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出台人才公寓建設方案!首批14000套,2020年7月底前全部建成投用

许昌出台人才公寓建设方案!首批14000套,2020年7月底前全部建成投用

核心閱讀

許昌市人民政府印發《許昌市人才公寓建設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了人才公寓建設的主要目標、建設模式、任務及保障對象等。方案指出,許昌首批人才公寓共計劃建設(含購買)14000套,2020年7月底前首批全部建成投用。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市、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大力推進“許昌英才計劃”,為各類高層次人才提供宜居、宜業的生活環境,9月29日,許昌市人民政府印發《許昌市人才公寓建設工作實施方案》。

许昌出台人才公寓建设方案!首批14000套,2020年7月底前全部建成投用

方案指出,許昌市政府將分批啟動人才公寓項目。其中,許昌首批人才公寓共計劃建設(含購買)14000套,2018年底前全部開工建設;2019年底前建成投用5000套;2020年7月底前首批全部建成投用;2021年開始,根據實際需要再規劃建設。

重點保障對象為“許昌英才計劃”實施以來引進的各類高層次人才(本人及家庭在我市無住房),規模以上民營企業以及創業創新型企業、高等院校、公立醫院、科研機構、市、縣(市、區)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含駐許單位)等符合相關條件的無房人員。

附方案全文:

許昌市人才公寓建設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市、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大力推進“許昌英才計劃”,努力為各類高層次人才提供宜居、宜業的生活環境,確保廣大人才能夠引得來、留得住、用得好,解決轄區內各類高層次人才臨時週轉住房問題,不斷優化人才生活服務保障水平,現就人才公寓建設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目標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8年河南省重點民生實事工作方案〉的通知》(豫辦〔2018〕9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分批啟動人才公寓項目,其中:全市首批人才公寓共計劃建設(含購買)14000套,2018年底前全部開工建設,2019年底前建成投用5000套,2020年7月底前首批全部建成投用;2021年開始,根據實際需要再規劃建設。


二、建設模式


從實際情況出發,調節利益關係,滿足不同需求,合理選擇建設模式。原則上,人才公寓要在市級統一規劃指導下分級建設,不允許各行其是、盲目開發;人才公寓項目納入國有資產管理。(一)統建模式。由市級統一規劃,市本級(含三個功能區)和各縣(市、區)分級建設,由政府通過劃撥方式供應建設用地,實施主體為市、縣兩級國有投資公司。(二)自建模式。對各類高層次人才集中、無房人數較多的企事業單位,可在符合整體規劃的前提下,盤活閒置建設用地,自行建設週轉用房。(三)共建模式。允許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通過優化資源配置共同建設。同時,對急需解決的情況,也可採取租用、購置的方式實施人才公寓項目。


三、建設原則


高起點規劃、高標準建設,努力為各類人才創造舒適便捷的居住條件。(一)環境宜居。選擇綠化優良、生態和諧的地段建設人才公寓,每個小區建設規模要適中(不超過1500套),容積率2.5左右,戶型以60㎡、90㎡、120㎡為主。(二)交通便捷。優先在軌道交通站、公交站附近選址佈局,充分保障出行效率。(三)配套完善。配套建設幼兒園、基礎教育、醫療、商場、停車等公共服務設施,確保功能完善、生活便利。(四)美觀實用。人才公寓的外觀和內部結構要美觀大方、科學實用、節能環保,原則上要達到“拎包入住”。


四、保障對象


人才公寓是為全市各類人才安居需求投資建設的週轉性住房。堅持著眼當下和立足長遠相結合的原則確定保障對象,通過科學規劃、分類管理,重點保障對象為“許昌英才計劃”實施以來引進的各類高層次人才(本人及家庭在我市無住房),規模以上民營企業以及創業創新型企業、高等院校、公立醫院、科研機構、市、縣(市、區)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含駐許單位)等符合相關條件的無房人員。


五、建設任務


全市人才公寓計劃分3批約14000套,於3年內建成投用。其中:市本級共建設3000套,6個縣(市、區)共建設11000套。具體建設任務安排如下:


(一)市本級3000套。(責任單位:市級國有投資公司,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東城區,職業技術學院;配合單位:市直有關職能部門)


(二)禹州市2500套。(責任單位:禹州市人民政府)


(三)長葛市2000套。(責任單位:長葛市人民政府)


(四)鄢陵縣1500套。(責任單位:鄢陵縣人民政府)


(五)襄城縣1500套。(責任單位:襄城縣人民政府)


(六)魏都區1500套。(責任單位:魏都區人民政府)


(七)建安區2000套。(責任單位:建安區人民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許昌市人才公寓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委組織部(市人才辦)、市發改委、市人社局、市住建局主要負責同志任副組長,市直相關部門和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東城區管委會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發改委,市發改委主要負責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人才公寓工作日常銜接協調,制定市本級人才公寓建設方案。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密切配合、協調聯動,在政策優惠、費用減免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建立“綠色”通道、簡化審批程序,切實保障項目建設順利推進,把人才公寓項目打造成公開、透明、規範的陽光工程和民心工程。


(二)明確職責分工。人才公寓開發建設依規以市場化運作的方式進行,納入市重點項目管理範圍。發改部門統籌做好人才公寓的規劃建設工作,住建、人社等部門做好人才公寓的管理服務工作,國有投資公司作為實施主體切實加強籌資、選擇第三方開發公司等工作。各地各部門要積極配合,切實為人才公寓建設提供高效服務。市發改、財政、住建、人社等部門要抓緊研究公寓的戶型結構、承租購置對象准入和退出條件、資格審查、物業管理、租金價格等問題,並提出實施辦法。


(三)抓好落實督查。各地各部門要強化責任落實,嚴格按照既定目標和職責分工,細化配套措施,加強溝通協作,積極推進相關工作;對推進中遇到的突出問題,要及時報市人才公寓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協調解決。市政府督查室要強化督查落實,加大對人才公寓建設工作考核力度,及時通報考核結果,並將考核結果納入年終績效考核考評成績。

附件:

許昌市人才公寓建設工作部門職責分工


1.市發改委:負責市人才公寓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做好各縣(市、區)和市直有關單位的溝通協調工作,根據項目建設時間節點,督促項目實施。


2.市財政局:負責協助指導國有投資公司做好項目資金保障工作,按照政策做好項目相關稅費減免工作,指導相關資產劃轉程序;依照相關政策,負責對平臺公司承建人才公寓項目資產進行監管。


3.市委組織部(市人才辦):負責人才相關政策的指導,配合市人社局制定人才公寓租賃辦法。


4.市人社局:負責入住人才的認定和分類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市人才公寓租賃辦法,明確租賃條件、物業管理、租金補貼標準等工作。


5.市國土資源局:負責項目用地選址、土地徵收報批、劃撥供應等工作。重點做好項目用地的土地預審;指導建設單位申請土地劃撥工作;審批並辦理土地劃撥決定書;做好不動產產權登記工作。


6.市住建局:負責項目招投標、勘察設計等階段的手續辦理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工作的協調;負責提供相關房產政策支持,配合市委組織部(市人才辦)、人社局等單位,研究制定市人才公寓租賃辦法。負責人才公寓分配及做好管理服務工作。


7.市規劃局:負責完善前期土地規劃手續;指導建設單位進行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手續報批工作;協調各區規劃部門對項目建設規劃審批。


8.市城管局:負責為項目建設開闢綠色通道,協調縣(市、區)城管部門為項目建設提供支持。


9.市環保局:負責協調各項目環評等手續的辦理,支持項目有序推進。


10.市人防辦:負責項目人防手續的辦理及後期人防驗收等工作,加快審批流程,支持項目有序推進。


11.市文廣新局:負責項目的考古調查、勘探及發掘等工作,加快相關手續的辦理,確保項目穩步推進。


12.市公共資源交易交易中心:負責為項目招標投標進場交易活動提供優質服務,支持招標投標工作順利進行。


13.市消防支隊:負責消防手續的辦理及後期消防驗收等工作,支持項目快速推進。


14.市政府重點項目辦:負責將人才公寓項目納入重點項目管理,搞好項目建設督導協調服務工作。


15.市稅務局:負責督導落實人才公寓建設和運營有關稅收優惠政策。


16.市政府督查室:負責對人才公寓建設、分配和管理等工作進行督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