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食藥監再回應:衛龍辣條按國標應歸入調味麵製品,不合格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辣條,這種以小麥粉和辣椒為主要原料的零食,打動了不少人的胃。在行業內,衛龍辣條稱得上是“龍頭企業”了。然而,8月30日,湖北省食藥監局發佈抽檢公告,河南漯河市平平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衛龍辣條,多款產品不合格。

對此,昨天(4日),衛龍辣條生產企業發佈一則官方回應,進一步將辣條和其對應的食品推上了輿論浪頭。該企業通過衛龍辣條的認證微博發佈聲明稱,企業執行的是現行有效的河南省標準,產品完全合法合規。衛龍和食品監管部門誰說的有理呢?湖北方面又作何回應呢?

湖北省食藥監局此前認定,衛龍部分產品不合格的原因都是添加了山梨酸及其鉀鹽、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而這兩項添加劑規定為“不得使用”。

昨天凌晨,衛龍食品方面發佈聲明稱,產生分歧的原因是衛龍一直執行現行有效的地方標準。而2018年5月14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函“關於徵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調味面製品》等4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函”,國家標準進入徵求意見階段,現仍在制訂中。在國家標準未正式發佈之前,衛龍嚴格按照河南省地方標準執行,並可以提供合格證明文件。

昨天下午,記者就這一聲明,聯繫衛龍辣條的生產企業——河南漯河市平平食品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員確認了上述聲明的真實性,但沒有接受中國之聲記者的進一步採訪。

針對這一聲明,湖北省食藥監局相關負責人接受中國之聲記者採訪時明確表示,對辣條的監管,國家是有明確規定的。2015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於嚴格加強調味面製品等休閒食品監管工作的通知》中已明確,調味面製品(辣條)納入“方便食品”實施許可,作為單獨單元,生產許可證內容為“方便食品(調味面製品)”。

這位負責人表示,衛龍所稱的河南省地方標準中,辣條的食品生產標準參考的是“糕點”類的食品生產標準。

分歧在哪很明確,但衛龍方面稱,辣條生產的國家標準還在制定中,目前按照河南省地方標準生產合法合規,這一辯解站得住腳嗎?中國農業大學食品科學與營養工程學院副教授朱毅說,山梨酸鉀和脫氫乙酸鈉的主要作用就是防腐。辣條在一定程度上屬於高油、高鹽的食品,它是不太容易腐敗變質的。通常來說,如果生產工藝足夠好,這樣的食物是沒有必要使用防腐劑的。

朱毅認為,衛龍所稱的目前辣條生產沒有國家標準的說法不準確。在分類時,辣條被分到了方便米麵製品下的調味面製品這一類,按現行的國家標準,這一類食品是不允許使用防腐劑的。但是在地方標準裡,添加劑的使用範圍參照了膨化食品以及糕點類食品,這些食品就允許使用防腐劑。

也就是說,按照地方標準將辣條歸入糕點類,衛龍辣條是合格的;按照國家標準將辣條歸入調味面製品,衛龍辣條是不合格的。朱毅表示,出現這樣的衝突,顯然應當以國家標準為準。因為國家標準是強制執行的,當地方標準和國家標準出現矛盾時,顯然是以國家標準為準的。地方標準在制定的時候就存在問題,即便地方標準制定在前,國家標準制定在後,地方標準也應該隨著國家標準進行調整。換句話說,地方標準不是辣條超範圍使用防腐劑的“護身符”。

有業內人士表示,在未來的國家標準中,不排除允許在包括辣條在內的調味面製品中使用防腐劑的可能,因為在現實當中,很多辣條生產企業都存在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防腐劑的情況,而標準很難超越現實。但無論如何,目前,衛龍的做法和解釋,都不能說合法合規合理。

湖北省食藥監局相關負責人接受中國之聲記者採訪時表示,下一步,將繼續強化對調味面製品的日常監管。“此次專項抽檢檢出的不合格調味面製品,我省經營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按要求依法開展核查處置。對不合格調味面製品生產企業的核查處置由其所在地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組織處置。下一步,我局將強化日常監管,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確保人民群眾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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