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坪乡“三举措”学习贯彻《贵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为深入贯彻落实《贵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一步加大农村、集镇环境整治力度,提高全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人民群众文明意识、社会文明程度,将文明米坪体现在实际生活中,凸显“世外田园、桃源米坪”韵味。近日来,由文化中心牵头,工会、综治、城管、社会事务配合,在乡政府大门口开展文明如厕,从我做起宣传活动。

米坪乡“三举措”学习贯彻《贵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干部职工示范带头。召开全乡干部职工大会,深入学习传达《贵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致力推动文明行动深入。乡党政班子成员认真履职尽责,以上率下,干部职工规范自身言行举止,为我乡广大群众作出示范带头,坚决做到与不文明行为说“不”。

学习宣传引领文明。我乡采取看得见、摸得着的视觉宣传。一方面结合“两学一做”、脱贫攻坚、“宣传干部上讲堂”、文明行动进校园、两微一端等方式进行宣传,另一方面通过悬挂标语、发放资料、发放倡议书、召开群众会等形式,让文明意识入脑入心,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使文明行为常伴左右。

米坪乡“三举措”学习贯彻《贵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全乡干部职工、群众相互监督,在监督过程中人人是文明行动参与者、监督者,使干部职工和群众融为荣辱共同体。不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安排、总结研判、督查指导、整改落实,为推动文明行动提供强力保障。

今后,我乡将切实把《条例》作为规范干部职工文明行为的“利剑”,把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当前“三创”工作的重点任务,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职责,明确责任,加速“文明米坪”建设。(李长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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