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爲什麼不在相信一見鍾情?

我們為什麼不在相信一見鍾情?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慢熱的愛情漸漸被淘汰,取而代之的是各種相親、聯誼、交友軟件。因為有機會認識更多人,有機會嘗試,我們希望更快找到愛情,更高效地迅速匹配,把更多精力放在“找到對的人”上,而不願意跟一個人發展愛情,浮躁的愛情觀幾乎覆蓋了大街小巷所有男男女女身上。事實上如何才能產生愛情?不否認一見鍾情的確是在一起的方式之一,但是沒有足夠的時間去了解一個人,沒有足夠的耐心去彼此磨合,這樣的愛情基本註定就是短暫的。我見過很多一見鍾情的情侶,他們會在地鐵站相遇,會在等紅燈時對視,會在商店裡偶遇,他們的故事聽起來浪漫又命中註定,但往往,不過多少時間又以“我太不瞭解你,你讓我感到陌生”作為終結。

我們為什麼不在相信一見鍾情?

簡單粗暴的來說,一見鍾情不過就是見色起意,“命中註定”簡直就像愛情裡的謊言。很多時候,我們太過於相信命中註定,忽略了情感中最重要的元素:時間

我們把將兩個人吸引到一起的因素分為三種:

第一是外形吸引,簡單來說我會一眼愛上一個穿白襯衣拉大提琴的男人,這樣的外形深深吸引這我,推動我去靠近他;

第二是特質吸引,比如我喜歡畫油畫的男孩子,如果遇到一個對藝術充滿天分的男人我可能會深深陷入他這樣的特點上;

第三是相處吸引,或許他不穿白襯衫不拉大提琴,對藝術也一竅不通,完全不符合心目中的男神形象,但慢慢地喜歡他優雅的舉止,喜歡他深邃的思想,做飯好吃或是每次逛街拎包……總之通過長時間的相處,因為他的性格,行為而產生了愛慕。

我們為什麼不在相信一見鍾情?

現在告訴我,哪一種更靠譜?前兩個依照一面之緣,長得帥卻是個性無能,是藝術家但是戀童癖;有高挺鼻子的是個同性戀,很厲害的IT精英是抖S;六塊腹肌的會家暴,成功企業家卻是媽寶男……這樣的可能能實在太大了。

我們為什麼不相信一見鍾情?國外一則男士香水的廣告:一個女孩和兩個男孩,女孩看電影時男孩甲欣賞同樣類型的電影;女孩健身時男孩甲同樣在俯臥撐;女孩收拾房間時男孩甲也在花園除草……女孩與他有一樣的愛好一樣的生活模式,一樣的習慣。一天女孩出門時男孩甲同時出門他們在拐角相遇,相遇然後錯過。而男孩乙在她們看電影時打遊戲,在她們健身時吃薯片,在她們打掃衛生時聞了聞臭襪子丟到了一邊……後來他噴了香水同時出門,在轉角遇到了女孩,女孩聞到了香水,露出了一見鍾情的目光。

我們為什麼不在相信一見鍾情?

“只要找到那個人,愛情就一勞永逸了”。這是一種偷懶想法。大多數天生一對的關係,是正確地付出了足夠多的時間。很多漫不經心,背後是對時間的輕視。為什麼我們不相信一見鍾情:·人會本能的製造假象,其實沒有你看到的完美。

就拿你自己說,除了下樓取快遞和見閨蜜見父母,你什麼時候見人是不化妝的?去相親要化妝,要化的親孃都不認識;交照片,要P的自己都認不出來。平時邋邋遢遢的時候,頭髮亂得像雞窩,臉油得像鏡子,看腦殘韓劇哭得鼻涕眼淚一把抓……這樣的時候,更接近自然狀態的你,什麼會時候呈獻給初識者?正常人都不會。

我們為什麼不在相信一見鍾情?

說得誇張一些,你一見鍾情的東西就像一個男人一見鍾情了你的假睫毛,你的內增高,你的假髮帽一樣,都是捉摸不定的東西。而我們在一起往往不適合優點在一起的,我們要忍耐缺陷,所以我們是在和一個人的缺點打交道:他脾氣不好,他沒責任心,他花心,他不重視我的生日……這些東西都是要時間,長久的相處才能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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