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變「危商」,朋友圈的寶媽們是否也躺槍?

據說,每一個人的朋友圈

都會有這樣一種人群的存在

從衣服鞋子包包化妝品到水果奶粉美瞳

沒有什麼是他們買不到的

沒有什麼是他們賣不了的

這群人,就是微商

微商變“危商”,朋友圈的寶媽們是否也躺槍?


然而微商盛行的時代

各種危機也伺機而來

一不小心你信賴的微商就成了“危商”

這不,9月19日,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案件中,就有這樣一起“以加盟銷售美瞳的名義”進行詐騙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從6名被害人身上騙取錢款高達16萬餘元!

以案釋法

下面一起來和小編看一看,犯罪嫌疑人胡某是怎麼一步一步將被害人的錢財騙到手中的。

目標鎖定,忽悠全職寶媽賺錢養家

身為兩個孩子媽媽的犯罪嫌疑人胡某深諳寶媽們想要利用空閒時間賺點錢補貼家用的想法,加上自己懷孕期間也加過很多“媽媽交流群”,於是果斷將目光瞄向了在家照顧孩子的全職媽媽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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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代理,躺著賺錢不用愁

胡某在各種寶媽群裡,分別加了王某、潘某等人後,先是以媽媽的身份和對方溝通育兒經驗,以騙取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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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時機成熟時,胡某盛情邀請王某等人加盟美瞳代理,並且還信誓旦旦保證,“你只要在家裡等著賺錢就可以!”胡某告訴王某等人,支付加盟費成為代理商後,無需囤貨、只要發發朋友圈就會有客戶主動聯繫,只需先行墊貨款,等客戶收到貨物並支付貨款給廠家後,廠家會將貨款給到胡某的上級,逐級抽取提成後會連本帶賺一起返還給王某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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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精附體,一人分飾多角

為了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胡某通過註冊不同微信號假扮買家去和被害人聯繫購買美瞳,給被害人營造一種生意火爆的錯覺。而當被害人追問錢款去向時,胡某狡辯不了,便會讓被害人去聯繫她的上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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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胡某又會再申請一個微信號假裝成上級和她們聯繫,一方面安撫受害人,一方面繼續各種狡辯推脫,為自己爭取更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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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敗露,所騙贓款悉數退還

紙終究包不住火,幾名被害人在陸續給胡某匯去數萬元卻依舊不見回報後,終於發現事情不對勁,向公安機關報了案。公安機關很快鎖定犯罪嫌疑人位置,並在2018年2月在裕安區安豪小區將犯罪嫌疑人胡某抓獲,胡某對自己違法詐騙162992元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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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在到案之前,迫於壓力,已償還約30000元錢款。到案後,其母親陳某已幫助其退還全部贓款。

劣性難改,取保候審間繼續行騙

案發後,胡某雖迫於壓力已將所欠贓款全部退還,但在2018年6月20日,尚處於取保候審階段的胡某再次聯繫被害人陳某,以出於內心愧疚,想要彌補陳某為由,許諾陳某“投資1萬,半月返還5萬”。在胡某的不斷勸說下,陳某再次被胡某騙取5000元錢款,也並未如胡某許諾所言進行投資,而是被自己揮霍一空,至今未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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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來臨,精準指控

檢察機關指控:2017年1月至2017年7月,犯罪嫌疑人胡某虛構推薦他人加盟美瞳代理,以收取加盟費、墊付貨款等方式,騙取被害人王某等6人共計162992元;2018年6月20日,犯罪嫌疑人謊稱為被害人陳某投資,騙取其5000元。

以上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該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規定,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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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提醒

互聯網的蓬勃發展,一方面推動了社會的進步,讓普通民眾享受到了網絡時代的紅利,另一方面也讓一些不法之徒有了可趁之機。想要利用網絡行騙謀取利益。

但是網絡並非法外之地,國家對電子商務的管控也越來越正規化、嚴格化,尤其是隨著明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正式實施,電商行業的混亂狀態將得以全面整頓,不論你是微商、代購還是電商都會被稱為“電子商務經營者”,違反法律規定,必將受到嚴懲!(李鑫李勝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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