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軍正式起訴性騷擾案當事人,當事人發正面照表示應戰,你支持誰?

表吵理我


西門觀點:誰在說謊,肯定不支持誰!這種事情,先拿到網絡上說事,其目的首先令人懷疑。

央視著名主持人朱軍被爆性騷擾已經好長時間了,9月26日,朱軍表示正式起訴爆料者和當事人。然而,當事人也厲害,竟然發正面照表示應戰。

題主說,你支持誰?你認為誰在說謊?這問題問的,應該說,誰沒有說謊,我就支持誰!不過這要等到法院判決以後。不過可以就一些問題談一點看法。

先說朱軍。從常理上說,像朱軍這樣的著名央視主持人,別說想要騷擾別人,就是真要怎麼別人,都有很多女性投懷送抱,用不著冒這麼大風險在化妝間去騷擾一個實習生。當然這只是常理,超出常理就很難說了,什麼事都可能發生,這也是一句真理性的名言。只是有一點不太明白,這麼長時間了,朱軍才正式起訴,不知道因為什麼?

再說爆料者和當事人。爆料者為了吸眼球應該沒有什麼爭議,但作為一個年紀很輕的被性騷擾的姑娘,如果是真的,按常理說,不應該大肆宣揚,因為即便爆料了騷擾者,你是不是又受到了二次傷害甚至是永遠的傷害?因為,不管你有多麼開放,這種事對女孩子來說,都不是一件多麼光彩的事。

如果發生這種事,最好的解決辦法是起訴騷擾者,除要求依法處罰當時意外,還要求當面道歉和精神賠償。法院處理這種事,一般是不公開審理和判決,這對女性受害者的名譽是一種保護。

然而,這位實習生卻在自稱發生這種時候,通過其他人到網上爆料這件事,而且在“騷擾者”將他們起訴法院時,當事人還毫不忌諱的將自己的正面照發到網上,表示應訴。這就很讓人懷疑當事人的目的是不是為了炒作?

當然,也可能是當事人被性騷擾,非常氣憤,而騷擾者不但不道歉,認錯,賠償,還要將她起訴至法院,怒髮衝冠下才公開爆料,併發正面照以示真實。

事已至此,雙方都已公開身份和性命,只能通過法院以求真相了。

謝謝您的關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門白甫


大實話:朱軍既然敢應戰,那就代表有贏的把握。

雖然我從情感上還是偏向於支持一個女孩,畢竟,在這種事情上確實女孩兒是更容易受到傷害的。但是,在雙方都沒有亮出有效證據之前,在法院也沒有做出判決之前,我們也有理由相信朱軍先生是無辜的。

其實,這件事我們可以拿崔永元和馮小剛的案例作比較。

我們可以看到,雖然崔永元一而再再而三地在網上說馮小剛,甚至有時候還是帶有侮辱性的用詞,說現實一點,崔永元作為一個公共人物,這樣在公開平臺說馮小剛絕對已經對其名譽造成侵害了。但是,我們會發現,馮小剛就是不和崔永元正面剛,也不走法律程序,只是簡單地在網上進行吵架式地回覆,並且還被網友一頓諷刺。

按照一般情況來講,如果崔永元確實是無中生有,馮小剛確實沒做過那些事,那馮小剛早就該告崔永元了。但是現實卻是馮小剛這個老炮兒一直忍著,這顯然是不正常的。

然後,我們反觀這件事,朱軍作為一個名人,而對方作為一個普通女實習生。並且還是涉嫌“性侵”事件。如果說朱軍沒有必勝的把握,根本就不會回應或者起訴對方,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件事也會被大眾忘記,畢竟,作為朱軍來說,就算是真的做過,那麼要想私了這件事就是錢的問題嘛。

但是,現在的情況卻是朱軍正式回應並且起訴性騷擾事件當事人,那就說明朱軍手裡是有證據的。畢竟,現在對方就是光腳的不怕穿鞋的,如果朱軍要是沒有必勝的把握,然後還牽涉進來,最後官司要是輸了,那豈不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麼?

所以說,我們是有理由相信朱軍先生手裡是有證據來贏得這場官司的。至於事情的真相如何,那恐怕就只有當事人自己的知道了。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這事兒啊,我一不小心就站到女生這邊了……

為啥這麼肯定?理由如下:

1、當事人有報警記錄

這是鐵板釘釘的舉動,試想一下,一個在央視這麼牛叉的單位實習的小姑娘,沒事兒幹不可能撥打110來玩吧,且警察還出了現場,好做了詢問筆錄。



假如是小女孩冤枉朱軍,估計她早就被央視的保衛部門收拾的欲哭無淚了,這麼大一個單位,容得了你這樣一個丫頭撒野?報假警是要被行政拘留的知道不?

為何姑娘報警後這事兒就沒了下文,且一掩蓋就是這麼多年,這就對了嘛,這不就證明朱軍多半是攤上這件事兒了麼?只是他當時未得逞,也沒留下啥證據,這事兒估計當時就這麼不了了之了。

2、身份懸殊發生誣陷的可能性不大

這一點與上一點有異曲同工之處。

換句話說,小姑娘想訛名人,也得分人去,也得分時間、地點吧,她就是想要訛朱軍,怎麼也得找個賓館酒店啥的,只要朱軍進去,沒啥也就有啥了。



但她怎麼都不會選擇化妝間這種人來人往、幾乎是半公開的環境下玩“捉妖記”,這不是給人家留話柄嗎:這種地方你用腳趾頭想想也不可能幹那事兒啊……

最主要的是,女生與朱軍身份懸殊之大,加上朱軍在國人心目中老好人、穩重的正面形象,以及他在央視的人緣、地位,你要是真的冤枉他,你就不是與他一個人為敵,而是與整個央視為敵啊,他不急眼把你弄進監獄我名字倒著寫。

3、現場閻維文是目擊證人

這裡說的就是閻維文大哥,當時女生說過的嘛,事發時幸好閻維文進入房間,朱軍才停止手上動作。

但我在想,這事兒讓閻維文作證的難度較大,因為一是時間久遠,二是他真不一定能看到具體情況,且沒有視頻證據,萬一朱軍死活不認,他老閻豈不是裡外不是人?

事實證明,朱軍確實是死活不認賬。

4、沒有侵犯鐵證成為朱軍矢口否認的理由

無論是猥褻也好、強姦也罷,到了法庭上就要講個證據。

但現在朱軍為何會如此強硬,因為女孩沒有證據啊!



如果女孩手裡有從朱軍身上撕下來的衣服,或者當時受了傷,或者有相關生物檢材,室內客廳有監控證明朱軍實施了騷擾行為那還好,但目前就是證據缺失,所以朱軍方面一直很強硬。

以朱軍的地位而言,出了事兒絕對是要想辦法解決的,只是現在女孩突然出手把他“將”了一軍,搞得他有點措手不及。但事情這樣發酵起來肯定不是個辦法,所以必須主動出擊澄清影響。

可惜,當事人的那次報警,讓朱軍反擊起來特別多被動……

現在,我們就靜待結果出爐吧……


普了次法


這件事情無法支持誰,因為事件的真實情況並不是很清晰明瞭,在這種情況下,不能輕易相信任何一方的說法。

這個事情在最初被爆出時,輿論就基本分為兩撥,一撥支持女方,認為應該維護自己女性的權益,為自己討個說法;另一撥支持男方,認為整個事件沒有現場照片或視頻等實質性的證據,也沒看到有真正瞭解事情整個經過的目擊證人,對事件的真實性表示懷疑。並有網友提出了疑問,據說這個事發生在四年前,為什麼女方事發當時不一直追究到給出一個滿意的解決,而在時過境遷之後才又想起來重提此事。

這個事件確實給人的感覺是模稜兩可,不少人持半信半疑的態度。

按理說,男方作為央視知名主持人,不會傻到公然犯這種低級的錯誤。他能不明白,這樣的事有可能會毀了他長久積累的名聲,甚至毀了他的職業生涯。辛辛苦苦在央視混了這麼多年,眼看就要圓滿退休,似乎不應該在這個節骨眼上,自己給自己整么蛾子。

在網上也看到了一些女方對這個事情的長篇陳述,據說,還就此事接受過採訪,將經過描述的可謂詳盡。如果從女性的角度考慮,一般人不會拿這種事去曝光自己,很明顯並不是一件什麼光彩的事,作為一個女孩子,難免名聲會受到影響,女性對這方面的名聲還是比較重視的。女方敢於親自曝光出來追究,是需要一定勇氣的,這也是不少人支持女方的理由。

有朋友覺得女方是為了藉助男方出名,這個到可能性不是很大,畢竟,靠這種事出名,即使出了也不是啥好名。也有網友猜測,可能女方追究也是身不由己。無論是那種情況,目前,女方首先要面對的是男方提出的起訴,也許事情會一點一點清晰起來。

不管這個事件是否真實,關於女性被騷擾的問題,確實應該引起重視。經常可以看到公交、地鐵上女乘客被騷擾的新聞。女性首先自己應該學會自我保護,要對騷擾者堅決反擊,並採用報警等方式獲得幫助。

此事件的真相到底是什麼,對於接下來事件的走向,一起拭目以待。

大家支持哪一方呢?

【謝謝朋友們耐心閱讀,歡迎關注、評論等,發表看法,一起互動交流!】


龍族社


這圈真亂,看得頭都大了。我支持法院,支持真相。沒有偏向,就等著法院判決披露更多細節。


朱軍一直保持著正面形象,如果被誣告,正好這次起訴等著法院還他清白。如果確實幹了偷雞摸狗的事情,那正好讓一切大白於天下。

對於事件的女主角,發佈正面照,勇氣可嘉。當然有人會懷疑她藉故炒作自己。但是一般情況下 ,女孩子不會這麼摸黑自己,所以可能網絡上支持小白兔的比較多。

不管怎樣,這事只有當事人最清楚。婆說婆有理,公說公有理的事情,還是交給法院的法官頭疼去吧。看證據,看細節,看當事人對質,等著看判決結果。


律師獨角獸


相信當事人弦子的比重更大。

當事人弦子在新浪微博的認證為編劇,具體叫什麼名字我們並不清楚,只知道她是湖北武漢人,在北京工作,曾經在中央電視臺實習過。

可以說是小透明一枚,沒有多大的勢力,也沒有多大的名氣。

在被朱軍性侵猥褻的這件事當中,弦子的表現一直都符合常規,並且對於證據以及細節都有存留。

性侵事件發生在2014年6月10日,在《藝術人生》實習的弦子被主持人朱軍在化妝間猥褻。

由於閻維文等人進入化妝間,朱軍才停止了猥褻。

6月11日,弦子在老師和老師朋友的陪同下,去北京市海淀區羊坊店派出所報警,警察做了筆錄,並且前往央視調取了監控視頻,並且提取了DNA。

此後警察根據一個弦子擦嘴的畫面對其說,這可以作為朱軍強迫你的證據。

作為中國著名的節目主持人,朱軍最後因為是正能量的代表,因此這件性侵事件被壓了下去,弦子遠在武漢的父母被施壓,要求弦子不再提及這件事情。

四年之後,由於ME TOO運動的發展,弦子在自己的朋友圈公佈了這一事件,並且在微博上得到了廣泛的關注與轉發。

弦子在微博上主動公開了自己的經歷,甚至公開了自己的照片,從事情的起始,到事情如何不了了之,一直到中間的取證與細節,還有重要的相關當事人,弦子都寫得清清楚楚。

作為前央視主持人,早在很多年前,因為一部《手機》,崔永元認為這是在映射自己,傷害自己的名譽,傷害自己的妻子和女兒,因此在報紙在電視以及在網絡上開始了長達十年的名譽保衛戰。

朱軍也是有妻子和兒子的人,他的兒子曾被傳是智障,他親自闢謠。

如今出了這麼傷害他名譽的事情,朱軍做得這麼穩,甚至連一個回應都沒有。

如果這件事情有假,朱軍不回應,那麼閻維文也不回應嗎?羊坊店派出所也不回應嗎?央視也不回應嗎?

要知道,弦子不是什麼知名人物,如果她說錯一句話,就很有可能被人抓住把柄,但是截止到目前,她所說出來的每一項證據,都沒有被當事人站出來去指責她在說謊。

圍觀群眾自然會認為,弦子說得都是事實。

目前,朱軍已經起訴弦子和幫助弦子的麥燒,索求65萬元人民幣的賠償。

而弦子和麥燒也起訴了朱軍,以及將個人信息提供給朱軍的新浪,索求6萬元人民幣的賠償。

司法會做出最終的判決,人心也會做出各自的判決。

希望曾經保留過證據的羊坊店派出所能夠將證據提交,也希望弦子和朱軍都能得到一個公正滿意的判決。


林一行


從目前事態的發展來看,我堅決站女當事人這邊。

原因有三:

其一,這件事當初是有報警,只是後來因為各種原因沒有立案。

從女當事人的描述來看,當時是有報警的,並且在監控裡還發現了可以作為證據的下意識動作,同時還提取了衣服、頭髮上的指紋等等。這一切說明什麼?說明事情確實存在,按這個程序走下去,立案是天經地義的。只是第二天,情況變了,出現了兩名規勸的JC,女孩迫於父母的壓力,只好不了了之。如果女孩的話屬實,那她當時承受的壓力有多大?她的家庭承受了多大的壓力?想想連夜就派人去了老家做其父母的工作,喔喔,信息量太大了。

其二、沒有女生會以自己的清白前途作賭注,因為朱軍很可能反手就會告她一個誹謗,如果是想博出名,那代價未免太大了。

朱軍是誰?是家喻戶曉的央視一哥;女當事人是誰?恐怕沒有幾人知道吧。如果沒有一股咽不下的氣,輿論的壓力、周圍同學朋友的壓力恐怕分分鐘會讓她走不下去。比如新聞剛出來時,就有網友猜測女生是不是想博出名、為什麼四年後才選擇公開、是不是價格沒有談攏等等各種猜測,各種難聽的話都有。這些後果,女生未必不會想到,如果沒有堅強的信念,光這些流言蜚語就會讓一個人動搖。可朱軍起訴女當事人的信息出來後,女當事人不惜曬正面照從幕後走到臺前。這一切,都讓我們沒有理由不相信她曾經的遭遇。

從另一方面說,沒有女生會拿自己的清白去做一件於己無利的事。時隔四年後再次發聲,恰恰說明她心裡的羞辱和委屈,並沒有隨著的流逝而消失。

其三、朱軍在事件風波差不多平息時才選擇起訴,背後原因似乎沒那麼簡單。

從7月26日事件爆發到9月25日選擇起訴,間隔長達兩個月後,朱軍才選擇起訴。這中間,他在做什麼?

從女當事人的微博可以看出,曾經受到過威脅。並且直接威脅到當事人的家人,這不明電話的背後究竟是誰?就不得而知了。

腦洞大一點,可能經過一番活動,知道當年的證據已經不復存在了,對他已經構成不了威脅,才選擇了起訴,打算絕地反擊,以法律手段來給女生一個教訓,讓她徹底閉嘴。

只是他沒想到的是,女當事人曬出正面照應訴,。結果究竟如何,相信時間會給到答案。


八卦氣象臺


盲目站隊搞不好就要被打臉,一切等待法院的審理結果出來再說。



目前貌似雙方都起訴了對方,所以應該是兩場官司同時進行。個人以為,如果當事雙方均同意的話,可以考慮公開審理,以便減少公眾不必要的猜疑。

有人說這事是國外反華勢力做局故意抹黑正能量,對這種陰謀論不予置評。退一步講,即使真有所謂反華勢力,進入司法程序,法院絕不會故意陷害朱軍。



人民法院是在五星紅旗下,接受黨的領導,所謂『反華勢力』手伸不了這麼長。而且這幾個小姑娘看起來無權無勢,也不太可能出現行政力量影響司法公正。靜待結果就好!

如果不存在性騷擾,完全是女方捏造,法院自然會還朱軍清白,該賠償就賠償,該公開道歉就公開道歉。



如果性騷擾情節屬實,那麼公訴機關就應該及時介入,追究朱軍的刑事責任。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名人犯法,更有示範效應,司法機關應該依法從嚴處理,以達到維護公序良俗,端正社會風氣的目標。


月下沒有花


跟誰都不熟,我現在選擇不站隊!

人性是複雜的,從外表根本看不出誰好誰壞!就像一些老人,看著慈眉善目的,可到了公交車上,就變成了對柔弱者惡語相向的怒目惡煞;摔倒在地,被扶起後,就成了訛詐熱心人的負恩者。如果不是出了事情,誰知道他們到底是什麼樣的人呢?不是有這麼一首詩嘛,“周公恐懼流言日,王莽謙恭下士時。假使當年身便死,一生真偽有誰知?”

我們不能說此女是“弱者”,就選擇相信她,說實話,除了她自己委託朋友公佈的內容,還有其他旁證嗎?我們對她又不熟悉,也不知道其為人如何,憑什麼就替她背書呢?

當然,筆者對朱軍也不熟悉,只是看過他主持的節目,看過他早年寫過的一本自傳,為節目里人物的悲喜而悲喜,為其早年奮鬥的歷史而感佩,不過我也知道,很多人臺上臺下、書裡書外並不相符,有時甚至就是天淵之別,在不瞭解真相的情況下,又如何選擇相信?

那筆者相信什麼?我選擇相信法治,相信法院會對此作出一個公正的裁決!


打虎拍蠅


事件發展過程:

2018年7月26日早5:17,弦子在微信朋友圈發佈長文,講述四年前的事情經過,她的朋友將長文後發表在自己的朋友圈;

2018年7月26日早6:42,麥燒同學在微博上發表了弦子的長文,並註明:朋友的朋友曝了央視主持人;

2018年8月15日中午,北京某律師事務所發佈律師聲明:稱“朱軍性騷擾(猥褻)實習生”的信息為不實信息,並於8月15日將新浪微博原發者和轉發用戶起訴至海淀區人民法院;

2018年8月20日,多家媒體發佈報道《性騷擾當事人視頻自述:朱軍給我看手相,手伸進裙底未遂後強吻》,弦子在鏡頭前講述了四年前發生的事情,並希望更多受害人能夠站出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2018年9月3日,由朱軍主持的《中國民歌大會》節目(重播)出現在央視三套,並將連續播出8天。當天,麥燒同學和絃子對此發佈微博表示不滿。該條微博被轉發10000次;

2018年9月4日,央視三套停播了原計劃播出的《中國民歌大會》節目,在未來一週節目預告中,該節目消失。

對此,你支持誰?你認為誰在說謊?

這是要吃瓜群眾站隊嗎?

這可不是靠感情就能覺得的事情,看誰順眼就支持誰。

現在雙方都走到了法律的解決途徑,而用法律解決,就需要有相應的事實證據。


一、我相信當事人(指題中的當事人,非朱軍)不會空穴來風

這樣大規模的揭露所謂的著名主持人的隱私事件,不僅需要自身的極大的勇氣和麵臨一定的風險(不一定是訴訟的呦),而且需要一系列相應的證據。同時,我們也看到了其他的所謂受害人的響應,這是我選擇相信她的理由。

當事人報過警,警方還出過警。大家都知道,警方接警都有記錄的。

如果當事人報了假警,那為何當事人沒有因報假警而受到處罰呢?


誹謗是什麼?誹謗是以不實之辭毀人。

隨意去毀一個不相干人,你可以想象那個人得有多麼的氣憤,估計殺人的心都有。

這也就是你雖然恨一個人,但你不會隨意將一個屎盆子往他頭上扣的原因。


二、但訴訟的結果對當事人(指題中的當事人,非朱軍)來說卻不一定樂觀

以前就有央視某著名主持人的齷齪案件,網上還有相應的錄音可以播放,可以想見女方所述真實性的可能性有多大。但那個饒女士卻沒有得到想要的結果。


法律講究證據,而證據能夠證明的事情往往與客觀真實還有一定的差距。

這就是客觀事實與法律事實的差別,尤其在一些涉及隱私類違法犯罪的案件中,很難查清案件的事實,因為侵權人在做這些事情的時候,會選擇相對隱蔽的空間,採用隱蔽的手段。

即使有人看到,能夠站出來為你作證的恐怕也是寥寥無幾。


所以,此類糾紛的結果不能令人樂觀。


三、然而,公道自在人心

這也可以說是一種勝利。

起碼說,一個單位的員工被外面的人無妄的欺負了,單位沒有為其撐腰,但也不會再踩上一隻腳。對其節目的停播,可以看做其單位對其行為的一種認定。

連你的家長都不相信你,我們這些吃瓜群眾又為何去相信?


看看其自傳,瞭解下其是如何進入的央視,你或許會反思,一個人揹著個包就去了央視,然後就被央視錄取了,不會那麼天真吧。

一個這樣的人,站在一個這樣的舞臺上,你認為誰會說謊?

這不是顯而易見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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