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並不是針對誰,我是說道路上的所有人

車不讓人,人不讓車,都是不對的

我並不是針對誰,我是說道路上的所有人,都應該互相謙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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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由“車不讓人”時代,進入“人不讓車”時代,只不過一盞茶的時間。

這盞茶,乃由著名新聞媒體《都市快報》去年所泡,香飄四溢。

然後西安的道路交通狀況幾乎一夜之間,徹底逆襲,進入“新一線”。

打那天起,筆者的人生髮生了顯著的變化:

人明顯變得自信了,臉上明顯有笑容了,走路明顯腰不酸了、背不疼了、腿也不抽筋了。

因為過馬路時,再也不用跟孫子一樣,擔心被車撞死了!

我並不是針對誰,我是說道路上的所有人

但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西安曾經的馬路,可不是這麼過的。

一個普通的西安市民,站在馬路邊的那一刻,是很莊重的,是很肅穆的。

如果他(她)沒有充分的社會經驗,以及堅定的人生觀與豁達的輪迴觀,是不敢輕易邁出第一步的!

筆者曾經聽說一個段子:在位於小寨商圈的陝西省歷史博物館門前,翠華路十字,一對老外青年等著過馬路,結果半小時還沒有過去,老外陷入了深深的迷惘,三觀瀕臨崩塌。

彼時,筆者聽了這個段子,微微一笑,輕蔑地向翠華路方向望去,彷彿在跟那對老外說:“翠華路,一條並不寬的路,都過不去?你倆能chua!”

我並不是針對誰,我是說道路上的所有人

△網絡圖 非翠華路

據筆者多年人生經驗,在西安過馬路,曾經至少需要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1. 裸眼視力1.0以上,這樣才有自救的可能。

2. 熟知牛頓三大力學定律,能初步判斷來車的速度,以及萬一被撞的後果,而決定何時邁步。

3. 要有充分的信心,不怕近距離對抗。如果發現無論如何過不去時,要敢於主動往前走一步,逼停瘋狂的來車,對司機橫眉怒目,在心裡用陝西話默唸:“有本事你把額撞死!”

我並不是針對誰,我是說道路上的所有人

顯然,以上過馬路的方式,對廣大西安市民是一種消耗,對八方來賓是一種震懾!

連馬路都過不去的城市,每個人都在內心裡摔碗!

終於,本地最著名的電視媒體《都市快報》,發起了一場為期一個月的媒體公益活動,提倡“車讓人”。

這是以人民的名義,替行人要求路權。

不惜得罪全體開車的人。

我並不是針對誰,我是說道路上的所有人

當車開始讓人了,筆者對世界的看法都變了。

誰說西安司機沒素質?那是沒罰到位!

哦不不不!筆者是說,人性本善,但也需要制度的引導。

當全社會都提倡“車讓人”的時候,那些不讓人的車,就成為眾矢之diss。

所以,這一年以來,筆者過馬路時,每次都想唱《感恩的心》。

而且每當筆者在馬路邊站著,甚至不想過馬路時,巨大的公交車往往會率先停下,隨後而來的奔馳、寶馬、出租車、五菱宏光,挨個停下,等筆者通過。而且不過都不行,形成膠著狀態!

那一刻,筆者幾乎熱淚盈眶,強忍淚水,只能在眾目睽睽之下,昂首挺胸走過去,不能讓大家失望!

我並不是針對誰,我是說道路上的所有人

諸位瞅瞅,“車不讓人”的時代終於過去了。

但是令人炸裂的是,“人不讓車”的時代居然到來了。

這種怪事,之前完全無法想到啊!

首先,有些行人很不自覺,你讓他(她)三尺,他(她)敬你一丈。一定要與機動車搶道路,一定要繼續闖紅燈。彷彿不闖紅燈,他(她)就會落後在人生的十字路口。結果逼停許多車。

其次,有些電動車車主、電動三輪車掌櫃、摩的司機,過於拉風。常常不走尋常路,飛一般的感覺。如果後座再帶著客人(普遍是女娃),那你就不管了,如果今天的車技沒有顯示出哥的風采,算我輸!結果逼瘋許多車。

再次,外賣小哥作為一個獨立的群體,穿著黃色和藍色的衣服,登上了歷史舞臺。所謂時間就是金錢,沒有人比他們更有時間觀念,教科書級的交通違法,讓人目不暇接,把交警和機動車駕駛員們的思路都打亂了!您到底是送飯的,還是去搶飯的?

我並不是針對誰,我是說道路上的所有人

終於,筆者表示看不下去了。

西安喊了那麼多年的車讓人,被人看輕那麼多年,現在終於做到車讓人了,怎麼人不讓車了?戲咋那麼多呢!

如果人不讓車,這跟車不讓人的城市,在文明程度上面,有什麼區別?

最後,不明真相的觀察者,是不是可以得出一個概念:

“西安啊,開車的人素質確實高,不開車的人素質確實低!”

“什麼新一線城市,完全是浪得虛名啊,哈哈哈,吼吼吼!”

我並不是針對誰,我是說道路上的所有人

為了避免這種千古誤會,去年主張“車讓人”的《都市快報》,決定履行“售後服務”。

幫城幫到底,送人送到西。

《都市快報》之所以重新展開媒體行動,是在用自己的行動表示:

“我並不是針對誰,我是說馬路上的所有人,不管開車的還是不開車的,都應該互相謙讓。”

在此,筆者衷心希望某些老西安人、新西安人,好好想想這個道理:

如果光是車讓人,但是人不讓車,這不公平!

我並不是針對誰,我是說道路上的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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