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揭祕:兩年前的「5G投票」,聯想究竟做了什麼?

詳細揭秘:兩年前的“5G投票”,聯想究竟做了什麼?

一件已經在2016年就被蓋棺定論的事情,近日隨著幾篇知乎上的文章,再度吸引了大量“吃瓜群眾”的關注,諸如“5G標準上,聯想為什麼不給華為投票”一類的“驚悚”標題,也成為了外界關注的源頭。但是我們在詳細閱讀了這些文章之後,卻發現作者有大量使用專有技術名詞的情況下,有著“帶節奏”的嫌疑。

而在這篇文章的準備階段,我們三易生活也專門聯繫了高通、華為、聯想三方。截至發稿前,高通和華為並未就此事件進行回應,聯想方面相關人士則表示,“希望業界不要在這個狹隘的層面上評價創新技術”。

首先,3GPP不是霸權組織,更沒有陰謀論

首先,和某些“陰謀論者”的看法不同,5G標準的制定組織3GPP,在華為無線網絡標準專利部部長萬蕾博士(她同時也是華為5G標準Polar碼方案主要貢獻者之一)看來,是一個公正、透明、團結和技術性極強的組織。萬博士曾這樣評價3GPP:“技術是沒有國界的,3GPP之所以成功,就是歸功於它的國際化,它的羅馬論壇式的技術辯論是推動技術優化趨於完善的核心機制。衷心祝願3GPP的全球化的民主精神源遠流長……”

詳細揭秘:兩年前的“5G投票”,聯想究竟做了什麼?

作為這種“透明公開”的直接體現,3GPP每一次的會議都有詳細的記錄可供公開查詢——當然,會議紀要是全英文的,而且動輒數萬字之多。這確實給了一些人斷章取義的機會,但作為一家合格的IT媒體,我們三易生活的編輯也是耐著性子仔仔細細地看完了2016年8月(第86次)、2016年10月(第86次b)和2016年11月(第87次)三次英文會議紀要……終於得以將整場事件以較為明晰的順序,呈現在大家眼前。

2016年8月第一次會議:三種標準被提出,技術爭論很激烈

關於5G移動寬帶 信道編碼的三大標準,爭論的源頭來自於2016年8月的3GPP第86次會議。在這次大會上,LDPC、Polar和Turbo三種編碼方案被正式提出。

詳細揭秘:兩年前的“5G投票”,聯想究竟做了什麼?

從官方會議紀要中,我們可以看到此時三大陣營的支持方和後來流傳的並不一樣。為了讓大家看得更清楚,我們稍微統計了一下:

LDPC方案(第一次會議):高通牽頭,支持者包括三星、諾基亞、中興、聯發科、英特爾、夏普、vivo、OPPO、小米,以及美日韓的主要電信運營商。

Polar方案(第一次會議):華為牽頭,支持者包括華為海思、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展訊、以及少數歐洲和美國的電信運營商

Turbo方案(第一次會議):LG牽頭,支持者包括愛立信、NEC、法國橘子電信(這貨在Turbo和Polar上兩頭下注)等少數代表

值得一提的是,很多人以為3G、4G時代是高通獨霸天下,其實不然——3G、4G時代採用的反而是5G時代“小眾”的Turbo編碼方案,當時的LDPC還處於完善期,而Polar更是還在理論階段……

在這場被很多媒體忽視了的第一次會議上,各方並沒有進行表決。但卻發生了非常熱烈的技術討論。

有趣的是,從3GPP的會議記錄來看,實際上高通、三星、華為、中興、LG等也都並非固執於自己的“陣地”,而是同時參與了多個方案的技術評估和討論。這背後的原因,除了3GPP本身濃厚的技術氛圍外,其實也因為在5G時代,大家基本上都是在技術和專利上“多方下注”。比如高通既有LDPC的部分專利,也有Polar的部分專利,反之,華為主導Polar,也同樣參與了LDAC的建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並不像3G、4G時代那樣存在著明確的專利牆或者獨佔情況。

2016年10月第二次會議:投票開始,聯想出場?

在這次的會議上,上次提出的三種5G編碼方案的技術爭論仍然在持續,但是和第一次會議相比,第二次會議發生了大量的“變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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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陣營相互“挑刺”的密密麻麻的記錄……

其一,是三種方案的支持者開始相互攻訐,從單純炫耀自身技術的先進性,變成了指責其他方案的技術短板,在這個過程中,LDPC的確在技術層面上佔據了上風。

其二,是三種方案本身的支持者陣營發生了很大的改動,具體來說如下:

LDPC方案(第二次會議):華為、高通、NTT、三星、愛立信、LG、NEC、索尼都為之站臺

Polar方案(第二次會議):只剩下了華為、華為海思

Turbo方案(第二次會議):已經基本沒有支持者了

在各方唇槍舌劍一番之後,會議的議題就此發生了關鍵性的改變:從到底是要哪一種5G數據編碼方案,變成了大家到底需要幾種5G數據編碼方案。而這一次,也正是在網上被傳得神乎其神的“第一次投票”。

這個時候,各方陣營再次發生了奇怪的分裂:

詳細揭秘:兩年前的“5G投票”,聯想究竟做了什麼?

1.只需要LDPC:愛立信、索尼、夏普、諾基亞、三星、英特爾、高通、聯想、富士通、摩托羅拉移動,再加上幾家日韓為主的電信運營商

2.只需要Polar:華為

3.需要LDPC,但也兼顧Turbo碼:LG、IMT、NEC、富士通、法國橘子電信

4.需要LDPC,但也兼顧Polar碼:中興、聯發科、努比亞、小米、OPPO、展訊、再加上其他幾家。

由於“唯Polar派”只有華為一家,到了實際的投票階段,華為主動棄權。此時陣營1和陣營4幾乎旗鼓相當,最終的結果是兩邊暫時各讓一步:初步決定在5G數據傳輸的“長碼”部分使用LDPC,同時留下了一部分“短碼”空間待定。至此,LDPC可說是小勝一場。

在這次的投票中,聯想是否有表態支持LDPC?顯然是有的,但是從整個陣營分部來看,這種表態對於投票結果是否有決定性影響呢?應該說,沒有。至於為什麼筆者敢肯定沒有,大家只要知道3GPP的投票並不是“一人一票”,而是有權重的概念,應該就能明白了。

2016年11月第三次會議:塵埃落定,團結的勝利

在上一次的會議中,已經決定了5G移動寬帶的數據傳輸部分部分採用LDPC方案,從而留下了兩件事待定,一是數據信道中,“剩下的部分”採用何種方案,另一點則是除了數據傳輸之外,用於網絡控制的信道採用何種方案。

由於LDPC在前一次的會議中,已經拿下了5G移動寬帶數據信道的大部分份額,因此,在剩餘的“短碼”部分,競爭就變得異常激烈了。這一次,除了沒什麼存在感的Turbo碼陣營之外,LDPC和Polar碼陣營都拉上了大量“盟友”,概括如下:

詳細揭秘:兩年前的“5G投票”,聯想究竟做了什麼?

LDPC方案(第三次會議):三星、阿爾卡特朗訊、上海貝爾、愛立信、英特爾、三菱電子、摩托羅拉解決方案、NEC、諾基亞、KDDI、高通、夏普、SK電信、NTT Docomo、T-Mobile、Verizon……總共約33家

Polar方案(第三次會議):華為、華為海思、宏碁、ADI、貝爾移動、博通、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聯通、聯想、Marvell、聯發科、摩托羅拉移動、努比亞、OPPO、東芝、vivo、小米、中興……總共59家。

可以看到,由華為主導的Polar方案這次明顯是有備而來,而且聯想也的確在這一輪投票給了華為沒錯。但是,由於Polar的支持者們所佔的投票權重不夠高,因此最終結果還是由LDPC碼拿到了5G移動寬帶數據信道的全部份額。

這樣一來,Polar碼唯一的希望就只剩下5G移動寬帶控制信道一途。在最終的這一次表述和投票中,中國企業(包括聯想以及其他的全球盟友們)展現了真正的團結。對於這段歷史,來自中國臺灣省的數名參會代表有著生動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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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從技術上來講,5G數據信道追求的是傳輸速率,主要都是大型封包,這一塊LDPC的性能的確有明顯優勢(這也是為何第一次投票,LDPC極其順利拿下數據信道長碼部分的原因)。而對於5G控制信道來說,本身傳輸的數據量小,比起速度更注重可靠性,就恰好是Polar碼的拿手部分了。最終,Polar碼在本身有技術優勢,加上中國廠商們的集體支持下,成功被確立為5G移動寬帶控制信道的國際編碼標準。這,就是近日又被炒作起來的,2016年3GPP三場會議的完整過程。

那麼,關鍵的問題來了,聯想扮演了怎樣的角色?

用最簡單的一句話概括的話,其實聯想在整個三場會議中,基本上沒起到什麼作用。它並沒有獨自發表技術成果。也沒有獨自為某一個標準站臺。

而從三次投票的結果來看,聯想參加了全部的三次投票,在第一次投票(究竟一種還是多種編碼制式)的時候投給了LDPC,之後的兩次投票(數據信道短碼制式、控制信道制式)中則全部投給了Polar。總結一下就是:聯想在大家都不看好Polar的時候,選了高通和華為當時都力挺的LDPC,而在中國企業團結起來支持Polar的時候,也跟著一起挺了一把華為。

詳細揭秘:兩年前的“5G投票”,聯想究竟做了什麼?

這個結果,其實就能看出和互聯網上瘋傳的某些說法,其實是有著很大的差異的。

就在12日早間,聯想官方發表了正式回應,主要表明兩點:

① 聯想及旗下的摩托羅拉移動,在相關投票上所投的都是贊成票;

② 聯想一直支持中國5G技術的發展,並全力推動5G技術和相關產品的研發。

或許,比起單純的diss聯想或者舊事重提,這樣的結論更加真實客觀,無疑也更加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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