項稅額。而甲公司用於抵債的固定資產賬面價值中不含增值稅,其公允價值也不含增值稅。而債務重組利得的計算,在實務中要考慮增值稅因素。

6. 教材第88頁,無形資產報廢時賬面價值是否應轉入“資產處置損益”科目?第88頁最後一行會計分錄仍使用“營業外支出”科目,是否錯誤?

答:根據《關於修訂印發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非流動資產毀損報廢損失等應當計入營業外支出。因此,此處應當計入“營業外支出”科目,不應轉入“資產處置損益”科目。

7.教材第59頁 ,按照目前的會計準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通過抵債、投資、出售等途徑處置,應該將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的差額計入資產處置損益,那麼用無形資產換入長期股權投資,是否應該將59頁的處置損益計入資產處置損益(即將營業外收入改為資產處置損益)?

答:根據《關於修訂印發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處置無形資產,應當將產生的利得或損失計入資產處置損益。教材第93頁第二行介紹,“換出資產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應當視同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處置處理,換出資產公允價值與換出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資產處置損益。”此處應該計入資產處置損益,即將“營業外收入”科目改為“資產處置損益”科目。

8.教材第131頁的【例9-4】中,“計算該債券的實際利率r:59000.....(59000+125000).....”此處的125000是否錯誤,是否應該為1250000?

答:應當為“1 250 000”。

9.教材第149 頁上數第三行“估計2X13年12月31日”日期是不是寫錯了?

答:應當為“2×17年12月31日”。

10.自2017年12月31日開始,非流動資產處置損益結轉到資產處置損益,請問考試時是否按照新規定執行?包括2018年5月1日增值稅稅率的調整,如稅率由17%變為16%,考試是否按照新政策處理?

答:(1)根據《關於修訂印發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的規定,非流動資產處置損益結轉到資產處置損益;(2)對於教材出版後相關稅率發生調整,建議考生在考試時按照試卷中給出的稅率進行計算處理。

11.教材第58頁,購買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中,“購買方作為合併對價發行的權益性工具或債務性工具的交易費用,應當記入權益性工具或債務性工具的初始確認金額。” 是否應為“發行權益性工具作為合併對價直接相關的交易費用,應當衝減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不足衝減的,依次衝減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

答:企業為發行權益性證券支付的手續費、佣金等與發行直接相關的費用,不構成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這部分費用應自發行證券的溢價發行收入中扣除,溢價收入不足衝減的,依次衝減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

12.為什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和損失計入其他綜合收益,而不是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答:對於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金融資產,企業持有其目的往往是雙重的,既有持有以收取現金流量的目的(類似持有至到期投資),又有持有隨時可供出售的交易性的目的(類似交易性金融資產)。因此,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資產負債表上的計量和交易性金融資產相同(以公允價值計量),但在利潤表上類似攤餘成本的計量(使用實際利率法進行利息的計算),因而公允價值變動不體現在損益中,而是體現在其他綜合收益中。

13.教材第117頁表8-5,加權計算後的賬面價值如何計算?

答:以該表中資產組A為例,其加權計算後的賬面計算方法為:資產組A加權計算後的賬面價值=資產組A賬面價值×按使用壽命計算的權重= 4 000 000×1=4 000 000(元)。

14.關於交易性金融資產對於“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的會計處理:《中級會計實務》第127頁,借記“應收利息”或“應收股利”科目;而在《初級會計實務》第66頁,卻要求“不應單獨確認為應收項目,應當構成交易型金融資產的初始入賬金額”。如何理解?

答:以《中級會計實務》的規定為準,該規定與目前企業會計準則及其應用指南的規定相一致。

針對2018年中級會計考試《中級會計實務》考試教材內容進行的答疑就是以上這些了。

2018《中級會計實務》教材中的這些小錯誤你都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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