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死刑犯,最後一頓可以隨便點,爲什麼卻必須加入這樣東西?

古代的死刑犯,最後一頓可以隨便點,為什麼卻必須加入這樣東西?

研究過歷史的都知道,古時候的各種刑罰特別多,簡直就是隻有人們做不到的,沒有他們想不到的,什麼凌遲啊、車裂啊等等,最變態的就是烹刑,根據字面意思可以看出,大概是把人給煮了的意思。商朝的時候,因為西伯的民間評價很好,為人非常正直,被稱為大聖人。

古代的死刑犯,最後一頓可以隨便點,為什麼卻必須加入這樣東西?

他的兒子伯邑考在紂王那裡當人質,給他趕車。紂王聽到大家誇他,心裡很嫉恨,就把他兒子伯邑考給煮了,騙他是肉羹讓他吃下去,等他吃完了,得意的告訴他真相,然後告訴所有人,他算什麼聖人,吃自己親生骨肉,可以算是起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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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些嚴厲的處置方式,都是為了維護統治,避免下面的人有動亂的心思,起到震懾的作用。當時是農耕社會,加上環境惡劣,醫療條件落後這些原因,判處死刑還是比較慎重的,畢竟無論當兵打仗建設國家都很需要人口,死一個就少一個。因此大家不要過於相信電視裡面演的,當官的隨手一個令牌丟下去,犯人馬上就被當場砍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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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而古代要判死刑是相當慎重的,必須要經過嚴格的程序,上報上去,把案情緣由一併解釋的清清楚楚,然後由上到下層層考核,避免有人冤死,再大的官也不敢草率瞭解人的性命。畢竟不跟現代似的,萬一出了岔子,還能送到醫院搶救一下。就算真的確定必須判死刑,也要經過漫長的複核程序,等到上頭查實了批准,才敢執行,需要花費的時間非常久,也是導致執刑時間都在秋後,秋後問斬這個行為的主要原因。

古代的死刑犯,最後一頓可以隨便點,為什麼卻必須加入這樣東西?

假設有運氣特別好的人,在等待複核的漫長過程中,恰好碰上朝廷有好事,大赦天下,就會被赦免,逃過一死。由此可見,古人對於生命還是看的比較寶貴,他們對於死刑犯的最後一頓,也都會盡量滿足,想吃什麼隨便點,只要不是瞎點什麼龍肉鳳冠的,都給弄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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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其中有一項很特別的規定,最後一頓飯裡面必須加上生肉,不管你點了什麼,哪怕龍蝦魚翅,再好的飯裡也得加。生肉多難吃啊,那麼多寄生蟲,想想就可怕。奇了怪了,如果官府沒有給他們放生肉,家屬還會強烈要求必須加上生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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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有這麼古怪的規矩呀?最後一頓飯還得給人添個堵。其實不是,封建社會講究迷信,有各種神話。最主流的說法就是不放生肉,罪犯吃了不能過奈何橋,投不了胎沒法轉世。因為奈何橋上面有一條九個頭的大狗,兇猛異常。如果他們不帶著生肉餵狗,狗就會撕扯著把人吃掉。既然被吃掉了,哪還能過橋,更談不上什麼下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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