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 「山竹」啓示錄:意外總是不期而至

號稱本年最強的颱風“山竹”(強颱風級)於16日17時在廣東臺山海宴鎮登陸,登陸時中心附近最大風力14級(45米/秒,相當於162公里/小時),中心最低氣壓955百帕。颱風所過之處一片狼藉,彷彿災難片一般。

幾噸的貨車,被輕易吹倒;

屋頂被狂風捲走;

平時轉一圈需要17分鐘的摩天輪,現在轉一圈只需20秒。

颱風 “山竹”啟示錄:意外總是不期而至

截至昨晚8時,颱風“山竹”導致廣東省2人死亡,18人受傷。超強颱風不僅帶來人員上的傷亡,還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

據初步不完全統計,廣東省超過20萬人受災,直接經濟損失超過2億元。那麼,這麼多的損失,會有賠償嗎?誰來賠償?

一般來說,自然災害沒有加害人,沒有責任主體,在法律上就不存在賠償問題。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如果我們在街上行走,某商場的戶外廣告牌因年久失修而脫落,致使路過的行人受傷或死亡,商場方面就應當進行賠償,因為責任主體在商場;而在山間行走,遭遇山石松動墜落,致使山下行人受傷或死亡,就無從追償,因為沒有責任主體。

颱風 “山竹”啟示錄:意外總是不期而至

像颱風、暴雨、地震這樣的自然災害,屬於不可抗力因素,由此帶來的人員與財產損失,是得不到賠償的。雖然相關部門會實施救援,社會各界也會施以援手,但都屬於救濟範疇,與賠償有著本質上的區別。

但是,如果參加了商業保險,那麼自然災害所帶來的損失,如果在合同範圍內就可以獲得賠償。具體有以下幾種形式:

一、 車險

自然災害發生後,車總是最倒黴的,不是被淹就是被砸,因此車險顯得尤為重要。新車險條款已明確表示,因颱風在內的自然災害而導致車輛受損可以獲得賠償。

這裡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對於涉水造成的發動機損壞是不在車損險的保障範圍內的,這種情況只有購買了涉水險,保險公司才會賠付。

但如果車輛在水中熄火後二次啟動造成發動機損壞,即使已經購買了涉水險,保險公司也是不賠的,因為這屬於人為因素。

另外,如果因為暴雨或者落水,車輛出現故障車門無法打開,這時擊碎車窗逃生,保險公司也會進行理賠。

颱風 “山竹”啟示錄:意外總是不期而至

二、企財險或家財險

颱風往往伴隨著暴雨,城市內澇,底層房屋被淹再所難免,此外還有部分房屋因狂風而倒塌……對於這些情況,企財險、家財險能提供有效、及時的經濟賠償。

對於投保企財險的臨街商鋪、公司等,如果遭遇了水浸應標示出最高水位,並記錄所有的損失。如果購買了相關保險,需要將遭受的損失和預估金額告知保險公司,在和保險公司聯繫之前,切勿丟棄任何受損的物品。

而對於投保家財險的家庭來說,應先了解清楚險種的除外責任、除外承保財產的範圍,並仔細研究保單提供的保障是否適合自己的需求。

颱風 “山竹”啟示錄:意外總是不期而至

三、人身保險

遭遇颱風,高空墜物、觸電、水淹等意外情況時有發生,人身安全受到巨大威脅。而在大部分的人身保險條款中,颱風並沒有列入免責範圍內。颱風帶來的人身損害,都是屬於可保風險,人身險產品大多可進行賠償。

意外身故、全殘——定期壽險、意外險均可賠付。

意外傷殘——意外險按傷殘等級賠付,如果達到重疾險賠付標準,重疾險也會賠付。

意外醫療——因為颱風導致的意外醫療花費,意外險、醫療險均可賠付。

雖然颱風造成的意外風險屬於人身險的責任範圍,但投保人身險也需注意看清條款,看清保障責任和免責條款。

颱風 “山竹”啟示錄:意外總是不期而至

有的意外險保額很高,但這個保額只代表了身故時可獲得的保障,大部分意外都會帶來醫療費用的支出,而保額高的意外險並不代表醫療保障方面的保額就高。有些意外險是專項的,比如交通意外險,是不保這類颱風造成的意外風險的。

定期壽險一般保額很高,但是隻管身故或者全殘。其他的傷殘,醫療險都是不管的。人身保險四大塊,各有其核心特點,互相補充。

颱風 “山竹”啟示錄:意外總是不期而至

四、旅行險或航班延誤險

對於商務人士來說,颱風對他們的影響更多是體現在因航班延誤而影響工作上面。此時可以投保航班延誤險減少相關損失。例如此次颱風“山竹”造成了華南部分地區航班取消或延誤。

五、 農業險

自然災害中農作物因其自身特性往往會面臨較大的損失,此時農業險的必要性得以充分體現。投保農業險後,在遭遇如颱風等自然災害而造成農作物減產時,可以獲得充分保障,減小損失。

此外還有專門的颱風險,其保障範圍基本在責任框架之內組合,這裡就不專門列舉了。

颱風 “山竹”啟示錄:意外總是不期而至

總之一句話,做好風險管理,方可有備無患。

最後祝福廣東的朋友們能安然無恙,平安的迎接中秋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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