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時
不幸撞到了不守規矩的“汪星人”
主人氣勢洶洶要賠償!
還得再加個精神損失費!
這錢該不該掏?
![醉了,撞上汪星人也要賠償精神損失費?](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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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天,小趙開車出門,突然聽到一聲慘叫,趕緊停車查看。發現鄰居家的一條貴賓犬不知什麼時候鑽到了自己的車輪底下,已經被碾死。看到自家的寶貝死的如此悽慘,狗主人小李當場就把小趙攔了下來,要求小趙賠償損失。
小李
這條狗市場價5000,你再付我5000元的精神損害賠償,一共1萬元,現金還是轉帳?
我的車速很慢,是你沒有牽狗放任它亂跑,才造成了這起車禍。我憑什麼要賠錢?
小趙
雙方爭執不下
來到司法所尋求調解
以案釋法
首先,法律並不支持小李提出的精神損害賠償問題,《侵權責任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精神損害賠償的範圍限定在侵害他人人身權益,自然人的人身權益直接遭受侵害的情況,一般財物遭受損失是不能主張精神損害賠償的。其次,《物權法》第四條規定:“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小李對狗享有所有權,可以向小趙主張要求賠償損失。
此次事故發生在小區內,小趙在駕駛車輛時沒有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但是小李未用束犬鏈牽引小狗,雙方都存在過錯。因此,小趙和小李應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一錘定音
在工作人員耐心調解下,雙方達成協議,小趙一次性賠償李某2500元,當場付清。
大司兄提醒大家
遛狗的時候要拴上束犬鏈
不要隨意奔跑~
開車的時候要提高警惕
避免發生不必要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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