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爲張雨綺傷人喝彩的人 你們是認真的嗎?

評論:為張雨綺傷人喝彩的人 你們是認真的嗎?▲張雨綺與袁巴元

  這兩天,有網友曝光了一條上海瑞金二路派出所的出警記錄,顯示女星張雨綺疑似與丈夫袁巴元發生肢體衝突,張“持水果刀將其丈夫的背部劃傷(有2處1釐米的切割傷)”。這引發廣泛關注。之後黃浦警方證實了網傳派出所案件處理截圖的真實性。

  據報道,袁巴元指控張雨綺持刀傷人,但張雨綺方面予以否認,出警民警也未發現刀具。雖然張雨綺是否確實持刀砍人尚不明確,但網友們的反應卻值得注意——曝光帖子的下面,評論區幾乎一邊倒,表示“喜歡張雨綺這種不隱忍有骨氣的性格” “綺姐真的剛”“莫名覺得很帥”的言論不在少數,最高讚的評論為:“扇汪××,踹王××,砍袁巴元,社會你綺姐,人狠話不多”。

  如今事實還沒搞清楚,特別是雙方衝突始末和緣由,但這不妨礙網友們腦補出“怒砍渣男”的劇情。有網友甚至引用了張雨綺此前在直播中說的“碎鑽不是鑽”的“名言”,說“1cm的小傷不是傷,充其量只能算作輕傷”。

評論:為張雨綺傷人喝彩的人 你們是認真的嗎?

  但除非是萬不得已的防衛,動手打人這一行為本身絕不能算是正義。在事實尚不明確的情況下,就對這一非正義的行為進行“尬誇”,果真是文明社會應有的風氣嗎?

  我們不妨將角色調轉。就在同一天,備受關注的所謂“公交猥褻”事件(實則發生在廣西北流的事實夫妻糾紛),同樣是“夫妻”之間發生了口角,當丈夫對妻子施以暴力之時,引來的是網友的一致討伐和搜索,非立刻將這位施暴者揪出不可。如今,施暴者也被處以5日行政拘留。

  不知那些在評論區誇讚張雨綺 “給女性爭了口氣”的言論,真的是在為女性爭取平權,還是在爭取“女性施暴可以免受責罰”的特權?

  英國有媒體做過一份調查顯示,有超過40%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是男性,但這些常常被警察以及媒體忽視。在我國這個比例是多少,還不得而知,但男性遭家暴也是家暴,背後的問題也值得正視。

  在該事件中,在細節未明的背景下,不宜將張雨綺的舉動跟家暴輕易聯繫,而在很多婚姻關係中,保護許多女性在婚姻中一貫的弱勢地位也需要社會持續的幫助。

  但不可否認的是,夫妻作為婚姻中平等的雙方,一旦遭遇暴力,都有向外界提出救濟、保護自身安全和合法利益的權利。網友們對袁巴元報警行為的嗤之以鼻,很可能誤導其他遭受家庭暴力的男性選擇繼續隱瞞,這與法治精神相悖。

評論:為張雨綺傷人喝彩的人 你們是認真的嗎?

  明明是個嚴肅的問題,卻演變成了一場狂歡,這很大程度來源於社交媒體時代人們對娛樂和真實生活界限的模糊。經常出沒於微博和某女性線上社區的張雨綺,早已被貼上了“心直口快” “自強自立” “剛”“女強人”之類的標籤,人設也跟“麻辣大姐頭”形象綁定在一塊。結合她前幾段頻頻被報道的戀情或婚姻,很多人傾向於認定“張姐”必定是受了什麼委屈,才忍不住動手打人。

  但這或為臆想,或為移情。在沒有確鑿事實支撐的情況下,就憑著腦補情節臆斷是非,給傷人之舉抹上“快意恩仇”的底色,認為被打者活該,也是沒有起碼的公共理性。

  說白了,在法律面前,沒有明星和普通人之別,他們都得受到法律規制,不能因為明星的某些人設,就動輒以非法律或道德視角去打量其行為。如果我們總是沉浸在“女俠人設”中無法自拔,看見女性出手相向便拍手稱快,那麼“平等” “對話”“尊重”這些我們呼喚的兩性相處理想狀態,又在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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