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聽到小紅的談話,有什麼可怕之處讓寶釵心驚?

寶釵總是一臉端莊成熟,極少有流露少女情懷的時候。終於有一次看到一對大如團扇的玉色蝴蝶,想撲來玩耍,就拿出扇子來撲——根據我的經驗,捉蝴蝶要等它停在花朵上收起翅膀時,用手指去捉,要不然就是用網兜去兜。要是用扇子,帶著風扇過去,蝴蝶早就跑了。就算動作快、蝴蝶來不及飛走,也會被拍死,怎麼能捉到活的?看來寶釵是真沒捉過蝴蝶,所以不會捉(偷笑)。

偷聽到小紅的談話,有什麼可怕之處讓寶釵心驚?

捉不住就追,跟著跑,就來到了滴翠亭。聽見裡面說話,“便煞住腳往裡細聽”。啊呀呀,我一直以為偷聽人說話,是林黛玉、潘金蓮之流乾的事,沒想到薛寶釵你這濃眉大眼,呸,是端莊穩重的,也有偷聽的癖好——不是偶然碰到的,是有癖好,因為開始兩個人說的,一個女孩子拿著另一個丟失的手帕,歸還索要謝禮,是很平常的事。

偷聽到小紅的談話,有什麼可怕之處讓寶釵心驚?

但是寶釵很有興趣,一直聽下去。怪不得大觀園裡有什麼隱秘,都瞞不過寶釵呢。甚至寶玉只知道玫瑰露茯苓霜兩件盜案,寶釵就知道“還有幾件比這兩件大的”。原來竊秘是有歷史的。

好,調侃完寶釵,收回正題。小紅答應給墜兒謝禮,墜兒可還不肯還手帕,因為她是“尋了來給你”,另外還有個“揀的人”,也就是賈芸。

偷聽到小紅的談話,有什麼可怕之處讓寶釵心驚?

前面賈芸已經跟小紅眉目傳情了,但沒有直接說過話。當然這些緣故,不僅寶釵不知道,連墜兒也不知道。墜兒只是個眼淺貪小的丫鬟,未必懂得春情秋怨。她自己索要了謝禮,又替賈芸要謝禮。一塊手帕價值幾何?小紅出兩份謝禮,不是得不償失嗎?

但是小紅經過“半晌”猶豫,終於回答:“也罷,拿我這個給他,算謝他的罷。”不知道給了什麼。可是賈芸雖窮,雖是旁支,也算是賈府主子的親戚,小廝們稱他為“芸二爺”。就像成年人撿了小孩子的糖,小孩子要回時居然用贈送別的東西作為感謝,明顯地不合情理。

偷聽到小紅的談話,有什麼可怕之處讓寶釵心驚?

如果只是這個不合情理,也還不要緊。小紅的下一句話欲蓋彌彰,“你要告訴別人呢?須說個誓來。”一塊手帕嚴重到要發誓,顯然不止一塊手帕那麼簡單。

好,這幾個簡單要素提煉一下:賈芸(大觀園外的一個男人)撿了一塊手帕,託人送還小紅,小紅贈送一件東西給賈芸,要求傳遞的中間人發誓保密,保密時還要推開窗戶怕人聽了去。這就不需要寶釵的聰明幹練,或者是墜兒的身臨其境,普通人也能品出愛情的味道了吧?

偷聽到小紅的談話,有什麼可怕之處讓寶釵心驚?

大觀園是未成年人聚居之地,除了李紈帶著賈蘭,和經過元春特許的寶玉,沒有別的男子可以進駐。所以男女之事,是最大的忌諱。連入畫哥哥託人交給妹妹私蓄,都算是犯錯,是“官鹽竟成了私鹽”。而小紅和賈芸的私相傳遞,性質等同與寶玉派人送給黛玉的兩塊舊帕子(馬上讓黛玉“令我可懼”),或者是司棋的大紅雙喜箋帖和同心如意。用寶釵的話說,就是“姦淫狗盜”了。

偷聽到小紅的談話,有什麼可怕之處讓寶釵心驚?

寶釵“心驚”的,倒不是大觀園裡有個把“姦淫狗盜之人”。她這時還沒有協理之權,在賈家也只是寄居的親戚,況且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偌大的大觀園,偶然有小小的醜聞,還不至於連累到她清白的聲名。

惜春聽說寧國府的醜聞,“只有躲是非的”;探春雖然協理大觀園,只能彙報賭錢爭鬥,賈母一提到“盜賊事小,再有別事”,就得“默然歸坐”,不能再接話;王熙鳳也無奈,雖然探春幫她辦理,“也有叫他知道得的,也有往他說不得的事”;鴛鴦發誓不會告發司棋的戀愛,“況且這事我自己也不便開口向人說”……大家閨秀,甚至有頭臉的大丫鬟,不僅自己不能參與私情,連聽也不能聽、知道也不能知道,否則對自己都是醜聞。

偷聽到小紅的談話,有什麼可怕之處讓寶釵心驚?

除了“自己不便”,寶釵更“心驚”的,是小紅知道隱私被別人知道,氣急敗壞、又羞又怕,反而“人急造反,狗急跳牆”,會對自己有所報復。於是她使出“金蟬脫殼”的法子,洗清自己。平心而論,從主觀上講,她真不是有意陷害黛玉,那樣緊迫的情況,也想不到、顧不到去陷害誰。但是從客觀上講,她的“金蟬脫殼”確實給黛玉造成了傷害——即使小紅不敢直接對黛玉有所行動,但她從此擔起了心事,擔心黛玉心細嘴刻薄,擔心黛玉會走露了風聲。黛玉承擔了本來跟她無關的懷疑和顧慮,這真是“躺著中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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