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專家、媒體和律師爲什麼熱衷於爲惡人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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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殺案發生以後,全中國幾億網友,基本上都做出於某某是“正當防衛”,不應該揹負刑責的判斷。但是,作為知名律師,周保民第一時間卻通過媒體放話:於某某屬於防衛過當,甚至故意傷害罪,按照刑法有可能會被判處10年以上徒刑,甚至死刑!




畢竟我們都是普通群眾,儘管在道義上完全站在於某某一邊,但是,對於法律,並不是很瞭解。所以,周律師的這一番言論,讓網友們來說,可謂是兜頭一盆涼水!很多人,把周律師的判斷當成了事實,開始不滿,甚至攻擊我天朝的法律。

可是,今天下午,從崑山市警局傳來了驚天的好消息,於某某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需要負任何刑事責任!這與當初網友們的判斷完全一致,但是,作為一位知名律師,周律師為什麼會做出如此離奇的判斷呢?



作為一位喜歡分析別人心理的心理諮詢師,粽子認為有以下幾種可能:

一、周律師認為法律只是用來治理人民的工具,他所代表的法律精英階層才是法律的制定和解讀者。民眾的想法,都是愚蠢的,只會製造混亂。

二、法律只是他用來賺錢的工具,他的工作是背誦、理解、歪曲法律,鑽法律的空子,以幫助他的委託人擺脫法律的制裁!

三、周律師是一個書呆子,他只知道生搬硬套法律條文,和分析各種數據,對人民大眾的真實需求不管不顧!這也是許多知識分子都有的毛病。



總結起來,就是周律師心裡的法律,已經完全脫離了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變成了一種生硬的、毫無情感的為他自己服務的工具!


姜丁粽子


國內知名刑事辯護律師田文昌曾經公開發文,聲稱自巳很想寫一本書,書名就是【律師是個什麼東西】。可是他寫不好,或是寫不出來。

為什麼呢?因為人之初性本善,惡人壞人都是從好人演變過來的。

當人們還是好人時,都非常厭惡壞人惡人(也不管他是真壞人還是被冤枉的),都希望這個社會上沒有壞人惡人,因此也非常厭惡律師專為壞人惡人辯護,因此也得出一個結.論:律師不是個好東西!

當人們自己成為社會上的壞人惡人或是被冤枉成壞人惡人而面臨法律懲罰時,卻無人不想請一個好律師為自己辯護,真壞人惡人希望自己能夠得到從輕處罰,被冤枉的壞人惡人都希望律師幫助自己伸冤,此時的律師又變成了一個好東西。

律師是法律規定的依法維護法律正確實施、依法維護被告人合法權利的社會法律工作者,律師就是通過法庭辯護來明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為被冤枉的壞人惡人伸冤。如果壞人的確沒有合法權益可以保護,這樣的辯護也有利於讓壞人惡人認罪伏法。如果真是被冤枉的,就可以避免冤假錯案發生。

可是,律師這麼有益於社會的工作卻得不到社會的認可,始終是揹著壞名聲幹正經事,最後,連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個什麼東西了!這就是國內知名的大律師寫不出【律師是個什麼東西】這本書的緣由。

謹以此文回答‘’律師為惡人辯護是否忽略了善的痛苦‘’!


不糊塗時塗糊不


這也是金錢至上,本末倒置的結果。有些律師、磚家本應是維護社會正義和秩序的法律工作者。然而卻總有很多人從經濟利益這塊考慮,把自己裝扮成包贏不輸的形象,把道德和社會正義拋於腦後。這種人物代表就是“周律師”之流。

在律師這個行業,很多的人呢就好像平常說的“你的語文是數學老師教的吧?”。在律師這個行業裡也細分很多專業,比如婚姻律師,財產律師,交通律師,經濟律師等。但是,有些和傳媒關係好的呢,會利用熱點話題時刻,第一時間露臉,至於律師說法是不是正確,這不是傳媒和律師考慮的事,只要能紅,能有人看到甚至引起爭議目的就夠了。只要紅了,就會有很多人慕名而來。

專家這個稱號,其實並不是所有人都能稱的。至於真正的什麼是專家,國家好像也沒有正式的規定。真正的專家應該是在一個特定領域對行業有著相當突出的貢獻的。然而,現在很多的磚家只是具有教授或者副教授稱號,僅僅因為是譁眾取寵,獲得媒體和領導的更多親睞,作為獲得項目資金和晉升的機會罷了。以此目的的磚家們可能會考慮弱勢群體的利益嗎?肯定不可能!

作為傳媒而言,更多的應該是注重社會責任,伸張社會正義,而不是吸引眼球,獲得更高的關注度。對於那些所謂“磚家”“律師”等現身說法還是要慎重,難道這些人說的就是最後的結果嗎?如果不是,是不是涉嫌干涉司法公正,是不是有點助紂為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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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天評地鹽城哥


其實,這個問題很好解釋。就拿北京亞太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周保民來說,它是律師中第一個為“寶馬男”說話的。它認為被砍者電動車男涉嫌防衛過當,不應該追著“寶馬男”砍!

周保民之所以說被砍者是有罪的,因為它首先在說那些話的時候預想“寶馬男”的家屬可能會請它為“寶馬男”做辯護人。

話說白了就是為了“利益”!因為它給普通百姓做辯護的費用也就三五千塊錢。但是,如果它為有罪“寶馬男”做辯護可能會是普通人的百倍費用。



家國天下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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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野美食


知名律師為窮兇極惡的壞人辯護,無非出於兩種目的:一是為了維護程序正義,二是為了貪圖利益。下面,我以兩個真實案件來分別說明這兩種目的。

案件一:莫煥晶案

震驚全國的杭州保姆縱火案的元兇,為了獲取主人一家的感激之情,從而達到向主人借錢還債的自私目的,竟然人為縱火燒房。由於火勢太大沒能成功撲滅大火,最終造成女主人和三個孩子葬身火海,真可謂是喪心病狂!
在本案審理期間曾發生了一個小插曲,莫煥晶原辯護律師無故中途退庭放棄辯護,莫煥晶一度處於沒有辯護人的尷尬境地。知名法學教授何兵聽聞此事以後,當即表示如果沒人願意當莫煥晶辯護人,他願意去做她的辯護人。

顯而易見,何兵老師作為一名德高望重的法學教授,他之所以願意去給莫煥晶做辯護人,並非是想為她脫罪,而僅僅是想維護刑事訴訟的完整性和程序正義。雖然莫煥晶的滔天罪行罪證確鑿,但如果無人替她辯護而法律界也予以默許的話,雖然本案不會出現冤假錯案的可能性,但此例一開確實會嚴重破壞司法秩序。萬一將來類似呼格吉勒圖的被冤枉的人被提起公訴,沒有辯護人為他辯護豈不是很難避免冤假錯案的發生?

案件二:幸普森案

轟動美國的辛普森殺妻案,當時無論是司法界還是普通民眾,其實都知道他是殺害妻子的真正凶手,警方蒐集的罪證也確實充分。但辛普森作為體育明星收入不菲,於是一擲千金重金聘請了由全美國最出類拔萃的律師們組成的律師團隊,該律師團隊號稱夢之隊。
最後,夢之隊不負眾望為找到警方的證據漏洞,為辛普森成功脫罪。不言而喻,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辛普森這樣家財萬貫的上流人物,或者不願意耗費巨資聘請律師,夢之隊還會願意這麼賣力地為他辯護嗎?

然而,這樣的案件比比皆是。


冰焰


惡人自有惡人磨!可以說他們是一丘之貉吧!有幾個真正的【專家】呢!真正的專家是沉心於學術,沉心於科技,沉心於研究!不是到處的“指點迷津”,“證明”自己是“磚家”!哈哈哈。就像方舟子之流吧!


望月懷遠54


律師的一大本職工作就是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進行辯護,難道律師不為他們辯護還有機會去為警察辯護嗎?法盲的言論,真是整個社會普法的悲哀!


天澤方圓之楊春順


在中國要講中國特色!這裡不是美國!中國特色就是要為善良的弱勢群體伸張正義,而不是以打著“法律”的名義去撈取個人私利。尤其是那種純粹是為了錢而昧著良心胡說八道的所謂“磚家叫獸綠屍”,更應全民當誅之!


凡夫左岸1


因為很多惡人都是富人,不仁而富、或者為富不仁之人。

俗話說得好,有錢能使鬼推磨。有了錢,鬼都可以幫找推磨,何況是人呢?

如果這個惡人是個窮人,律師會為他辯護嗎?當然指派律師除外。

準確的來說,不是律師為惡人辯護,而是律師為有錢的惡人辯護。而富裕的惡人更容易引起大家和媒體的關注。而窮困的惡人,大家不會關注他。

就像造無效疫苗長春長生集團法人高俊芳,一年就能賺好幾億,你認為這世界會因為她是惡人,沒有律師替她辯護嗎?

不要跟我談什麼君子固窮,越是窮人,越想發財。再說了,為不仁而富的人辯護,不僅僅會獲得大量的金錢,說不定還會名利雙收,雖然這個名是惡名,但也是名。他名聲鵲起了,很多不仁而富的人就會找他辯護,他會繼續獲得大量的金錢。這世界不嫌錢髒,不嫌錢燙手的人還是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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