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静电装备或是整个防静电系统上限、下限界定值的由来

防静电装备或是整个防静电系统上限、下限界定值的由来

说起防静电装备,包括防静电系列板材,表面电阻是我们的主要参考指标,一般的通过它来判定产品是否合格;我们知道这个判定标准区间为10^5~10^9Ω。

那么,这个界定值区间是如何得来的呢?

下限的由来:

为确保人员安全,凡涉及人身安全所用的防静电装备(用品)最低电阻值确定,从式(1)看到,均应使用静电耗散材料,对于直接接触SSD(静电放电敏感器件)的包装和工装器具等不宜使用表面电阻和体积电阻低于1×104^Ω导静电材料和金属制品(IEC规定不宜使用表面电阻低于1×10^4Ω的材料),因其不能防止器件带静电时对其放电或低电阻材料对器件的感应放电(CDM效应)。

(1) U/R=I

式中,U—电源电压(V);

R—绝缘电阻(Ω);

I—流过人体限定电流(A)。

以电源电压380V ;以人体限定电流为5mA;

380/0.005=7.6×10^4≈1×10^5Ω

上限的由来:

为确保静电泄露,使任何物体带静电时,对地电压小于±100V(目前国际、国内有关标准提出的要求)。根据式(2),以物体带静电时对地电压5000V,对地分布电容200pF,在2s时间内衰减到100V时静电泄露电阻为2.63×10^9Ω。

(2) U=U0e-T/RC

式中,U0—初始电压(V);

U—衰减电压(V);

T—衰减时间(s);

R—静电泄露电阻(Ω);

C—物体对大地分布电容(pF)。

R=2.63×10^9Ω≈1×10^9Ω

国际标准为了统一,从

满足静电防护的角度和经济性考虑,一般以静电泄露电阻值1×10^9Ω作为防静电装备或是整个防静电系统的上限界定值。

总的来说,下限值的确定充分考虑到了人员安全问题;上限值的确定则采用黄金切割比的方式,结合防静电需求和防静电装备制造成本情况两方面考虑。


防静电装备或是整个防静电系统上限、下限界定值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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