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2018上海市青年創業英才開發計劃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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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海按:根據《關於印發的通知》(滬委組〔2014〕發字95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有關要求,2018年市委組織部、市科技工作黨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張江高新區管委會、團市委將遴選第4批上海市青年創業英才進行重點培養開發。具體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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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小夢君

來源 / 夢創上海

申報條件

上海市青年創業英才一般從全市創業領域優秀青年中遴選,需要滿足全部基本條件和其中一項具體條件:

基本條件

  • 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祖國,無違法犯罪記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 具有中國國籍的、全職在上海工作的青年,年齡在35週歲以下,即1983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特別優秀的年齡可以適當放寬;

  • 主導創辦至少一家企業,擔任總經理及以上職務,持有的股權比例不少於10%,所創辦企業註冊地或經營地在本市範圍;

  • 所創辦企業實際運營1年以上,創業期原則上不超過5年,管理水平、創新能力和經濟效益較好,具有較強的成長性。

具體條件

  • 在“四新”經濟、四大品牌領域引領創新、做出突出貢獻的青年人才,或者在助力上海“五個中心”建設方面有較大發展潛力的應用型、複合型、技能型青年人才;

  • 面向社會開展技術擴散、成果轉化、創新資源配置、創新決策和管理諮詢等,積極創辦“眾創空間”和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的青年人才;

  • 圍繞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具有一定規模的創投企業、獲得一定規模風險投資的創業人才、具有一定海外經歷的創業人才;

  • 所創辦企業在促進本市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方面具有一定示範導向作用,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水平接近國內外先進水平,具有良好市場前景,有一定的社會認可度;

  • 曾在市級以上創業比賽中獲獎或獲得過市級以上相關榮譽評選表彰;

  • 在2018年“創青春”上海青年創新創業大賽中獲得一、二、三等獎的選手,符合基本條件的,直接獲得上海市青年創業英才選拔培訓班入班資格。

選拔流程

推薦申報

各區團委在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落實本地區群眾組織、社會團體以及各創業園區、創意園區、科技企業孵化器、工業園區、經濟開發區等的創業英才人選推薦工作。同時鼓勵具有較大企業規模、較強社會影響力的知名企業家踴躍推薦。青年人才可根據自身條件,按照有關規定填寫申報材料,向企業所在地的區團委提出申報。

資格審查

各區團委會同工商、稅務、政法等有關單位,按照申報條件和要求對推薦人選進行初審,經各區人才辦(人才工作領導機構)審核,報送至團市委青年創新創業項目組。名單排序將作為評審參考指標之一。

專家評審

由市人才辦牽頭,組建由科投、創投、風投、獵頭、金融機構等單位和相關第三方機構代表組成的專家委員會,按照市場化社會化的要求,對初步人選進行復審,推薦形成60人左右的候選人名單。

考察認定

由團市委負責組織青年創業英才候選人參加“上海市青年創業英才選撥培訓班”,每週2-3天(雙休日),為期4個周。遴選委員會派代表跟班考察,結合候選人的培訓表現進行綜合評分,研究提出30名左右上海市青年創業英才人選,報市人才辦審定。

公示公佈

入選名單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示後,正式向社會公佈。

培養措施

01

創業服務

對入選的上海市青年創業英才給予一定經費資助。利用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專項資金,對青年英才的創新創業給予專項支持。配以專業的創業輔導,直接對接市區兩級投融資服務資源和優惠政策,為入選的上海市青年創業英才創業者提供“一站式”服務。

02

跟蹤培養

入選的上海市青年創業英才將直接成為上海市青年創業協會會員並優先推薦為理事,參與上海青年創業學院的課程並獲得上海市青年英才培訓班、全國青少年井岡山革命傳統教育基地等培訓機會。

03

宣傳推廣

與解放日報、第一財經週刊、青年報合作推出人物專訪,並依託“青春上海”、“夢創上海”等媒體平臺對其創業項目進行全方位展示和營銷,進一步提升其影響力。

有關要求

請各區團委協調相關部門,做好人選推薦工作,各區推薦4-5位青年創業英才候選人選。9月24日-9月30日登陸“上海國際人才網”上“人才計劃項目申報”填寫申報信息(用戶名和密碼請聯繫區委組織部,與本市青年拔尖人才申報的用戶名和密碼相同)。用人單位根據填報要求完成網上申報後,請下載打印紙質申報材料(一式兩份),由申報人親筆簽名、用人單位填寫意見並蓋單位公章後報各區人才辦(人才工作領導機構)審核,於2018年10月8日下午5點前,報送至團市委青年創新創業項目組(徐彙區東湖路17號302室)。

請推薦單位和申報個人務必確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推薦單位對人選的介紹和評價要依據充分、客觀公正。對有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當年申報資格,並給予通報,5年內不再接受該單位或個人的申報。曾入圍第1、2、3期“青年創業英才候選人”名單的青年創業人才不再重複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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