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急之下買房訂了一個頂樓,24樓西邊戶,現在有一點後悔了,定金交了還能要得回來嗎?

用戶7634625780694


題主您好!若您和開發商簽了認購協議,交了定金。若定金是這個“定”,你不想要該房子了,屬於你毀約,該定金將要不回來,除非你能找到和開發商領導關係特好的朋友打招呼。否則該錢作為違約金將被開發商沒收。開發商都很精明,他們會出具相關法律法規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六章定金的第八十九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若不履行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但是根據國家建設部的法規:未簽訂正式合同之前,消費者有權改變主意,有權要求退還所謂的定金,而目前很多房地產開發商手持他們和購房者簽訂的認購書逼購房者就範,事實上這種認購書大多是不平等條約。   

而關於購房定金,我國有關法律規定:“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規定處理;若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由此可以看出並不是所有訂立認購協議後未能訂立購房合同的購房定金都是不退的。因為商品房合同條款不是由開發商單方說了算,必須經購房者同意,就是說購房者也有權利提條件,交易的雙方是對等的。既然是因為雙方的原因不能達成一致,實質上就是開發商的條件購房者不答應,而購房者的條件開發商也不答應,所以既不能歸責於購房者一方,也不能歸責於開發商一方,自然是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了。

大家看到這是不是很開心啊,可以退定金。但實際生活中,開發商會搬出他們的律師嚇唬你或者說目前所有開發商都這樣,你去鬧也不怕,各種抵賴。還會說我們的合同不可能寫的對於購房者有利,都是請法律顧問來制定的,所有購房者都籤這個合同,不會因為你個人更改次合同。籤不籤隨你,定金是不退的。(我曾經遇到過這樣的回答,我當時喜歡該房子,但對合同的細節有些不滿意,特別是這10年的牛市房產,開發商牛的霸道)。此時你只能去法院上訴,但一定要收集好以下證據:認購協議約定的時間、地點,去簽約的行為的證據,因為打官司講究的是證據。並且你要做好打官司的時間戰線較長的心理準備。

因此我們在買房時一定要謹慎,畢竟是一大筆資金。不管自住還是投資多看一些盤,多瞭解一些房產信息和房產政策。


椰子藍




好了,咱們來談談頂樓和西戶的事。

頂樓給我們的印象是容易漏水、熱,確實,尤其是20年前的老房子,防水等級、質量、節能等方面的要求不高,漏水的事常有,且這種觀念已先入為主給我們留下了很深刻的陰影,一說頂樓都是漏水!最終結果是不問青紅皂白,有些地區的頂樓一般是最低價,其實這種老觀念要改一改了。現在的建築行業的質量比10、20年前是大幅度提高,且現在是質量終身負責制。至於屋頂漏水的問題在質量管理中其實是小問題,很容易解決,現在的防水技術非常成熟,防水做好,完全不要擔心。至於隔熱的問題,保溫節能的措施大把,花點小錢就可以解決好的問題根本不是事。本人從事搬磚行業多年,也選了個頂樓和西戶,想著搞個屋頂花園,再種點蘿蔔白菜…



好了,屋頂的優勢要能獨立用頂樓的空間才能突出頂樓的價值,其他的只是視野開闊一點!

本來這題兩天前就手機擼字答了一大半,臨時接到搬磚業務,中間中斷,今日特補上!



建築百科


按照規定定金是不退回的,除非房產商後悔不想賣房給你了,然後給你退回雙倍金額。鑑於你還沒支付首付,不存在貸款批不批的下來的問題。有三種可能可以讓你獲得定金,一是證明你自己無民事行為能力,比如選擇性精神錯亂😜😜,付的定金不算。二是忽悠別人買你這套房子,代替你支付定金。三是指控房產商,未明確相關事項,存在欺騙消費者的問題,這個你要從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上琢磨了。

這時千萬不要通過支付首付,促使非個人原因,貸款批不下來,導致房產交易失敗,而獲得之前支付的定金和首付,因為這裡潛在成本太高,可能偷雞不成蝕把米,慎重。

定金非同訂金,買房都有情急之下,你也是可以了。可能不差錢。


寂元龍兒


要回是不可能的!你可以跟開發商商量換樓層是;或和開發商商量看可不可以轉讓購買權;意思就是你找到另外一個人,買屬於你的那套房子,叫那個人把定金給你,讓後你把發票給後面那個人,並叫叫開發商更名,把發票上的交款人換成那個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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