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被劃出「六個嚴禁」紅線 看完你還想當教師嗎?

教師作為人類社會最古老的職業之一,在社會發展中,是人類文化科學知識的繼承中和傳播者。在教育過程中,教師是起主導作用的,他是學生們身心發展過程的教育者、領導者、組織者。教師工作質量的好壞關係到我國年輕一代身心發展的水平和民族素質提高的程度,從而影響到國家的興衰。

對於教師的成為有很多種,比如教書匠、先生、教員、園丁,相信這幾個稱謂都有聽過,那麼你聽說過用蠟燭、慈母、春蠶等來替代教師嗎?從這些稱謂當中,我們可以很清晰地感受到教師是個具有無私奉獻的職位。

前段時間關於教師的爭議比較多,頻頻出現教師抱怨事件、教師被控告等。在此,小編只想告訴各位無論什麼職位都會有那麼幾個“不稱職”的職工,大家不要一棒子打死全部教師,畢竟沒有教師,我們的下一代該如何“成長”。

今天小編帶來的是關於教師的“六個嚴禁”,這是教育部印發的《嚴禁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行為的規定》,用“六個嚴禁”,給老師們劃出了紅線,具體如下:

1、禁止參加有學生或者學生家長安排的可能影響考試或者有目的性的宴請;

2、禁止參加由學生及家長支付費用的一切娛樂活動;

教師被劃出“六個嚴禁”紅線 看完你還想當教師嗎?

3、禁止向學生推薦圖書、報刊等商業服務獲取回扣;

部分老師有時會打著“重點都在這本書裡”的旗號,讓學生購買此書,自己好從中謀取利益;當然,我們不能排除確實有些老師確實是從學生的學習出發,完全是為了學生的學習;

4、禁止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學生及家長贈送的各種禮品、代金券、購物卡等各種錢財;

5、禁止讓學生及家長報銷教師個人或親屬所消費的費用;

例如:小明家是開女士服裝店的,一天小明的班主任(是位女老師)和她媽媽來到小明家開的店買衣服,進店之後小明的媽媽認出是小明的班主任。試衣過程中,小明班主任和班主任媽媽都看上一身衣服,當要付錢時,小明媽媽拒絕班主任的付錢,說什麼都要把衣服送給她們,只希望在期末考試時,班主任可以給自己家成績平平的孩子一個“三好學生”榮譽稱號。這個是不允許的。

6、嚴禁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其他行為

例如:家裡有官司時,利用家裡有律師學生行使便利;某同學爸爸是教育部副局長,親戚家孩子上學困難時,正好可以幫忙;這些都屬於利用職務之便謀取個人利益,都是被嚴厲禁止的。

如果你是一位人民教師,對於這“六個嚴禁”有什麼看法呢?歡迎評論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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