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1期|考證給古書畫帶來的危害

第241期|考证给古书画带来的危害

前幾天,與倫敦某拍賣行的相關人員聊天,對方問我,是否可以去講一點書畫鑑定的課,我婉拒了。對方問:原因是什麼?我說,目前鑑定課中,都是講考證,然後得出真跡或者贗品的結論,其實,考證的得失,與真跡與否,不構成因果關係。對方不愧是英才,想了幾秒鐘,就明白了我的意思。

我們在高中三年級,學過《義理、考據與辭章》的課文,講的是材料要有把握,才能構成證據的基礎,所以需要考證。這種思想,算得上深入骨髓,高三之後,遇到“考證”,我們馬上肅然起敬。

此後,涉足古書畫界,老先生寫的文章,多數都是考證一番,就得出真跡或者贗品的結論。大家讀多了,習以為常,以為這就是正確邏輯。

我這十多天,連續撰寫了《古書畫鑑定中宏觀視野缺失》與《古書畫鑑定真偽的概率問題》(點擊可查看)兩篇文章,不小心逼近了這個核心問題,就是:古書畫鑑定中,核心邏輯到底是什麼?什麼才可以與“真偽”構成“因果關係”?難道是考證嗎?考證好了,難道就可以得出真跡或者贗品的結論?

從現實來看,當然有一些正面案例,但是反面案例也不少啊!《古書畫鑑定中宏觀視野缺失》一文中指出,最近20年來,出現的幾乎全部名品,都曾一度被誣陷為贗品,誣陷的辦法,居然是一致的,那就是考證。

什麼才是真跡的邏輯?我想了好久,發現:“與其他真跡群體,是否構成聯繫”才是導向“真跡”的正常道路。在這個過程中,主要使用圖像邏輯,進行判斷。也就是說,考證有時可以幫助真跡成立,有時卻幫助不了。真的印章未必帶來真跡,真跡上也會有偽印章。只有在藝術史中,進行整體圖像判斷,才可以下真偽的結論。

正是因為以往學術道路錯了,所以,20年來,所有重要古書畫出現時,都曾被誣陷為贗品,而且解釋給外行聽,外行全部表示“聽不懂”。

反而,是贗品出現時,大家會表現出“不屑於討論”。在外界看來,倒是無爭議。最近又一批古書畫也是如此局面,可笑之至。

鑑定的要點,是建立相關的群組關係,而不是考證關係。鑑定的理想狀態,是看了畫面,就理解這是真的還是假的,而不需要去看印章什麼的。這一層意思,張珩、徐邦達、謝稚柳已經反覆闡述過,只是他們沒有說,考證與真偽不構成因果關係。如果看到一幅畫,你就跑去看印章、行蹤、官階、避諱、交遊、遞藏、題跋、著錄,說明你已經放棄畫面,走入歧途。

考證道路,與真偽不構成因果關係,用之來鑑定,顯然是錯誤的。

有人以為,上述討論的這是一個理論問題。事實上,這是一個嚴重的實踐問題。

如果我們認識到,考證是一條只能增加信息、縮小可能性範圍的工具,而不是鑑定工具,那麼,鑑定古書畫,就變成了一場浩大的藝術史研究。譬如說,你要鑑定林散之,那麼,你需要熟悉200件以上的真跡中所有信息,要將這些真跡細節、演變情況,排列清楚,並且要記住,然後,你才可以去鑑定。這還是信息簡單明瞭的當代大書法家鑑定時需要準備的資料。

如果是明清書畫家,你就需要像做一篇極為嚴格的博士論文一樣,將其生平大致上搞清楚,主要作品蒐集完備、排列清楚,詳細分析之。這樣不斷積累,才能夠抽象出幾條要點,遇到實際問題時,可以依此抽象要點,進行實戰檢驗。鑑定是實戰,不是紙上談兵,因此,即便說得再好聽,實戰這一關才是關鍵。

第241期|考证给古书画带来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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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一來,大家看到了,鑑定行業與藝術史行業,非常重合。

確認書畫鑑定的常規道路,帶來的麻煩,其實挺大的。因為正確的道路,是一條非常昂貴、非常需要機遇的道路,這與物理化學不一樣,物理化學,只要一個學生是天才,基本上有機會在本科階段冒頭。鑑定這條道路,你有天才,也未必有機會展示,因為成本太高。所以,有時人家告訴我,什麼地方又出了一篇好的論文,我像發現一張宋畫那樣高興,因為人才太難得。

有人說,照你這麼說,老先生的文章邏輯都寫錯了,為什麼學科還是進步了?這很簡單,他們那時的學術臺階,是他們那個時代必須的途徑。好比,雖然出現了愛因斯坦,但不是說牛頓就不偉大了。

仔細想一下,徐邦達他們辛辛苦苦寫文章,會影響了幾個人呢?估計有人會說:100多人?我估計就是20個人左右。我們現在寫這些文章,搞不好也只能影響20人左右。

在過去若干年裡面,不論是學者,還是愛好者,用考證的辦法對各種大名作,都做出了一系列錯誤判斷。在記憶中,《出師頌》《鴨頭丸》(網絡討論)《功甫帖》,近期的《著色山水》《枯木竹石》,都是被人長篇大論質疑的,其主要思路,就是抓住“考證疑點”,然後給出另外一個方向上的惡意猜測。

最近發生的事件,對《枯木竹石·米芾題跋》,對《千里江山·蔡京題跋》,與十年前,對《研山銘》,對《砥柱銘》的考證,幾乎完全是同一思路,那就是找到一個細枝末節,找出與文獻不吻合的環節,就開始質疑。

我有時想,如果按照這條思路來研究,假設我們有“玄武門事件”的真實現場錄像,估計錄像與文獻也不吻合,那時,還有人會跳出來質疑“玄武門事件”的,因為細節不對。

由於古書畫本身是真實存在,類似於“玄武門事件”的錄像,這個錄像片,與歷代文字記載,也不會完全吻合。

有人指出,如果遵循“考證”的思路,那麼顏真卿《祭侄稿》也是贗品,因為按照考據派的做法,《祭侄稿》上的疑點,比比皆是,我們簡單列出了幾條,以供一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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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與顏真卿所有刻帖,如《忠義堂帖》《爭座位》,風格明顯不同;

  • 本幅沒有款;

  • 紙張質地太差、明顯到不了唐代;

  • 用墨太乾,古今名作未見成例;

  • 個別字跡顯露出雙鉤的痕跡;

  • 不少字跡的結體似米芾,疑為受米芾影響;

  • 宋朝皇室排斥顏真卿書法,遇到就毀,一篇草稿如何逃得過強大的皇權?

  • 趙子昂的印鑑是假的;

  • 鮮于樞題跋書法不是標準風格,印鑑不對;

  • 存在很長的流傳空白期。

簡單一湊,就有以上十條可以質疑。大家看看,考證的思路,可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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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大家還商量寫一篇《“戲考”祭侄稿》。但是這種文章過於扭曲了,我嘗試寫了一小節,太噁心了,寫不下去。

從這種太噁心的感覺出發,我發現,那些寫質疑文章的人,絕大多數是真心質疑,不是偽裝的,因為如果一定要寫一篇違心的文章,那是非常難以下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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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思路的邏輯錯誤在於,看似嚴謹,其實不合實際,好像你如果用完人的標準來研究人,那麼結論一定是,世界上沒有什麼人。

有人問,考證就完全無用了嗎?顯然不是的,每次考證,都會縮小古書畫的可能性範圍,但最後的判斷,一定是圖像判斷,而不是考證。譬如說,我們某個大博物館,一直說他們的王羲之是宣和內府收藏的,但是這捲上的宣和印,怎麼也對不上。這就是考證的作用,簡單對比印章,就可以發現問題。

但是,考證搞錯方向的事情,也不勝枚舉。

有人問,你的《古書畫鑑定中的宏觀視野缺失》那篇文章,說要宏觀觀察,各種元素都要檢驗,這什麼學理?我想了一下,其實就是概率論中的“廣義加法原則”,公式是:

對任意兩個事件A與B,

P (AB) =P (A)+P(B)-P(AB)

假如,你對書畫中,山石畫法是真跡有8分把握,對簽名的真實性有8分把握,那麼兩個要素同時出現在畫面上,真跡的概率就是96%。

0.8+0.8-(0.8*0.8)=0.96

在一件書畫上,你如果多檢驗幾個元素,譬如說,檢驗5個要點,尤其是隱藏的要點,如果都趨向於真,那麼,真跡概率在“廣義加法原則”下,就會無限接近1,也就是真跡。如果有更多要點,那麼更加妥當。

寫到這裡,我突然發現,這就是以前很多人,認為古書畫鑑定中,可能無限接近真跡,但是無法證實是真跡的源頭吧?用的是“廣義加法原則”?

古書畫是一個活生生的東西,也是一個已經完成的東西,不是未知的,當概率已經無限接近1的時候,其實就是1。因為那個概率差異,人造不出來,這一點,大家以前是否忘記了?

這就好像,你不可能偽造一條“仿生魚”,雖然看起來似乎不難。但是一條真魚,其信息是複雜的、多方面的、無法偽造的。

當你從外形、味道、化學分析、手感都發現這是一條無限接近於魚的東西時,那麼,這就是一條真魚。現實中,沒有什麼無限接近於魚的問題。

面對這樣的概率出現在實際情況中時,當然可以下一個絕對真或者絕對偽的判斷,因為這是有科學根據的概率運用。

相反,考證卻往往出現天然的缺陷,導致思維滑向“贗品”,而且任何真跡,幾乎都會被“考成贗品”。因此,考證不是書畫鑑定中的主要工具。

總結一下,考證確實可以縮小古書畫的可能性範圍,但是,考證絕對不是古書畫的“微觀層面研究”,因為考證是外在因素。一旦認為考證是“微觀研究”,也就是認為這是內生變量,那麼,就會滑向“贗品無數”的局面。

即便如上所述,“考證”這支柺杖,估計大家還是不敢扔掉,特別是還沒有把握用好“圖像分析”這個工具的時候。這大約就是現在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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