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款150元,記3分!在新余車輛不禮讓行人將受罰

為進一步規範道路交通秩序,營造良好的出行環境,積極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新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將於2018年9月17日起對車輛不禮讓行人的違法行為進行抓拍取證並依法處罰:對機動車行經斑馬線不禮讓行人的違法行為處罰款150元,記3分。(違法代碼1357)

請廣大駕駛員自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尊法守規明禮,文明安全出行。

罰款150元,記3分!在新餘車輛不禮讓行人將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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