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超初见成效 查处量上升44.6%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佛山市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执法检查

《佛山市治理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施行起至今已满一年。为促进《条例》的有效实施,9月26日至3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坚带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委员、市人大代表对《条例》开展执法检查。


治超初见成效 查处量上升44.6%

调研组实地视察三水区治超执法点

调研组听取了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高明区、三水区、顺德区关于贯彻执行《条例》的情况汇报,并实地检查了部分治超执法点,重点了解违反《条例》案件查处、公路超限超载治理等情况。

治超初见成效 查处量上升44.6%

调研组听取三水区关于贯彻执行《条例》的情况汇报

据了解,我市各级政府及部门严格落实《条例》,认真履行治超职责,全面实施“一超四罚”,综合运用多种惩处措施,并将治超工作纳入诚信治理,基本形成了路面执法、源头管理、非现场治超、科技治超等全方位的治超执法体系。《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共查处超限超载违法行为4355宗,查处量上升44.6%。

治超初见成效 查处量上升44.6%

图为三水区G321国道治超执法点

李坚肯定了我市治超工作取得的成绩。他表示,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组织统筹,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源头治超、科技治超工作初见成效。

李坚提出,要加快在建的科技治超设备的投入使用,加强科技治超基础设施的建设,合理布局科技治超前端设备;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尤其是要针对《条例》的调整对象开展精准宣传;强化源头管理,探索诚信治超并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用好地方性法规武器,使其在治超工作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治超初见成效 查处量上升44.6%

调研组听取三水区执法治超执法点有关负责人介绍公路超限超载治理情况

供稿:谢碧雯

摄影:徐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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