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圍牆引起了同村鄰里的鬧心情緒,法院判決拆除後卻拒不執行。
7月17日上午,田林縣人民法院依法對一起相鄰通行糾紛案進行強制執行。執行幹警合力推到圍牆還給村民一條暢通的道路。
覃某和羅某是同村鄰居,自古以來就有一條公共通道從原告、被告家門前經過並通往村部。但羅某於2017年3月份無故用水泥磚砌起一道圍牆堵住了該條公共通道,致使原告覃某及其他村民的往來通行極為不便,同時也激化了鄰里的矛盾。經司法所和派出所多次調解後,羅某仍沒有自覺拆除圍牆恢復通道。故覃某將羅某訴至田林縣人民法院,經法院審理後,判決被告羅某自行拆除圍牆。然而判決生效後,羅某仍未自覺履行義務,覃某遂向法院申請執行。
圖為“擋路”的圍牆
圖為執行幹警正在進行拆除工作
執行法官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後,多次與被執行人羅某溝通,羅某態度強硬,拒不履行。為暢通村民正常出行通道,維護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我院執行幹警到現場實地勘察, 決定採取強制執行。烈日當頭,幹警們拿起錘子等工具,經過一個小時的拆除工作,成功將圍牆拆除完畢。執行法官合力為村民還原了一條暢通的道路,用行動彰顯出執行攻堅的強硬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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