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董和文玩的收藏價值到底是什麼?只是收藏者的喜歡嗎?

紙菊花


首先,古董就是文物,《文物保護法》有明確的規定;其次,文玩就是玩具,有民間的評定標準;再次,個人愛好是個性發揮,收藏者自己認為喜歡就好。

分清對比,就知道自己所在的層次。

一、古董

古董和古玩是自古以來的行業稱謂。解放後統一把這個行業改名為“文物行業”,並且國家頒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文物法規定文物必須有三個特性:歷史性、藝術性、科技性。歷史性就是時間,1949年以前的可以叫文物;藝術性就是有工藝價值,不入流的物品不算在內;科技性就是有時代特徵,常規日用品不算。

二、文玩

現在說的文玩與古代的文玩不同,古代的文玩到了今天也是古董了。今天的文玩也有三個評定標準:可賞、可玩、可值錢。

可賞就是有一定的藝術價值,能夠賞心悅目;可玩就是可以拿在手裡盤玩,能夠隨身攜帶;能值錢就是材質比較珍貴,不是大街上隨便能見到的。

三、收藏者

有一兩件藏品只能叫玩。收藏品很多,能夠分門別類才叫收藏。把收藏的藏品能研究明白講出道理的叫收藏家。

個人愛好只是收藏的出發點,後面還有行業行為,再後面還有國家法律。玩收藏的道路很漫長,堅持走下去就能領悟價值的真諦,絕不是價格。


於鴻雁老於


古董與文玩收藏價值各有千秋,古董是裝飾品又是一個民族文化的傳承記載著歷史的精華。文玩是文房和官器的文化藝術品和手裡的把玩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