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迴審判促和解 權益情理得兼顧——記五通法院妥善調解一起殘疾人離婚糾紛

巡回审判促和解 权益情理得兼顾——记五通法院妥善调解一起残疾人离婚纠纷

4月17日,經五通法院民二庭巡迴審判,成功調解一起涉幾近癱瘓殘疾人離婚糾紛。

巡回审判促和解 权益情理得兼顾——记五通法院妥善调解一起残疾人离婚纠纷

案情回顧

原告李某某與被告張某於1993年登記結婚,婚後育有一子,現已成年。2011年5月,被告因突發腦溢血導致全身癱瘓,經治療被告恢復了部分生活自理能力,但喪失勞動能力。後原告鑑於被告無法履行夫妻義務,打工維持家庭收入,且夫妻常發生爭吵,感情日漸淡薄,在2015—2017年3年間3次訴訟離婚未果後,於2018年4月第4次起訴離婚。經承辦法官深入走訪、瞭解案情,認為此案若簡單下判,會加劇雙方矛盾,只有調解才能化干戈為玉帛。鑑於被告實際情況,承辦法官帶隊上門服務,把審判庭“搬到”當事人家中。針對當事人庭審時對立情緒明顯,意見分歧較大的情況,承辦法官運用“背對背”方式調解,寓法於理、寓理於情,指出夫妻雙方相互扶養、照顧義不容辭,但若竭力維繫感情確已破裂又無夫妻之實的婚姻得不償失。經過承辦法官悉心調解,耐心引導,當事人達成調解離婚協議,且原告及其母親承諾離婚後會繼續照顧好被告飲食起居。

巡回审判促和解 权益情理得兼顾——记五通法院妥善调解一起残疾人离婚纠纷

近年來五通法院積極開展巡迴審判,把法庭“搬到”田間地頭,把司法服務“送上門”,年均調解、撤訴率達60%以上,用行動詮釋了司法為民、便民工作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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