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安寧:偷情不能發簡訊

世間有些事情,即便是見不得人的,也有某種禁忌,比如偷情者,最好不要發短信,否則就有可能遭受懲罰。

有一位資深人士告訴我,他的一個朋友,和一名有夫之婦偷情,半夜三更忍不住,總要發幾條曖昧短信,終於有一天,讓對方老公知道了。先是直接打過來電話,他不承認,說是誤發。接著對方直接找到工作單位,鬧得滿城風雨,最後才算接受調解,一方面有經濟上的懲罰,一方面在道德上也十分丟臉。自己的老婆也知道了,可以說是婚姻事業雙歉收。

不單單是發短信,微信上發語音也不可以,因為都可以反過來做為證據。

而正確的做法是,用電話聊天,或者用微信聊天,這樣沒有記錄,被抓包的可能性很小。

當然了,富人們的偷情比較高大上,兩個人都有一部專門偷情的手機,那就幾乎萬無一失了。除非對方的老公是做情報工作的,否則根本查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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