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指定路線學習駕駛 教練員罰款200元

不按指定路線學習駕駛 教練員罰款200元

不按指定路線學習駕駛 教練員罰款200元

不按指定路線學習駕駛 教練員罰款200元

8月6日,九江市公安局交管二大隊四中隊民警在港城大道、通港東路、愛國路等路段執勤時,依法查處教練車教練員未帶行駛證、不按指定路線學習駕駛、車牌號碼模糊不清等多起交通違法行為。

當天,四中隊執勤民警在通港東路巡查時,發現一輛牌照為贛G30**教練車行駛緩慢,疑似駕考學員正在練習駕駛,民警隨即將其攔停實行例行檢查,發現某駕校教練汪某在該路段對學員進行駕考教學,屬於學習駕駛人不按指定路線上道路學習駕駛,民警依法進行查處,對教練員實行罰款200元的處罰,並對他及學員普及道路安全知識,提高他們安全行車意識。

眾所周知,開發區港城大道是該轄區指定訓練路段,隨意在其他路段練車,無異於將全車學員及其他道路交通參與者的生命置於危險中,對於這類交通違法行為,交管部門一直是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據瞭解,當天該中隊民警在港城大道、通港東路、愛國路及周邊路段執勤過程中,共查處四起學習駕駛人不按指定路線上道路學習駕駛交通違法行為,其中一名教練員未攜帶駕駛證。

教練車不按指定路線學習駕駛、超員、超速、不按規定車道行駛、教練員不隨車指導等交通違法行為,增加了道路安全隱患,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交通安全事故發生的概率,嚴重威脅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針對此情況,第二大隊也將進一步加強對相關路段的巡查,有效減少和遏制教練車道路違法行為的發生,淨化道路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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