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放管服⑦」省廳三舉措持續優化交通運輸營商環境

「深化放管服⑦」省厅三举措持续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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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國辦印發

《關於部分地方優化營商環境典型做法的通報》

黃祥談廳長批示要求:

“要學先進,對標找差距,

創新審批監管方式,優化營商環境,

從我廳的審批管理上下功夫。”

結合工作實際,

省廳提出三項貫徹措施,

持續優化交通運輸營商環境。

「深化放管服⑦」省厅三举措持续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

泉州公路項目前期審批壓縮至法定時限35%以內

1

一是持續簡政放權,激發交通運輸市場活力。重點推進“放管服”和行政審批標準化改革,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再造,工程建設許可、竣工驗收等階段審批事項壓縮至法定時限的40%以內。繼續推進行政審批事項取消下放等工作,切實優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服務效率。

2

二是創新監管方式,營造公平競爭發展環境。進一步細化實化對行政審批事項的監管舉措,鞏固前期工作成果。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探索創建跨部門聯合監管和“互聯網+監管”新模式,強化基層監管能力建設,加快構建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把該管的管到位、管出公平秩序。對新興產業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對涉及安全質量的按規定嚴格監管,對刁難企業和群眾、不作為亂作為的堅決問責。

3

三是優化政務服務,提高為民便民服務水平。按照“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要求,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和“減證便民”行動,進一步梳理審批事項,力爭90%以上事項列入“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辦事清單。大力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交通大數據應用共享,推進行政審批標準化和規範化建設,讓企業和群眾辦事像網購一樣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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