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爲交通事故當事人,應如何索賠?

在現今這個富豪遍地走,豪車滿地跑的社會里,您隨時有機會看到一棟“別墅”在路上飛馳,要是開車的時候萬一不小心,“親”了那“別墅”一下,那可不得了!或者,您也不想它跟您發生什麼小碰撞。

但萬一真的發生了呢?看看今天的故事能不能幫到您~

案例

李女士開著自己的捷達不小心追尾了一輛保時捷,保時捷受損嚴重,修不好只能換了。

李女士既投保了“交強險”又投保了“三者險”,李女士投保的交強險和商業險先後進行賠償,不足部分再由李女士自掏腰包即可解決。

作為交通事故當事人,應如何索賠?

如果走保險,李女士本人基本不用出錢,但保時捷車主就虧大了,因為高檔轎車被撞了以後就貶值很多,而且還要費時間去定損和修理,同時進口配件短期內也不能到貨,保時捷車主出行也無法開車了。因此保時捷車主決定起訴李女士。

問題1:保時捷車可以根據什麼告李女士?

答:根據侵權責任法李女士侵犯了保時捷車主的財產權並給其造成了財產損失,受害人有權要求賠償;同時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只要有具體的訴求和明確的被告並向侵權行為地法院起訴等條件就可以將其訴至法院。

問題2:保時捷車主是隻告李女士還是連保險公司一起給告了?

答: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交通事故相關司法解釋,保時捷車主可以只告李女士,也可以連保險公司一起告。但如果不知其投保哪家保險公司,可以先告李女士,待法院受理後法院自然會追加交強險的保險公司為被告之一,但三者險的保險公司經李女士自己要求追加後法院自然予以追加(因為李女士不會買了商業險還不讓商業險公司承擔責任的,此外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最高法院交通事故相關司法解釋如果李女士開的是別人的車還可以將車主一併告訴等等)。

問題3:保時捷車主可以要求賠哪些損失?

答: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交通事故相關司法解釋,本案只有財產賠償可以要求賠維修費、物品損失費、救助費以及作為非營運車輛的通常替代交通費(如果車輛滅失或無法修復還可以要求賠車輛重置費,如果是營運車輛還可以要求賠停運損失,如果有人身傷害還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等等)。但是由於保險公司的免責條款和合同法以及保險法的規定,像替代交通費等賠償責任一般保險公司不予承擔,由李女士自己承擔。

以上情況,只是一個例子,目的只是告訴各位,當自己身臨其境時,應該如何正確運用法律手段保障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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