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吧是禁菸場所
網吧內吸菸屬於違法行為
菸民在網吧上網的時候
還是要剋制自己啊!
針對上網人員在網吧吸菸這一“頑疾”,衢州市公安局藉助“創文”契機,組織市本級4個公安分局對衢州市區網吧開展了“無煙上網”專項行動,通過對網吧業主、上網人員進行禁菸宣傳、發放禁菸標識、簽訂責任書等方式,進一步提升社會對網吧禁菸工作的重視,同時通過嚴查嚴治,全力整治網吧吸菸行為。
點擊鏈接:禁菸來襲!三部門聯合專項檢查,向網吧吸菸說“NO”!
在檢查中發現
不少人已經有了自覺性
在網吧抽菸的情況減少了……
但還是存在一部分人
習慣性在網吧“吞雲吐霧”
既然這樣的話
就不客氣了
曝光你,沒商量的那種!
9月4日,柯城公安分局城西派出所民警在對轄區內的西域網吧進行檢查時,發現一名上網人員洪國前正在該網吧違法吸菸。民警取證後將其傳喚至派出所,並根據調查結果依法對其做出了罰款200元的處罰。
然而9月11日,城西派出所民警再次來到西域網吧進行檢查時,又發現一名上網人員何康正在該網吧違法吸菸。
民警進行現場取證後,依法對何康及西域網吧業主進行了傳喚。經調查,警方對何康做出了罰款300元的行政處罰,並對西域網吧業主就該起不予制止吸菸案做出了警告並罰款1000元的處罰。
網吧屬於公共場所
不僅影響他人健康
更有消防安全隱患
網絡隨便一搜
全國各地因吸菸引起的火災案例不在少數
各網友留言吐槽也各有奇說
從市公安局網警支隊瞭解到,從今年8月至今,針對在衢州市區網吧發現的違法吸菸行為,警方已對不予制止吸菸的18家網吧先後做出19次警告並罰款的處罰,罰款金額從1000元至5000元不等。
同時,警方還對23名被查獲在衢州市區網吧吸菸的上網人員做出罰款的處罰,罰款金額從200元至500元不等。
柯城公安分局轄區網吧處罰情況
對網吧業主處罰3起:
1、8月24日黃金臺網吧不予制止吸菸案 警告並處罰款1000元
2、9月11日網友網吧不予制止吸菸案 警告並處罰款1000元
3、9月11日西域網吧不予制止吸菸案 警告並處罰款1000元
對吸菸人員處罰3人:
1、9月4日對西點網吧上網人員井永晉吸菸1起 罰款200元
2、9月4日對西域網吧上網人員洪國前吸菸1起 罰款200元
3、9月11日對西域網吧上網人員何康吸菸1起 罰款300元
衢江公安分局轄區網吧處罰情況
1、8月29日衢江區天湖網吧涉嫌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內不制止吸菸行為案,警告並處罰款1000元;吸菸人員:鄭強、劉啟晗,各罰款200元。
2、8月10日衢江區開利網吧涉嫌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內不制止吸菸行為案 ,警告並處罰款5000元;吸菸人員:徐飛祥,罰款200元。
3、8月9日衢江區暢通網吧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內不制止吸菸行為案,警告並處罰款1000元;吸菸人員:汪佳君,罰款200元。
4、8月9日衢江區新雨網吧涉嫌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內不制止吸菸行為案,警告並處罰款1000元;吸菸人員:豐建勇、宋周騫、沈勝章,各罰款200元。
5、8月8日衢江區一樂網吧涉嫌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內不制止吸菸行為案,警告並處罰款1000元;吸菸人員:申小龍,罰款200元。
6、8月8日衢江區宇飛網吧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內不制止吸菸行為案,警告並處罰款1000元;吸菸人員:吳洪剛,罰款200元。
7、8月8日衢江區麥風網咖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內不制止吸菸行為案,警告並處罰款1000元;吸菸人員:盧育政,罰款200元。
8、8月8日衢江區開利網吧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內不制止吸菸行為案,警告並處罰款1000元;吸菸人員:黃小龍,罰款200元。
9、8月8日衢江區小綠島網吧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內不制止吸菸行為案,警告並處罰款1000元;吸菸人員:劉其琛,罰款500元。
共計處罰網吧業主9起,警告並罰款1000元-5000元不等;處罰網吧吸菸人員12人,罰款200-500元不等。
柯山公安分局轄區網吧處罰情況
對網吧業主處罰8起:
1、8月1日,航埠派出所轄區思密達、天人、引力波網吧未制止吸菸,各罰警告並處罰款1000元。
2、9月4日,航埠思密達、引力波網吧未制止吸菸,各罰警告並處罰款500元。
3、9月4日,花園新衢門、速騰網吧未制止吸菸,各警告處罰。
4、8月17日,航埠天人網吧不如實登記,警告並處罰款1000元
開發區公安分局轄區網吧處罰情況
對網吧業主處罰1起:
9月9日新月網吧發現吸菸不予制止警告並處罰款1000元。
對吸菸人員處罰5人:
1、8月27日 新月網吧毛清華吸菸罰款300元。
2、8月30日新天網吧吳威強吸菸罰款300元。
3、8月30日知音網吧林紹寶吸菸罰款300元。
4、9月6日知音網吧萬承亮吸菸罰款300元。
5、9月7日地中海網吧徐鵬翔吸菸罰款300元。
市公安局網警支隊負責人表示,下一步,警方還將聯合相關職能部門繼續加強對網吧吸菸行為的整治和宣傳力度。希望網吧上網人員能加強自律,不要違法吸菸,網吧業主對違法吸菸行為也應及時予以制止。如發現有人在網吧內吸菸,市民可以撥打110舉報。
法律依據:
1、網吧內吸菸人員的處罰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三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
(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的;
(二)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菸、使用明火的。
2、對網吧業主處罰的法律依據: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可以並處1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門吊銷《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一)利用明火照明或者發現吸菸不予制止,或者未懸掛禁止吸菸標誌的;
根據浙江省公安廳關於印發《浙江省公安機關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通知浙公通字[2016]52號《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項,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可以並處1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門吊銷《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一)利用明火照明或者發現吸菸不予制止,或者未懸掛禁止吸菸標誌的;
警方提醒:
網吧是人員聚集場所,又是易燃物集中區域,屬於具有火災隱患的場所。在網吧這樣的封閉空間吸菸,不僅有違社會公德,還存在很大的消防安全隱患,希望廣大上網人員也要自覺遵守相關管理規定,文明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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