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法家事|放下執念 珍愛自己

“他又起訴啦!看來這個男人是鐵了心要跟我離婚了......”文女士拿著法院送達的應訴材料,平靜的翻看著,彷彿早就知道會有這樣一天。這跟她第一次訴訟離婚時的態度有天壤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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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他們第一次訴訟離婚時文女士的反應記憶猶新,“我老公對我發過誓,要對我好一輩子的,我們只是平常的夫妻吵架,不久就會和好,你們不能判決我們離婚!”文女士怒喊著,在知道這是吳先生起訴離婚的材料後,堅決拒絕接收法院送達的應訴文書。庭審時,文女士拿著一把陳舊的信紙,聲淚俱下地念著當年她對丈夫和婚姻的希冀和渴望。她還不顧形象在承辦法官面前伏地哀嚎、撒潑打滾。甚至威脅法官,如果他們離婚,她就去死。只求法院不要讓她離婚,幫她把丈夫找回家。這樣的情形看起來,吳先生彷彿就是文女士生命的支柱,離了他她活不下去。

在婚姻觀上,文女士是個很傳統的婦人,結婚了就不能離婚,無論什麼情況,兩人都不能再分開,如果離婚,那這個妻子就會遭人唾棄,生活無依無靠,沒有活下去的意義。她和吳先生又一個十二歲的女兒,吳先生在外打工賺錢養家,文女士就在家相夫教女,在吳先生忙時,也會幫他一起趕工。不知道什麼時候起,吳先生開始厭煩文女士,逐漸較少在家的時間,文女士心裡清楚,逼問吳先生是什麼情況。一天,吳先生跟文女士提議離婚,文女士反應激烈,吳先生索性不回家了,去了哪裡也不告訴文女士,對女兒也是甚少關心照顧。這樣一年多後,吳先生就起訴離婚了,法院綜合全案情況,第一次判決他們不準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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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女士在收到判決書的時候是心存希望的,她覺得吳先生還會回家。她找到村委會,找婦聯、找公安,找信訪、、、、、、訴說她一個人帶著女兒生活的艱辛,要求他們幫她把丈夫找回來。距離吳先生第二次起訴離婚的這近一年的時間裡,文女士把她能找的部門都找了,也因為找吳先生在派出所打鬧而被刑拘關押。然而吳先生就是避而不見,靜靜地等著六個月過去,再次起訴!

或許是因為這麼長時間的堅持尋夫累了,或許是吳先生的冷漠讓她看透,也或許是身為母親的責任讓她振作,不管怎麼樣,文女士終於理性地對待他們第二次的離婚訴訟。這次庭審,文女士雖然還是不同意離婚,但她還主張了女兒的撫養權、撫養費,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等實際問題,為自己的主張積極舉證,這跟她第一次來法院的時候判若兩人。庭後,她拉著承辦法官,說“他真是無毒不丈夫呀,這麼多年對我和女兒不管不顧!他想離婚,就得淨身出戶!”她還說“女兒不能給他撫養,我雖然之前沒有正式工作,但是我也會做點兼職,只要他能撫養費,我會把女兒照顧的很好。”看得出來,文女士的內心已經能接受她將會和吳先生離婚的事實。這起離婚案件,在承辦法官的斡旋下,最終雙方離了婚,吳先生支付文女士經濟幫助10萬元,婚生女由文女士撫養,吳先生每月給付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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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社會上有很多人會覺得離婚就是失敗,可是一個夫妻感器破裂的婚姻,才是一個暗無天日的墳墓,不僅埋葬了歲月青春,還會磨滅人之心性、對於生活的熱愛與信心。其實,離婚是勇敢的:勇敢地接受愛情的生老病死。這才是一個當代女性,應該有的婚姻態度。就像《如果愛》中說的:“當我們放下過去重新開始,才明白那些痛苦的過往,讓我們成為了更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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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寄語

離婚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心中的那份執念和混蛋邏輯!不管生活的感受是甜蜜還是悲慼,都希望你,能夠隨時保持愛人、愛己的能力,並且活成自己想要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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