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前已經有了槍榴彈,爲何日軍還要使用擲彈筒?

許章杭


這個問題我來談談!槍榴彈又稱步槍用榴彈,是一種由單兵使用,利用步槍作為發射裝置的彈藥,其主要作用是在近戰中為步兵提供比徒手投擲的手榴彈射程更遠的壓制火力,可以銜接手榴彈與迫擊炮的火力殺傷範圍,用於殺傷50米至500米範圍內的敵軍有生目標、摧毀敵方工事火力點或輕型裝甲目標。與手榴彈相比,槍榴彈具有射程遠、準確度高的優點,與迫擊炮相比又有便於攜帶、使用方便的特點,只需安裝在步槍槍口上的配適器或榴彈發射器就能使用。槍榴彈出現於一戰時期,到二戰時期已經相當成熟,英美德蘇等主要參戰國都研發了專用的槍榴彈供步兵使用。

二戰時期,美軍士兵使用M1加蘭德步槍發射槍榴彈。


擲彈筒是日本陸軍獨有的步兵武器,甚至被美軍視為“唯一值得評價的日軍步兵武器”。從設計特點和作戰性能看,日軍的擲彈筒更像是一種省略了支架和瞄準裝置,採用目視瞄準、手動發射的輕型迫擊炮,擲彈筒的射角和射向完全依靠人力調整,所以這種武器對於射手的要求非常高,只有通過長期訓練才能熟練使用,因此擲彈筒手通常都是最有經驗的資深老兵,一旦傷亡其他士兵很難替代。擲彈筒和輕機槍是日軍步兵在近戰中的火力支柱,擲彈筒主要提供600米範圍內的曲射壓制火力,在平原及山地作戰中效果非常明顯,是日軍最重要的步兵支援武器之一,裝備量非常大,以八九式重擲彈筒為例,製造了約12萬具,與之相對,日軍十一年式、九六/九九式輕機槍的產量總共也是12萬挺左右,由此可見擲彈筒在日軍中的裝備幅度。

日軍裝備的八九式重擲彈筒,重量4.7公斤,口徑50毫米,最大射程650米。


從上面的描述中,可能給人留下這樣的印象,槍榴彈和擲彈筒的火力範圍有所重合,且槍榴彈使用更加簡便,更便於攜帶,可是二戰日軍步兵大量裝備擲彈筒,卻很少使用槍榴彈,甚至有人認為日軍沒有裝備過槍榴彈,於是也就有了題主這樣的疑問。

其實,日本陸軍同樣研發並裝備了槍榴彈,只不過與其他國家研發專用槍榴彈不同,日軍將槍榴彈和手榴彈結合在一起,採用為手榴彈增加附件的方式,或採用特製的擲彈器直接發射手榴彈,作為槍榴彈使用。日軍於1931年列裝九一式手榴彈的同時,也定型裝備了與之配套的擲彈器,這是一個安裝在槍口上的套筒結構,使用時在九一式手榴彈的後部安裝一個帶有彈翼的尾管,確保飛行穩定性,解除手榴彈保險,安裝在擲彈器上,只能使用木製彈頭的空包彈射擊,射程約115米。不過,由於設計缺陷,這種武器的可靠性很差,常常發生早爆或起爆過於延遲的問題,瞄準困難,而且作戰時需要另外攜帶彈翼尾管和空包彈,臨時安裝並更換彈藥,操作繁瑣不便,且射程較近,因此沒有大量使用。

日軍裝備的九一式手榴彈,該彈還可以作為槍榴彈和擲榴彈使用,圖中彈尾分解的圓柱形零件就是作為擲榴彈時安裝的發火裝置。

九一式擲彈器與加裝了彈翼尾管的九一式手榴彈結合的狀態。

用於發射槍榴彈的木製彈頭空包彈。


針對九一式擲彈器的缺陷,日軍在1939年又配合九九式手榴彈的裝備,研發了一〇〇式擲彈器,採用獨立的發射筒結構,安裝在步槍槍口上方,可以直接裝填九九式手榴彈,免除了加裝彈翼尾管的麻煩,同時,這種擲彈器既可以用空包彈發射,也可以使用實彈發射,更便於實戰運用,並有兩種型號,分別配合三八式步槍和九九式步槍使用。但是,一〇〇式擲彈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依然不夠理想,而且只能在30度以下射角發射,最大射程約110米,而超過這個角度,榴彈在抵達目標之前就會在空中提前爆炸。由於上述缺陷,一〇〇式擲彈器同樣沒有得到廣泛應用。

一〇〇式擲彈器及其攜行袋,最右側為九九式手榴彈。

安裝在步槍槍口上的一〇〇式擲彈器。


1942年5月,日本從德國獲得了毛瑟98K步槍配用的槍榴彈發射器及槍榴彈技術,並加以仿製,以二式擲彈器的名義裝備部隊,與之前將手榴彈兼用為槍榴彈的做法不同,二式擲彈器發射兩種專用槍榴彈,其槍口發射筒內有膛線,賦予槍榴彈自旋穩定的能力,在射程、準確度和威力上均較日製擲彈器優越,被日軍視為本土決戰兵器,由名古屋兵工廠生產,但幾乎沒有用於實戰。

二式擲彈器、攜行袋及其專用槍榴彈。

安裝在九九式步槍槍口上的二式擲彈器。


手榴彈/槍榴彈通用化設計思路導致的性能缺陷是日軍沒有廣泛裝備使用槍榴彈的原因之一,除此之外,擲彈筒既可以發射專用的擲榴彈,也可以發射九一式手榴彈,這種彈藥兼容化設計同樣擠壓了槍榴彈在日軍步兵武器中的空間。早在日軍設計十年式擲彈筒時就要求能夠兼容發射手榴彈,而八九式重擲彈筒繼承了這一設計思路,除了發射八九式榴彈外,還可以發射九一式手榴彈,後者通過彈尾的螺紋凹槽旋入發火裝置,就可以裝入擲彈筒內。在八九式擲彈筒後部的撐杆上有兩套射距調節裝置,分別用於發射榴彈和手榴彈,在使用榴彈時射程範圍在120米到650米,在使用手榴彈時則為40米到190米,由此可見,擲彈筒實際上涵蓋了槍榴彈的火力範圍,因此日軍也沒有必要大量裝備槍榴彈。

八九式重擲彈筒及其攜行袋和配用彈藥。

八九式重擲彈筒使用的八九式榴彈和九一式手榴彈。


綜上所述,日軍沒有大量裝備槍榴彈的原因有二:一是基於手榴彈通用思路的設計的國產槍榴彈及擲彈器性能不足;二是擲彈筒的彈藥兼容性設計使其能夠部分替代槍榴彈的功能,且射程、威力均較槍榴彈更大。


崎峻戰史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日軍的91式手榴彈,可以用擲彈筒發射,可以當做槍榴彈發射,可以作為手榴彈投擲。

但是,擲彈筒發射的射程最大可以到700米,有效射程500米。

而作為槍榴彈發射,最大射程不過80米,射程相差太遠。

即便步兵投擲手榴彈,高手也能扔到60多米,不亞於槍榴彈了。

再說,擲彈筒的精度較高,高手擲彈筒手可以達到百分之七八十的命中率。

而槍榴彈的精度很差,單發命中難度大,多采用數發攻擊一個目標碰運氣。

還有,擲彈筒使用並不複雜,因為擲彈筒有自己的編制,包括擲彈筒手和彈藥手。

優秀射手,一分鐘可以發射數十發擲彈筒榴彈。

而槍榴彈則操作較為繁瑣,有的還要使用空包彈。

關鍵在於,擲彈筒手是專業訓練的,他的任務就是發射擲彈筒,訓練和實戰經驗都極為豐富。

而槍榴彈都是普通士兵玩的,僅僅在國內訓練過一些,實戰經驗很少,實戰效果根本無法和擲彈筒相比。


薩沙


首先介紹一下兩種武器

擲彈筒

這裡我們主要介紹二戰中日軍較為常用的八九式擲彈筒。

八九式擲彈筒是日本陸軍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廣泛使用的榴彈發射器,美軍對此裝備有膝蓋迫擊炮的誤稱。

圖:日軍士兵使用八九式擲彈筒

八九式擲彈筒由十年式擲彈筒改良而成,開發時間在1922年開始,但因關東大地震使得在1922年完成的設計圖以及試製品遭到摧毀,因此開發時間延遲到1923年11月才在密參第262號兵器研究方針命令下在日本陸軍技術本部進行裝備審查,1925年技術本部的測試完成,1926至1930年間在陸軍步兵學校進行測試,並強化了炮身支柱與膛線修正,修正版本於昭和四年(1929年)開始試產,設計於昭和五年4月大致定型,實際量產自1932年至1945年,總共生產了約12萬具。與十年式擲彈筒的差異點在於八九式擲彈筒車上了膛線並且可以使用專對應的八九式擲榴彈,因此在射程以及穩定度上有所提升;此裝備為日本陸軍步兵支援用兵器廣泛配發在各部隊中,一個小隊有2門擲彈筒編制。

槍榴彈

或稱步槍用榴彈、槍口發射用榴彈,是一個由步兵使用,採用步槍作為榴彈的發射裝置的特殊火器。其目的是為了讓榴彈投射到比用手擲出的榴彈更遠的範圍,藉此增強此種武器的效能。步槍用榴彈第一次被廣範圍的實際應用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時期,其後被使用至今。

圖:一名步兵將一枚22毫米槍榴彈裝在由M1加蘭德步槍所使用的M7槍榴彈發射器以上。

其中二戰期間較為常見的為22毫米槍榴彈

22毫米槍榴彈是一種內徑為22毫米的後部尾管式槍榴彈。22毫米的尾管內徑是槍榴彈當中最廣泛使用的標準,並且在後來成為了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縮寫:NATO;法語縮寫為OTAN)的標準。為此,許多步槍的消焰器等槍口裝置的外徑為22毫米,並適配於這些槍榴彈的操作。

第一批利用22毫米槍榴彈的步槍是美國M1903春田(斯普林菲爾德)手動步槍、M1加蘭德半自動步槍和M1卡賓槍,而這些槍型都需要裝上名為槍榴彈發射器的適配器(分別為M1、M7和M8槍榴彈發射器)。

兩種武器的實戰比較

八九式擲彈筒的使用範圍介於手榴彈與迫擊炮的火力空白地帶,射擊範圍為190米至700米間。由於重量輕而且彈藥也便於攜帶,最低操作人數只需要2人,即可攜帶此裝備以及8-18發彈藥(重量6.4-14.4公斤)移動,加上將普通手榴彈加裝發射機構即可使用的功能,在戰術彈性上有很高的評價。類似擲彈筒的裝備不只有日本使用,英國陸軍步兵也配備單兵操作的2英寸迫擊炮,但相比起需要額外攜帶專用彈藥的迫擊炮,擲彈筒仍有它的優勢在。

加上八九式擲彈筒沒有瞄準鏡或是角度器,僅能憑經驗射擊,因此日軍評價“使用擲彈筒要非常精巧的手藝”。其他的毛病還有前期擲榴彈僅有碰撞引信,在叢林中射擊還會因為自然干擾而提前引爆,加上製造工藝技術不佳,因此擲彈筒會因為承受不了發射壓力而破裂,或是因為不發彈留在桶內沒有注意到將擲彈再次擲榴彈而造成的炮身炸燬事件也時而有之。另一方面盟軍對於這種擲彈筒的威脅有著足夠深刻的認識,他們一聽到“朋”的一聲就立刻臥倒,哪怕這東西有時遠在兩百碼外。

雖然在日軍內部評價不高,但是對盟軍而言是威脅性極大的裝備。二戰美軍的單兵曲射火器射程最長者為M7槍榴彈,最長射程為150米,面對熟練使用擲彈筒的日軍步兵,一般掩體無法有效防禦曲射攻擊的擲彈筒,同時擲彈筒的射程又讓美軍無法有效反制,在近戰距離敵軍造成不小的威脅。

除了日軍以外,中華民國也仿製過八九式擲彈筒並在晉系軍閥大量裝備,隨後由八九式擲彈筒改良製造出二七式擲彈筒。

槍榴彈的一大缺點

槍榴彈跟榴彈發射器相比,最主要的缺點就在於較低的準確度,也無法在使用榴彈的期間使用步槍子彈攻擊。這使得榴彈發射器在日後逐漸取代了它,因為獨立的發射裝置(通常裝在步槍底下)使得戰鬥人員可快速在子彈與榴彈兩種攻擊方式之間切換。而且榴彈可長期放在發射器裡被即時性使用;較低的射速也使得發射人員的身體負擔較少,這在槍榴彈上是很難見的。

日軍大量裝備的原因

雖然擲彈筒射程近,威力小,但擲彈筒能有效殺傷在200米到500米內的敵人,有效的彌補了手榴彈和迫擊炮以及92步兵炮之間的火力空缺。

擲彈筒和手榴彈、迫擊炮以及92式步兵炮高低搭配,形成了非常有效密集的火力組合。抗戰中,中國軍隊因為缺乏類似射程的武器,所以吃了日軍不小的虧。連太平洋戰場上的美軍都對日軍的擲彈筒非常頭疼,因為列強中除了日本和德國根本沒人裝備這玩意。當然,美蘇英這種武器先進、火力猛、機械化程度高的國家根本不屑裝備這種低技術含量的小玩意。不過正是由於缺乏同類武器,所以在擲彈筒的火力覆蓋範圍內,他們對躲在坑道和工事裡頻繁使用擲彈筒的日軍非常頭疼。

擲彈筒結構簡單、製造成本低廉,非常適合大規模、快速裝備。日本是個小國,資源匱乏,軍工能力相對較弱,擲彈筒這種生產成本低、生產速度快的便攜式武器自然受到了日本人的青睞。這和日本不熱衷於裝備衝鋒槍一個道理,如果日軍普遍裝備衝鋒槍,日本的後勤根本負擔不起。中國的82迫擊炮雖然性能完勝日軍擲彈筒,但炮彈裝藥是擲彈筒的數倍,而且基層單位裝備數量非常少,有的一個連都沒有一門。而日軍的擲彈筒雖然垃圾,比不上中國的82迫擊炮,但生產成本低、彈藥消耗小,裝備數量大,一個小隊(相當於中國的排)就有2-3門,一箇中隊(相當於中國的連)有6具擲彈筒,基層火力比中國強得多,所以中國軍隊往往被日軍擲彈筒壓制的毫無還手之力。其實,不是擲彈筒有多好,而是擲彈筒對於日本人來說經濟實用,更適合國情。二戰中,日本生產了12萬具擲彈筒,擲彈筒是二戰時日本最成功的步兵武器之一。

擲彈筒屬於單兵裝備,輕便靈活,僅僅2-5公斤重,比很多步槍都輕,即使加上八發彈藥仍然沒有捷克式輕機槍重,一兩個人就能輕鬆搞定一部擲彈筒。擲彈筒手扛著他跑的比步兵還快,可以隨時為步兵提供火力支持,甚至還可以跟隨步兵衝鋒。別看擲彈筒個頭不大,但打擊效果很好。一個熟練優秀的擲彈筒手在射程範圍內,基本是指哪打哪,抗戰中中國軍隊的很多機槍火力點就是被日軍擲彈筒幹掉的,中國軍隊對日軍的擲彈筒非常頭疼。後來中國軍隊總結經驗,開始大規模仿製日軍的擲彈筒,而且研發出壓制日軍擲彈筒的60毫米迫擊炮,這才讓日軍的擲彈筒不再囂張。


史秀


二戰時日軍是同時裝備使用槍榴彈和擲彈筒的。當時槍榴彈基本上都是步槍用空包彈發射,威力和射程強差人意。而且戰鬥緊張時,常有士兵誤用實彈發射,導致槍毀人傷。個人覺得,二戰日軍裝備中缺乏小口徑火炮,手榴彈、槍榴彈不能完全滿足手榴彈與小口徑火炮之間的火力空白,所以大量裝備使用擲彈筒進行彌補。


不開口笑是痴人


1二戰前有槍榴彈,不代表日本有該技術,或者該技術已經成型。

2槍榴彈分改造步槍和加掛榴彈發射器兩種方案,不論哪種,對步槍的準確性有損傷,日本兵以神槍手聞名,不可能使用這種自毀長城的武器。

3槍榴彈後坐力大,手持發射沒有精確度,而一但像機關槍那樣架設,要多負重架設支架。最主要的是步槍變炮了,敵人突然接戰手上沒武器。

4擲蛋筒工藝簡單粗暴,士兵使用容易。槍榴彈工藝複雜,士兵需要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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