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北電力大學(保定)2019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華北電力大學(保定)2019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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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北電力大學(保定)2019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招生代碼:10079)

華北電力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國家“211 工程”、“985 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重點建設高校,是國家“雙一流”重點建設大學,是國家電網公司等七大電力央企和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組成的理事會與教育部共建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全國首批獲得研究生培養和學位授予權的單位之一。2019 年保定校區計劃招生 1596 名左右(不含專項計劃),其中全日制 928 名,非全日制 668 名。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中,擬接收推免人數以最終實際錄取為準,但不超全日制招生總規模的 50%。我校設有各種獎、助學金,用於資助學生完成學業。

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錄取當年 9 月 1 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 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 2 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且補修過報考專業大學本科六門專業主幹課程(需提供補修學校教務部門蓋章的成績單,並經報考院系審核認證),大學英語四級成績不低於 425 分(需提供成績單),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人員,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報考專業與所學專業必須相同或相近,不得跨專業報考。

(4) 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需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 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 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 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 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 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 符合(一)中第 1、2、3 各項的要求。

(2) 大學本科畢業後有 3 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有 5 年以上工作經驗,且補修過報考專業大學本科六門專業主幹課程(需提供補修學校教務部門蓋章的成績單,並經報考院系審核認證),大學英語四級成績不低於 425 分(需提供成績單),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 2 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報名參加我校除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碩士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 報名參加單獨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 1、2、3 各項要求。

2、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後連續工作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幹,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 2 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

我校單獨考試初試各科考試科目由學校自主命題,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由學校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自行確定。2019 年計劃招收 9 名,具體招生專業參見《2019 年碩士生考試招生專業目錄》(非全日制)。

(四)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

我校招收經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薦免試權的高等院校所推薦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接收推薦免試生條件及辦法參見我校《2019 年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辦法》,詳情請登陸 http://gs.ncepu.edu.cn/招生信息查詢。

(五)“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

我校是教育部指定的具有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研究生的高校之一,2019 年計劃招收 12 名,有關詳情請登陸 http://gs.ncepu.edu.cn/招生信息,查詢我校《2019 年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碩士招生簡章》。

(六)“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碩士研究生:

我校是教育部指定的具有招收“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研究生的高校之一,2019 年計劃招收 33 名,我校《2019 年碩士生考試招生專業目錄》(全日制)中所列專業均可報考。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碩士研究生的報名、考試、錄取嚴格按照《2019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執行,其他要求參照本簡章。

學校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自主確定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單位該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含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均須進行網上報名,併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須選擇保定市教育考試院(或滿城、徐水、清苑招生辦公室) 作為報考點。

(一)網上報名:

1、時間:2018 年 10 月 10 日—31 日,每天 9:00-22:00。

預報名時間:2018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現場確認、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二)現場確認: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並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現場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佈。

2、考生現場確認應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當提交本人《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具體繳納辦法參見所選報考點網上報名公告。

5、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有關網上報名及現場確認注意事項及要求,請登陸 http://gs.ncepu.edu.cn/招生信息, 查詢我校《2019 年碩士研究生報名考試公告》。

四、資格審查

我校根據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現場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

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將不予準考。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我校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否則將不予準考。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有關資格審查注意事項及要求,請登陸 http://gs.ncepu.edu.cn/招生信息,查詢我校《2019 年碩士研究生報名考試公告》。

五、考試

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分初試和複試。

(一)初試

1、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准考證》。《准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准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複試。

2、初試時間為 2018 年 12 月 22 日至 23 日。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3、考試大綱及命題

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統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聯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關機構組織編制, 其他科目考試大綱由我校編制並組織命題。初試成績 2019 年 2 月 15 日後公佈,分數線 3 月 15 日左右公佈。

(二)複試

1、複試時間、地點、內容、方式、成績使用辦法、組織管理等學校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自主確定。複試辦法和程序一般 3 月下旬公佈。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複試進行,成績計入複試總成績。會計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和工程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複試中進行,成績計入複試總成績。對以同等學力資格(以報名時為準)報考我校的考生(不含法律碩士(非法學)、公共管理及工程管理碩士考生),在複試時需加試兩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幹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複試筆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

2、我校在複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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