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飛會不會另外開發一款全新的五代艦載機?

信馬由韁


就是傳說中的殲21戰鬥機嘛。這是一款由沈飛研發的,採用常規佈局的第五代隱形艦載戰鬥機,不過它是重型飛機,而不是目前的中型的殲31戰鬥機。

圖為我國新一代航母艦載戰鬥機的設想圖。


在關於我國五代艦載戰鬥機選型的討論當中,存在著殲20和殲31的比拼。兩款戰鬥機各有特點,但他們都不是我國理想的第五代艦載戰鬥機的選型方案,都存在著各自的問題。殲20最大的問題就是它的尺寸過大,在航母甲板上的調度有一定的困難,影響了航母的艦載機的搭載量。同時殲20的氣動佈局不太適合作為艦載戰鬥機,畢竟艦載戰鬥機需要對結構進行加強,而殲20的氣動佈局很難進行結構加強。

圖為央視畫面中出現的殲21戰鬥機的模型。


而殲31戰鬥機存在的問題則是它的體積過小,導致無法在機身前部劃出一個側彈倉來。中型艦載戰鬥機只能兼顧一項功能,比如美國的f35艦載戰鬥機,它的主要功能就是對地對海攻擊。由於體積過小,重量過輕,它們搭載的發動機也一般都是中等推力發動機兩臺,或者大推一臺。沒有側彈倉,發動機的功率有限,就導致他們在空戰當中的表現不如重型艦載戰鬥機。因此對於我國而言,如果要讓海軍選擇一款艦載戰鬥機的話,他們或許會選擇重新開發一款第五代艦載戰鬥機。

我國航母戰鬥群業已形成實戰能力,需要新一代的艦載機來持續保持先進的戰鬥力。


前些時候傳聞說海軍已經就第五代艦載戰鬥機的選型有了確切的規劃,另有消息報道稱,沈飛拿下了第五代艦載戰鬥機的研發方案。而海軍對於艦載戰鬥機的需求一定是重型艦載戰鬥機,畢竟對於航空母艦而言,遠程精確打擊遠比初中的飛機數量要有用的多。因此重新研發一款艦載戰鬥機就成為海軍的必然選擇,而前陣子央視曝光的電視畫面當中,試飛員身後有一個模型,這個模型是一架重型艦載戰鬥機的模型,而且是第五代隱形戰鬥機,被軍迷稱之為殲21戰鬥機。

殲31戰鬥機在未來航母艦載機的選型中雖然處於領先地位,但是他也存在很多問題。


畫面中的殲21戰鬥機,擁有兩臺三維矢量大推力發動機,他採用常規佈局,非常方便在航空母艦上搭載,也非常便於進行結構加強。它的氣動佈局和殲31戰鬥機非常相似,可以將它簡單的看只為殲31戰鬥機的放大型,也就是說殲21戰鬥機就是採用殲31戰鬥機氣動佈局,進行等比例放大之後,換裝更大推力的發動機,並且加裝側彈倉之後,得到的一款重型艦載戰鬥機改善了原殲31戰鬥機的空戰短板。

殲31戰鬥機雖然有一個面積很大的腹部彈倉,但是他卻沒有一個側彈倉。


因此對於我國海軍而言,下一代同殲15戰鬥機進行搭配的,就應該是一款第五代的艦載戰鬥機,而且有很大的概率是一款重型常規佈局的艦載戰鬥機,也就是現在被軍迷們授予代號殲21的戰鬥機,不過結局如何,還是讓我們拭目以待吧。


海事先鋒


對於我國的新一代艦載機,沈飛必須對鶻鷹做脫胎換骨的改進或者研發一款全新的戰機才有機會。

關於新一代航母艦載機的選型可能是目前軍迷間最富爭議性的話題了。在官方基本沒有實錘消息曝出的情況下,坊間對海四代到底是殲20上艦還是31上艦爭論非常大。而且這個話題又夾雜了成飛、沈飛之爭、甚至上升到地域攻擊的範圍,引起陣陣腥風血雨。

關於海四代的選型,筆者作為一個普通軍迷也不知道內情。網絡上一會有人說沈飛以FC31為基礎的版本贏得海四之爭,那邊殲20總師楊偉的一句“殲20未來將系列化發展”也給軍迷留下了巨大的想象空間。

如果只在殲20和FC31之間選一款的話,筆者堅定支持殲20上艦。但是成飛以一款全新研製的戰機參與競標也不是不可能。

支持殲20和支持FC31的兩派攻訐不斷,但是雙方有一個共識就是:無論是殲20還是FC-31,如果上艦的話都要做出重大修改。在這樣的情況下,顯然已經服役的殲20在改裝進度上更有優勢一些。

反對殲20上艦的一方認為殲20在研製之初就沒有考慮上艦的因素。這些人有意無意的也忽視了一個事實:FC-31研製之初也沒有把自己當艦載機考慮。最明顯的一點就是最新版本的FC-31的2.0還是襟翼和副翼合二為一的設計方案,這樣的方案滿足不了苛刻的著艦要求。讀者們可以看看F-35C為了上艦較F-35A做出的改進。而且,

目前的FC-31只有2架,基本就是驗證機狀態,連原型機狀態都沒到。

除了進度上較殲20的狀態差距太遠,目前構型的FC-31在性能上較殲20也差距較大。

這是航空工業對FC-31的對外宣傳口徑,對於這些性能指標筆者不做評價。就說一條:FC-31的機內油作戰半徑是1200公里,與F35一樣。但是想想F35使憑藉了一臺推力和推重比逆天的F135發動機以及肥碩無比的機身才達到這樣的作戰半徑,用兩臺冒黑煙的RD33、機身纖細的FC-31就有如此上佳表現?

實際上對於殲20和FC-31的爭論總會歸結為根本一點:未來中國航母艦載機是需要重型機還是中型機。筆者覺得考慮到世界航母艦載機的發展潮流、中國艦載機未來的作戰需求以及中國航母發展實踐來看,毫無疑問是需要重型機。

殲15D的出現意味著中國航母艦載機未來要進行攻勢作戰,攻勢作戰目標下載荷航程性能優秀的重型機才是正途。即便是考慮防空截擊作戰,殲20那樣能進行大航程超巡的重型機也比溫吞吞的中型機強太多。

所以,FC-31是不適合作為我國的下一代航母艦載機的。但是31這款飛機使得沈飛獲得了四代機的研發能力,而且在殲15這個項目上沈飛也有了寶貴的一手經驗,這就是沈飛的優勢。如果沈飛在FC-31的基礎上通過放大機體(就像米格29之於蘇27),研發出一種採用兩臺渦扇15或者海太行的重型四代機,還是有希望拿下海四項目的。對於接連在三代機和四代機輸給成飛後,海四是沈飛必須要拿下的項目,否則的話可能在先進戰鬥機研製領域徹底出局,我們軍迷也不希望看到這樣的局面,美國波音公司在戰鬥機研製領域出局後,一家獨大的洛馬在F35項目上的表現就是前車之鑑。對於我國航空事業的長遠發展來看,成飛一家獨大不是一件好事,沈飛、成飛之間在良性競爭中互相促進、共同提高,才是中國航空工業的福音。多年來,沈飛因為在幾個項目上表現不佳被廣大軍迷非議,甚至被貼上“沈霍伊”的標籤,而且其“一個型號出了N個院士”的情況也被軍迷所不齒。沈飛需要抓住這個機會一雪前恥。

沈飛加油!


從此蕭郎是路人甲


F31目前毛病:

1.載彈量很小,只有機腹彈倉四枚導彈。

2.航程較短,機體小載油量也小

3.速度不突出

4.隱身沒優勢,

5.電子裝備低配。考慮到成本和與J20分工定位,走的是低配版,電子武器系統性能不高。

你們說這樣一款飛機,你要嗎?難怪個個國家就是缺五代機都不要。

問題在哪裡。。。?核心是設計理念。

五代機來說本來不應該有輕型機概念。傳統三代機由於可以把彈藥和燃油箱掛在外面,只要發動機強,機體小些問題不大。如F16。等

但,五代機不可以彈藥和燃油外掛,全部要內置。這樣機體先天就要求比較大才能滿足性能,如J20就是成功列子。

可能受F35誤導,沈飛也做了一款輕型五代機,以為可以和F35競爭。可是F35的發動機極其強大,只用一臺發動機就解決了動力,剩下空間裝導彈,燃油,電子系統。就這樣F35還損失了超音速巡航和機動性能被垢病。而J31要裝2臺發動機,又是輕型,還要低配電子系統,這樣一來,該機徹底沒優勢了。

歸根到底,五代機先天不能搞輕型化,J31要改為中性機,至少要和其它五代機一樣增加機翼兩個側彈倉,加大航程,高配雷達電子系統。才能和F35一爭高下。


風繼續吹40903150


現在再去開發一款全新的五代艦載機,已經不現實的。這不是中國航空科研能力的問題,而是軍方頭腦是否正常的問題。開發一款全新的戰機,從方案選擇,再到交付部隊,需要十年以上的時間,如今我軍的國產航母馬上海試之時,新的艦載機還要等十年,軍方不會接受航母在十年之內,無艦載機使用的局面。

我們不可能再花10年時間去等待一款所謂全新的艦載機了,蘇15必然要繼續生產,而且在新機服役之前,擔當大任。新機也不能等太久,十年不要想了,也就是5年左右的時間,這就要求不可能重新研發。從時間進度上不許可,成本也不能許可,現代戰機的研發與製造成本太高,全新開發一個型號,成本上太高了,不是十億八億的問題,如果再不能大量生產,那麼成本就更難以承受了。

中國對艦載機的需求有限,也許連300架都不到,出口也別想了,如此一來,單機的研發成本太高了,很不合算了,最好的辦就是利用現有機型,只能在殲20或殲31之間,選一款開發艦載型,在時間與成本上都可以滿足要求,至於到底誰能上艦,這就是看論證與對比的結果了,具體誰與本討論無關。

中國航母建造速度快,第一艘國產航母在2019年才可能需要新的艦載機,第二艘國產航母尚在建造中,2020年以後才可能服役,再生產24架殲15就可以滿足近幾年內的需求了,新艦載機在2022年左右實現交付就可以了。


麥田軍事觀察


有這種可能性,中國會不會另外開發一種艦載五代機,取決於兩個關鍵點:

  1. 現有的兩款五代機J-20與FC-31是否能夠滿足上艦的需求,並且能夠完成改進工作。
  2. 如果以上都不能,那麼是否能夠承受單獨開發一款艦載五代機的代價。

第一點不滿足,第二點滿足,則會另外開發一款全新的艦載五代機。

目前,J-20是否能夠滿足改裝艦載機所需的各項要求不好說,但是很明顯海軍不會對FC-31持正面態度。因為FC-31的作戰半徑小,推重比低,載彈量小。(關於作戰半徑這點,最早珠海航展上的中航工業宣傳口徑是內油1200km作戰半徑,在最近一次航展上已經更改為700km了)

至於J-20的話,本身遠耦合鴨翼飛機在小迎角時就有一些問題,比如小迎角升力係數低。這一點雖然對航母上起飛沒什麼影響,但是對降落是有影響的,需要更大的降落速度,因為速度低了需要更大的降落迎角,容易擦屁股。至於摺疊機翼這個倒不是主要問題,因為鴨翼邊條翼佈局中機翼升力相比其他佈局更集中於內側,機翼外側的氣動載荷並不大,在摺疊機翼的改裝上問題不大。換個角度看,F/A-18那種4.0展弦比機翼的戰鬥機在改裝摺疊翼上都沒問題,J-20在這方面也不會存在大問題。但是J-20很可能在一開始設計時沒有考慮過上艦,不利於改進工作。

但是無論如何一定要強推現在的FC-31都是不妥的。更有可能的做法是將FC-31放大成重型機,採用兩臺大推力渦扇發動機,雖然受制於我國航發的落後FC-31相比F-35在推重比上問題較多,但是如果放大成重型機,推重比方面的劣勢一定程度上可以抵消掉,並且載油量和彈倉容積也會增大,這樣一來也就能解決現有FC-31在作戰半徑和載彈量方面的劣勢。


貞觀防務


開發一款全新的五代艦載機,對於我國來說是不現實的。無論是沈飛還是成飛目前都不大可能。


首先說,我國航母的建造速度確實非常之快,第一艘國產航母即將開始海試,但服役最快也要2018年底,而第二艘國產航母就算現在已經開始建造,2020年之前也不可能服役。所以說,對於艦載機的需求並不大,殲15完全可以滿足要求。

其次,殲15作為我國研製的第一款艦載機,雖然不能說完全合格。但是對於我國目前的情況3來看,已經滿足訓練和使用要求,下一步的目標不可能是研製新型號,而是對其進行改進。從網絡上已經曝光的消息來看也是如此。彈射型的殲15已經完成研發,在地面上進行了成千上萬次彈射試驗,只等彈射型航母服役。



最後一個原因,我國殲15是在俄羅斯蘇33的基礎上研發的,想要跳出俄製戰機的束縛,完全自己研製還不大可能,對於蘇33的技術還沒有完全消化吸收,所以,目前在技術能力上我國也不可能研製新艦載機。

沈飛現在最大的可能性就是能把殲31改造成艦載機,這也是殲31唯一的出路。不然只能是尷尬了。至於說網絡上熱議的殲20上艦,這個就別想了,鐵定不可能。


大寶視頻


圖注:沈飛殲-31技術驗證機

根據目前公開報道,沈飛(瀋陽飛機設計研究所)正在其研發的FC-31(殲-31)第五代中型隱身戰鬥機的基礎上,以“一機三型”為思路,即以殲-31平臺為基礎,開發出海軍陸基型、海軍艦載型和陸基型戰鬥機(也有說法將陸基自用型與外貿型分開,稱之為一機四型)。因此從目前情況來看,沈飛另起爐灶研發全新五代機可能性不大了,沈飛已經將中型五代機殲-31看作是很適合改裝成艦載機的選擇。

而從技術角度來看,由於該機在氣動外形、尺寸大小等方面都與F-35類似,具備艦載使用要求,因此它也被許多航空專家看好將來在航空母艦上使用。而目前起飛重量和使用效能已經接近重型艦載機的中型多用途艦載機,的確是艦載戰鬥機的發展方向。與重型艦載機相比,新一代中型艦載機多用途型更好,而且中型機的尺寸可以搭載更多架戰機,這意味著航母出動艦載機能力進一步提升,航母戰鬥力也會有提升。

從外形上看,殲-31最大的特點就是將隱身設計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其機頭採用平行的菱形結構,機翼前後緣和平尾前後緣均嚴格遵守平行原則,具有良好的隱身能力。從機體看,殲-31十分乾淨平滑,沒有多餘的突起,在設計上非常類似美國的F-22戰鬥機,但由於其機體尺寸小於F-22,因此如果隱身塗料性能滿足要求的話,其隱身性能可能不遜於F-22,而優於F-35戰鬥機。

從氣動上看,殲-31採用了無附面層隔道的DSI進氣道結合進氣道一體化設計,該設計的好處是由於多波系進氣道有利於總壓恢復,進氣效率較高,能保證殲-31的發動機在迎角機動和高低速大範圍內都具有良好的使用環境。同時一體化的進氣道還有利於增升和減小大迎角狀態下主翼的氣流分離,使殲-31具有優異的小速度操控性能和迎角機動性能。該設計實際上能達到與F/A-18E/F“超級大黃蜂”圓形大邊條類似的氣動效果,但在結構重量上卻比“超級大黃蜂”輕不少,對於節省艦載機有限的空重有很重要的意義。從垂尾上看,殲-31採用了V形垂尾,在大迎角狀態下有利於垂尾避開流經機身的氣流,保證垂尾的氣動效率,從而提高飛機的大迎角性能。

與同級別尺寸的F-35戰鬥機相比,殲-31的機身相對較薄,這有利於其減小迎風阻力,提高速度性能。同時由於殲-31不必像F-35那樣兼顧垂直起降功能,因此無需將發動機向前佈置,因此可以將彈倉佈置在機身中心線上,而不是像F-35那樣佈置在中心線兩旁,這有利於其提高武器載荷能力,同時保證足夠的載油空間。因此據外國航空專家推測,殲-31的武器載荷水平可能與F-35相當,內油可能略小於F-35。但仍能保證其擁有不遜於殲-15的作戰航程。


兵工科技


除非沈飛集團已經淪落為“米格公司”那樣的殭屍企業。否則研發新的五代機來證明自己完全是浪費資源。已經問世的殲-20被證明是一款尺寸、性能、顏值都很適合做艦載機的機型,直接將殲-20當做艦載機使用是最經濟實惠的方案。而陸基、海基裝備一體化也不是沒有先例,只要條件許可一切都不是問題。美國的F-35聯合攻擊機項目就是用一款機型開發出滿足三個軍種要求的戰機,這樣做的一個好處就是大大節省研發、採購的經費,同樣的道理中國也應該追求戰機的統一化來降低成本,

就算殲-20無法上艦,殲-31也是一款很好的艦載機型。它的雙發佈局更加安全可靠是海軍艦載機的理想設計,經過不斷修改成熟後的殲-31實在沒有理由被放棄,就算沈飛集團重新設計一款五代機又能比殲-31強到哪裡去呢?殲-31遲遲不能問世應該是技術上的問題,而不是設計因素導致的,因此沒有必要推倒重建。就算沈飛要再次推出隱身五代機也應該和巴基斯坦共同進行。

我們的巴鐵不滿足於梟龍戰機的四代水平,一直吵著要研發隱身版的梟龍-3,但是還沒有哪個國家能把一款4代機改進成5代機,要是可行的話俄羅斯的蘇-35、美國的F-15沉默鷹早都應該實現了,因此沈飛像成飛那樣和巴基斯坦合作研發一款可以當做艦載機使用的5代機是可以接受的。中巴合資的5代機應該完全跳出傳統5代機的思維,研發一款像F-35那樣集多種型號於一身的戰機,滿足自己需要的同時還可以用於和F-35競爭出口,這樣再好不過了。


再者說5代機已經出現超過20年了,現在還要進行同類戰機的研發並不明智,想想剛誕生不久就過時的殲-10和歐洲三雄吧,中國和歐洲都不應該再犯同樣的錯誤,將有限的資源集中起來進行第6代戰機的研發才是最明智的選擇,因此種種沈飛集團不太可能獨立研發新的5代機。(利刃軍事)


利刃軍事


沈飛十三個月搞出殲31,說明沈飛很厲害,計劃外小試牛刀。國家把蘇27項目給了沈飛,沈飛讓中國戰機大踏步追趕30年;國家又把四代機研製交給成飛,沈飛作為替補,殲20橫空出世,從氣動外形看20是過度產品,沈飛五代將看齊世界先進水平。

共和國成立之初,是 沈飛殲5、6支撐空軍脊樑,後援建三線建設建設成飛,沈飛過去一個車間,又把殲7交手把手交給成飛生產,而後8-||空中美男子出世(重型戰機)、殲11A、11B、15、16(載彈量12噸與轟六相等)、11D、31,南海、東海、藏南真正挺起空軍的脊樑還是沈飛重型殲擊機。 沈飛重型殲擊機近400公里超視距進攻,優越的氣動外形,高機動的能力、先進的3D打印、高強度複合材料的應用,沈飛用行動告訴外行不懂讓你們永遠是門外漢。 沈飛共和國嬌子,中國殲擊機制造的搖籃,挺起脊樑漢子。


沉語八卦


沈飛五代機FC-31“鶻鷹”2012年10月31日剛剛首飛的時候,因為據說是沈飛自己的出口型項目,採用RD-93發動機,跟殲-20相比實在差距太大,所以未被大眾認為可以作為我國第二型五代機,更別說第五代艦載機了。不過,隨著時間的推移,“鶻鷹”二號機的大幅改進,明顯可以看出用戶的參與與要求在其中的體現。

在2012年3月2日,擔任“鶻鷹”飛機總設計師的孫聰透露,希望“鶻鷹”飛機未來將和殲-20進行高低任務搭配,保持持續打擊能力,同時也希望“鶻鷹”的改進版能成為中國下一代艦載機。這一席話使得還在沈飛研製狀態下的FC-31“鶻鷹”上艦成為世界上為數不多的五代艦載機的可能性大增。

其實FC-31的性能有些方面和美國現役的第五代艦載戰鬥機F-35C相比更合理。首先,該機的結構要比F-35C要合理。F-35由於要安裝巨大的F-135渦扇發動機而不得不將機身設計得相當粗壯,殲-31是完全按照超音速面積率進行的優化設計。第二,FC-31與F-22、F-35,殲-20等具有同樣優秀的隱身性能。第三,大邊條翼和DSI進氣道設計兼顧了飛機的高速和低速飛行性能,以適應在航母降落時對低速性的要求。第四,該機的全動式尾翼說明其操控系統實現了全數字化。第五,該機寬大的機頭可以容納大型雷達。而我國主動相控陣雷達以及有“梟龍”的出口型號,自用更是沒問題。同樣是沈飛隊殲-16已經標配主動相控陣雷達,艦載殲-15預計也將換裝主動相控陣雷達,第六,該機裝配雙發發動機,就艦載機的動力冗餘度要優於F-35C,近日傳來國產先進中等推力發動機研發成功的消息,這對於“鶻鷹”項目是最大好消息。第七,該機機輪和起落架經過一定的改進後,顯得更為粗壯以便能夠承受巨大沖擊力,這對於有殲-15的製造經驗的沈飛毫無難處。

由此推斷,沈飛研製的FC-31“鶻鷹”可能是最快可以裝備我國新航母的第五代艦載機,面對美軍開始形成戰鬥力的F-35B/C,以及日韓等國準備改裝其小航母型軍艦以裝備F-35B,FC-31加緊轉正,早日成為我國航母艦載機,是避免隔代差距的優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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