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里不給員工交社保還讓簽了一個所謂的放棄書,應該怎樣維權?

皮皮蝦5554


廠裡不給員工繳社保還讓簽了一個所謂的放棄書,應該怎樣維權?

首先告訴題主,廠裡不給員工繳納社保本身就是違法的,還讓員工簽訂一個所謂的不繳納社保的放棄書,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員工遇到這種情況不要被公司嚇倒,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起訴,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提起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我國勞動法明文規定: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這說明,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不但是用人單位的強制法定義務,也是勞動者的強制法定義務,不得以任何形式逃避和放棄。用人單位要求員工簽訂的《自願不繳納社會保險放棄書》,內容違反了國家的強制性規定,且直接損害了國家社會保險基金的利益,所以是違法的,一點法律效力也沒有。

當職工遇到這樣的事情,可以先向工廠宣傳《勞動法》、《社會保險法》和《勞動合同法》的法律法規,向工廠宣傳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保費的強制法律性,講清楚讓員工簽訂所謂放棄書的錯誤性。

如果工廠不聽勸阻,仍然我行我素,員工要注意收集好有關證據,比如放棄書的原件及複印件、工廠的花名冊、廠牌、證人證言等,然後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要求工廠為員工繳納並補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監察或仲裁部門接到員工投訴後,會立即著手調查,如情況屬實的,會馬上下達整改通知書,強制工廠限期整改。.

《勞動合同法》第一百條規定: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

1、《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第十三條: 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 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滯納金併入社會保險保險基金。

2、《違反行政處罰辦法》第十七條: 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應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除責令其補交所欠款額外,可以按每日加收所欠款額千分之二的滯納金。滯納金併入社會保險基金。

3、《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費單位逾期拒不繳納社會保險費、滯納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徵繳。

4、《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七條: 用人單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時,瞞報工資總額或者職工人數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並處瞞報工資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綜上所述,工廠(單位)讓員工簽訂所謂的不繳納社保險費的放棄書是違法的,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員工遇到這種情況不要被工廠(單位)嚇倒,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或者起訴,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起訴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葉公來幫忙


社保普法任重道遠啊。

繳納社保是法定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法律以及法規條例的規定,

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是法定義務,是無條件的,只要員工在此工作就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社保。

企業與員工私自簽署的任何與法律規定相悖的文件,如問題提到的放棄書之類的,均屬無效,不能代替或者免除企業社保繳交義務的履行。

如何維權?

1、準備好證明工作的證據,包括但不限於:工作證、勞動合同、工卡、工資條、工資卡、請假條、公司往來文件、郵件、短信微信等溝通記錄、報銷記錄、工作日誌等所有能夠證明與公司工作關係的文件。

2、上述證據的複印件可以向公司負責人交涉,要求繳納及補繳社保;

3、向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舉報,並提供相關證據的複印件,拿到回執文件等;

4、根據勞動監察部門的處理結果決定是否進行勞動仲裁,如果需要就申請仲裁;

5、可以通過媒體熱線、網絡媒體、自媒體等曝光企業的社保違法行為,督促相關部門儘快處理。



目前,國家對社保違法問題非常重視,從2019年開始社保收繳將改為稅務部門執行,這將大大強化企業的社保執行意識,提升員工權益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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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放棄書”沒有任何的法律意義。

根據《社會保險法》、《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金。

也就是說為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金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該項義務不能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通過約定變更或者放棄。

作為勞動者可以放棄自己的權利,但是作為用人單位給員工上社保是公司的法定義務,是必須要履行的。

關於維權:

用人單位不繳納或不按規定繳納都是違法行為,均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作為勞動者有權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可以直接向社保中心投訴,要求公司補繳社保。社保中心查實之後會對用人單位及負責人進行行政處罰,最直接的就是罰款。


北京冠領民商律師團隊


樓主你好,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只要與單位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起30日內就要為員工購買相應的社保。

所以你們公司給員工不交社保,然後還簽了一個放棄社保的協議書,這個協議書很明顯是無效行為,因為任何與逾越於法律之上的協議都是無效的。

當然,如果維權實際上也就意味著失業。因為你既然告贏了,那麼你就算你所在的單位給你補交了若干年的社保,那麼很有可能會開除出你個人的。

這也就是很多人願意忍氣吞聲,繼續這樣工作下去,沒有社保的一個原因。當然樓主確實不想在這個單位幹了,也可以進行正常的維權,只要你持有你的勞動合同書,去公司所在地的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出面解決這個問題,會有一個滿意的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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