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0个小知识,您知道吗?

扩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0个小知识,您知道吗?

“扫黑除恶”斗争是哪一级部署的?

答:是党中央部署的。

“扫黑除恶”斗争开展几年?

答:开展三年。2018、2019、2020共三年。

“扫黑除恶”斗争的目标是什么?

答:让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

让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

让社会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明显提升;

让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社会环境明显净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

答:“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

“扫黑除恶”斗争主要打击哪几类“黑恶”势力?

答:重点打击“十类”黑恶势力:

1、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

2、以各种名义,在工程建设、棚户区改造、征地拆迁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阻拦施工建设等破坏投资环境的黑恶势力;

3、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4、以公司、企业等经济实体为掩护,通过高利放贷、恶意逃债、虚假诉讼等手段,借助“套路贷”、“现金贷”、“校园贷”等方式,巧取豪夺经济利益的黑恶势力;

5、在交通、建筑、矿产等领域行业垄断经营、强揽工程、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公共生活秩序的黑恶势力,特别是石油、煤炭等矿产资源开采区域涉及暴力抢占、强迫买卖、强行挡路、敲诈勒索、非法开采和收取“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6、采取“职业化”、“组织化”方式,蓄意滋事,插手医患、交通事故、安全事故、债务纠纷、邻里矛盾等,聚众堵门、堵路的闹事团伙,替人摆平事端的“地下出警队”等黑恶势力;

7、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8、由黑恶势力操控的黑导游,及其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9、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10、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

什么样的组织是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答: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有四个方面的特征:①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②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③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④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什么是“恶势力”?

答:《刑法》这样解释: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答:“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哪十类人不能进村“两委”班子?

答:①被判处刑罚、现实表现不好的;②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村霸”村闹、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的;③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④受到党政纪处分尚未超过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⑤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违法手段参选的;⑥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⑦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⑧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⑨原村(社区)干部近3年内被责令辞职和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的;⑩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等其它不宜提名的。

可以通过哪些途径举报“黑恶”势力?

答: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拨打“110”或采取电话举报、网络举报、来人举报等方式向遵化市公安局或各派出所举报、提供线索。

扩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0个小知识,您知道吗?

邮箱:[email protected]

电话:0315-6616585

总编:缪振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