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期徒刑和死刑,到底哪一種更痛苦?

biubiu叉會兒腰


《鐵窗淚》中,作者遲志強在經歷過監獄生活後,有一句這樣的獨白:“人生最大的悲劇莫過於失去自由”,有書君認為:“比起自由,人生最大的遺憾是失去生命”。

因此,有書君認為,無期徒刑和死刑,死刑更痛苦。原因有以下幾點:

一、被判死刑既失去了自由,也失去了生命。

被判死刑既失去了自由,也失去了生命。而被判無期徒刑只是失去自由,而還擁有寶貴的生命。

死刑是人生的句點,而無期徒刑,就是代表著希望。

因為只要活著,就有無限的可能。

活著多好啊,一些人活得那麼糊塗,做錯事進了監獄,一生就這樣判了死刑,被潦草書寫。

他還沒有“人生天地間,忽如遠行客”的感慨,或者還沒有去攀登一座高山,感受仰觀宇宙、俯察品類的河山,甚至還沒來得及去愛一個人,感受“高樓望斷情有獨鍾”的深情。

那麼多的事情,都沒來得及去做。

西楚霸王項羽自刎烏江,自古令人惋惜,其實如果項羽能夠回到江東從頭再來,或許歷史就是另一番天地。

因為“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在監獄中好好表現,便有機會改為有期徒刑,早日回到親人身邊,承擔起家庭與社會的責任。

二、相比死刑,被判無期徒刑代表著希望。

有書君在這裡要提醒大家的一點是,許多人對“無期徒刑”的理解出現了偏差。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規定》第八條規定:

“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罰執行期間,符合減刑條件的,執行二年以上,可以減刑。”

也就是說,被判無期徒刑並不是代表著在監獄呆一輩子了,在獄中如果表現得好,便可以改為有期徒刑,相比於死刑,這其實是充滿希望的。

因為還有家人在等待著自己,還要擁抱未知的未來。

海德格爾說過:“人是被拋入世界、能力有限、處於生死之間的微不足道的受造之物”,細細思索這“受造”二字,人在監獄中的漫長時光不就是蛻變的過程嗎?

其實相對於死刑來說,這十幾年的蛻變是一個人生的必修,因為在努力下,自己變得更好,然後擁抱一個日思夜想的自由生活。

三、死刑是人生的句點,而無期徒刑則是人生的轉折。

有書君又思索了題目本身,其實,問題可以轉換成,無止境地經受痛苦和死去,哪個更痛苦。

佛教認為:“死即是生”,我們可以從中明白痛苦就是新生的所在。

一些人無法理解,可能就會覺得,長痛不如短痛,所以無期徒刑更痛苦。無期徒刑與死刑都是對人犯錯誤的懲罰,可無期徒刑給人們改正的機會了,而人一旦被判了死刑,你就可以看到人生的句點了。

無期徒刑的確會痛苦,但它是一種蛻變。

你想啊,既然是蛻變,過程又怎麼會輕鬆呢?古人這樣形容蛻變“寶劍鋒從磨礪出,梅花香自苦寒來”,這種蛻變的過程就是成長的過程,是很寶貴的。

同時,有書君要問一個問題給在座的各位:在監獄,真的只有失去自由的無止境的痛苦嗎?

其實不是的,因為人們帶上枷鎖的靈魂會在日復一日的悔過中得到救贖,用十幾年的監獄生活去反思自己的過錯,同時這也是贖罪的過程。

同時,會感到每一天都是新的,都是通往自由的倒計時。這也就是我們提到的第一條,無期徒刑代表著希望。

每個人都不是孤島,會有家庭,會有責任。無期徒刑代表著有機會改為有期徒刑,就代表著有天能夠為兩鬢白了的父母撐起一片天。

因此,有書君認為,無期徒刑與死刑雖然都痛苦,但死刑更痛苦。

在這裡要說的是,我們應該做“知法律”、“守法律”的公民,願我們的生命中不會遇到這樣的痛苦。

有書君語:對此問題你有什麼不同的見解呢?歡迎在下方留言評論,別忘給有書君點個贊哦~關注有書君,私信回覆句子,有書君送你一句特別的話!


有書共讀


人之將死,其言也善;鳥之將死,其鳴也哀!

死刑作為最高刑罰是有道理的。

知道自己犯了必死大罪的嫌疑人,自從被公安機關抓獲起,到案子查明後,他就知曉時日無多,接下來見檢察院和法院只是法律規定的程序,但他們總在心底抱有一絲希望:我不想死,我不能死。說不定哪天地震了,牆倒了,就出去了……直到高院的死刑複核下來,罪犯被取下手拷腳鐐,五花大綁著,這一刻他們才能更清楚的意識到真的快了,沒幾分鐘了,這才認真反省自己過去所做的罪孽,說服自己接受現實以死謝罪,這樣也許走得安詳些。而另外一個在心底的聲音卻無比留戀這個人世:讓我活著,幹啥都行……

這就出現了戲劇性的一幕,在過去有陪綁的,當事人看著身邊的人一個個倒下,心中備受煎熬,教育意義就非比尋常,因此有了這個好死不如賴活著這句名言。


做人哪別犯罪,坐牢一點兒也不好玩,真的到了那種生死關頭,都希望是在做惡夢,只想掐一下大腿就能醒來!所以做個普通人遵紀守法不出事是幸運的!


天台觀寧波


身為在看守所見多識廣的我來說,我不從哪種最痛苦來說,我從收到相應判決的人的一些心理和生活來給大家說一下。

一般來說被叛無期徒刑的人在收到判決的時候,並沒有太多的反應,只是可能前幾天吃不下飯,後面會很主動的去問一些有經驗的犯人請教估計會坐多少年,然後算怎麼減刑,怎麼減的快,然後就很自覺的去背監獄裡面的監規,因為想要以後的日子好過,就要多做準備,然後盼望著自己能快點結案去監獄,因為無期徒刑在去監獄之前坐多少日子都是白坐,只有去了監獄才開始算刑期,在監獄呆2年後,表現良好就能改成有期徒刑!

而被判死刑的,就是一種絕望了,就是對後路沒有希望,死刑犯都會被戴上腳鐐,在被戴上腳鐐的那一刻,他的命運已經走上倒計時,他們在看守所的日子有時候又希望執行令的快點下達快點死,畢竟看守所的日子很不好過,有時候沒事就會坐著發呆,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想到了很多事,有後悔有不捨有怨恨很絕望,因為死刑的程序要走很久,一般在一年半左右,當日子一天天過,也就趨於平淡了

但是當日子過去一大段時間後心裡就會越來越害怕,害怕外面有人叫他的名字,每次叫名字都會楞一下,然後深吸一口氣,去三角倉看是什麼情況,雖然他明知道要走上那一步,不管有時候多麼希望快點死,但是很少有不怕死的,他們也害怕那一刻的來臨!

很少有死刑犯聽到監室外管教喊自己的名字“某某某上路了”,腿不軟的,我就看到4個死刑犯,在穿便裝準備上路的時候腿和手都在抖,甚至有直接站不住,軟在地上爬不起來,被勞動犯攙扶著拉出去的。雖然死了一了百了,但是在死前的那個過程是可怕的,是人都怕死,再強硬又怎樣?

所以談不上說無期徒刑和死刑哪個更痛苦,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想法,可能有人認為死了一了百了,但是也有人說好死不如賴活著,這本身就是一個無解的辯論,我只能說當死刑犯在面臨要執行的時候很多是渴望活著的,而無期徒刑在收到判決後,面對自己以後的路,很多都是想死的,但是自己犯的事,就是自己的命,這生不好過下輩子再來……


孟南937承傳民族文化


無期徒刑和死刑,這兩種都算是最極端的刑罰了,一種是剝奪了自由,一輩子活在監獄裡,限制行動以達到懲罰效果。另一種這是比較徹底,直接了卻了生命。那麼這兩種那種更加痛苦呢?就我自己來看我覺得死刑比無期徒刑要痛苦的多。

一、從法律層面上來講死刑要比無期徒刑更加嚴重

死刑犯一般都是一些罪大惡極的人,無期徒刑的犯人雖然說也是一些惡人,但比起死刑犯來說來還要強那麼一點點。既然從法律層面上來講,死刑比無期徒刑更加嚴重,那麼是不是可以理解為,死刑比無期徒刑更加痛苦一些,這樣那些更加罪大惡極的人才能得到應有的懲罰。所以單從法律層面來講,死刑肯定是要比無期徒刑更痛苦一點的,所以才能作為更罪大惡極的人的刑罰。

二、死了就一無所有,被囚禁還可以叢另一個角度看世界

人死了就是真的消失了,你的思維你的行動都不存於世,有句老話說得好“好死不如賴活著”,我覺得還是有一定道理的,比起死刑犯來說,無期徒刑的人還可以在監獄勞改,從一個別樣的角度去重新瞭解這個世界,他們雖然身體被禁錮,但起碼思想是自由的,還可以聽到這個世界的趣聞,看到眼前的風景,從這點來看,死刑要比無期徒刑痛苦的多。

三、活在世上,對親人來說也是一種慰藉

人活著比什麼都重要,就算你罪大惡極,多麼多麼該死,但對於你父母來說,你都是他們的骨肉。活著,對於親人來說也是一種慰藉,他們可以去探監時見到你。而死了對至親來說,該是多大的悲傷呢?所以好好活著不僅僅是為了你也是為了你的家人,就算是無期徒刑,也可以在監獄勞改,好好地悔過自己,總比白髮人送黑髮人的悲傷要好得多。

智聯校園 張小勇學生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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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為傷害致死,被判15年,現在通過自己的努力得到了減刑回到了社會。由於當時是未成年,所以得到了從輕處理,不然我也是打底就是無期徒刑。我在看守所呆的時間也是比較長的。所以在裡面我看到過好幾個死刑犯。 所以無期徒刑和死刑還是有很大的區別的,要說哪一種更痛苦,不用說了,肯定是死刑。但是對於不瞭解的人來說,很多人以為無期徒刑,就是沒有期限的,一直就呆在裡面了。其實不是這樣的。減刑需要分數,無期徒刑,前兩年是沒有分數,實打實坐滿兩年,表現好,可以改為有期徒刑,一般情況都會改成18年,然後通過自己的改造,在裡面的表現去賺取分數得到減刑。 而死刑,那就大不一樣了,從進看守所那天就被帶上了腳鏈,直到自己要被執行了才摘掉,哪怕睡覺也得帶著。還有就是死刑犯只呆在看守所不會送去監獄,因為他是要被執行死刑的,送去監獄就是服刑了。死刑犯一般從進去開始自己心裡就清楚自己犯下的事逃不過被判死刑了。所以他們在這一段期間心裡還是比較痛苦的,人麼,誰不想能活久一點,這麼好的世界。但是自己犯了事,就得為自己所犯下的事負責。雖然他們表面不會有太大的表露出來。我見過一個死刑犯在被知道自己要去執行的時候,哭的事撕心裂肺的,死活抓住門不肯出去,大家都知道,這是沒辦法的。武警會對他進行捆綁,然後押走進行死刑執行。還有就是現在沒有槍決,現在都是進行安樂死,打一針就行了。



成長與經歷413645465


這個回答是明確的。無期徒刑和死刑,到底那一種更痛苦?當然是死刑!


死刑是刑法中的最高懲罰。刑法制定者,認為它已經是極端的懲罰了。如果它不是最痛苦,那不是違背了法律制定者的初衷了嗎?我想,這一點是非常好理解的。法律的制定,是社會和全體成員的成果,當然不會錯。


二是你可以做個調查,搞一下問卷。就是詢問一下服刑者的意見。問問那些判了長刑,無期徒刑,死刑還未執行的人的意見和看法。“你們是願意死刑,還是願意無期徒刑?”我想,回答是肯定的。都是要保留生命!這個調查,我無法做,我只能是根據人的本性去判斷。我們還可以調查判刑人員的親屬,問她們的意見,那就更加明確了,都是要100%的保命!“螻蟻尚且貪生,何況人乎!”我們是局外人,因為不是設身處地,往往可能得出錯誤的結論。



在實踐中,有許多被判了死刑,死緩的人,都要起訴,上訴,抗訴,就是為了輕判,為了保命,為了一個無期。因為,生命是第一位的。有了生命才有一切,沒了生命,什麼都完了,這還不好理解嗎?另外,只要有命,別看是無期,無期也會變有期!有多少死緩,最後都出來了。死刑,能出來嗎?


“好死不如賴活著!”你就是失去了自由,你仍然可以感知世界,老話不是沒有道理的。現在,世界上各個國家,對於是否保留死刑,看法不一。有的國家,就已經取消了死刑。而是改為了終身監禁。如果這更痛苦,那不就等於取消死刑,給人帶來了更大的痛苦嗎?


盛廣學雜家雜論


小夥伴們還記得《肖申克的救贖》嗎?主人公因為誤判,被罰了兩個無期徒刑,在牢裡花了二十年後,終於越獄逃了出來。

有人說,假如自己被判無期徒刑的話,那還不如死了算了。也有人說,好死不如賴活,只要還活著,就會有希望。

那麼,無期徒刑和死刑,到底哪一個更痛苦呢?

在我國,無期徒刑並不意味著你真正需要把牢底坐穿。根據相關的規定,對於判處無期徒刑的犯人 表現好的可以請求減刑。原先判處無期徒刑的,減刑後最少十三年,就能刑滿獲得刑滿釋放 。

然而還有另外一種情況,假如犯人犯的罪特別嚴重,無法減刑,則會被處以終身監禁,也就是名副其實的把牢底坐穿。一般情況下,只有對社會危害特別大的人才會遭受這樣的極刑。

說到極刑,我國刑罰中體系中最嚴厲的刑罰就是死刑了。

敬畏生命、恐懼死亡是每個人的天性,生命被宣告剝奪的痛苦,假如不設身處地,恐怕每個人都無法切身體會到。

對於死刑犯來說,他們承受的是短暫但劇烈的,對於生的渴望,而對於無期徒刑的犯人而言,需要面對的卻是漫長的絕望與無限的煎熬。

可以說,它們就像一個對立面:一方害怕死,另一方卻生不如死。

所以說,假如你問無期徒刑和死刑,到底哪一種比較痛苦?我只想說:看開點呀大兄弟!陽光很好,空氣很棒,好好活著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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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生想舉一個不是很恰當的例子,小時候很多人都養過小鳥,尤其是麻雀。麻雀如果從光腚猴養起,就可以養熟。但成年麻雀呢?寧願撞籠子撞死!因為這小傢伙很有“氣性”。

然後,關於人,無期和死刑。就要看“人品”啦。有的人特別容易適應環境,到哪都能不急不躁隨遇而安,而有的人,“氣性”很大,一旦進了監獄,會很快垮掉的。

其實有一點像隱居世外。耐得住寂寞受得了苦楚才能世外修養,古人那個所謂的“面壁十年”,又未嘗不是自己給自己判了十年“有期徒刑”呢?

所以書生覺得,終南山那般獨居修行的人,可以輕鬆“享受”無期徒刑,而很多一輩子順風順水從未受過挫折一直被恭維被呵護的那類人,倒不如吃個槍子來的痛快。

無期徒刑是對生的恐懼,死刑卻是對於死亡的恐懼。後者是“暫時”的,而前者卻是遙遙無期的。被關的久了,人會“廢”了,就像動物園的老虎獅子,會忘了本性,失了爪牙,再被放出去,基本就是個“生活不能自理”,所以對於那些吃牢飯吃過中年的人,還真不如吃一輩子算。

如果沒有減刑希望,鐵板釘釘實打實的就是一輩子坐牢無期徒刑的話,書生覺得這比死刑還要痛苦一些。這種痛苦不光是自己行屍走肉,還有對親朋的傷害。活死人,讓人時不時惦記掛念,明明活著,卻實際死了。還不如直接死刑的,過年過節有個忌日,親朋還能燒一把紙唸叨唸叨。


書生嘯唱


這個問題更像是一個哲學命題,當然,不會有最準確的答案。

對於嚮往自由的人來說,無期徒刑無疑是摧毀他的利器,這也是為什麼有些罪犯寧可吞槍自殺也不願意面對漫長的監獄生活。

而對於比較年輕尚有熬頭的罪犯來講,或許熬個20多年再出去還能開始新的人生。(我國的無期徒刑並不是字面意思上的關押到死)

要是站在個人的立場上思考,我認為無期徒刑確實要比死刑更折磨人的身心。當然,等待死刑和執行死刑的那段時間更容易擊潰一個人的精神。

可是當自由來的太遲,遲得已經沒有來臨的必要時,最終只會帶來更加殘忍的結局。

《肖申克的救贖》中,除了聰明堅毅的主人公外,還有一位老人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他的經歷似乎更貼合我們的問題。圖書管理員老布在被囚禁了50年後終於獲得了自由,可他面對久違了的自由顯得無所適從。他已經習慣了監獄裡的生活,或者說他已經被監獄格式化了。他拖著日益衰老的身體來到了監獄外的世界,他和這裡的世界嚴重脫節,顯得格格不入,在處處碰壁後,老布上吊自殺了。影片中還有一個細節,老布自殺前在壁櫃頂端刻上了“BROOKS WAS HERE”——老布到此一遊。

從某種意義上講,老布已經把外面的自由世界當成了人生最後一遊的景點,因為他的靈魂早已回到了按部就班的肖申克監獄。

當一個人沒有親人,沒有家庭,沒有了最根本精神寄託也沒有了最基本的生存能力,重獲自由或許真的“生不如死”。

而大部分將要面臨死刑的囚犯一定會希望自己要是無期徒刑該多好,畢竟“好死不如賴活著”。我在以前的問答中也回答了關於死刑犯在臨死前的一些內心活動和行為。雖然他們不用忍受長時間的監獄生活,卻要面對“等死”的折磨。那種折磨,只有當事人最清楚,再犀利的文字也不能完全描述。

歸根結底,做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才能享受自由的生活。當你面臨死刑和無期徒刑這種選擇時,一切都晚了。


夜雨如書


對這個問題,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看法,就跟一千個讀者裡有一千個哈姆雷特一樣。匈牙利愛國詩人裴多菲曾寫過這樣一首詩,“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無自由故,二者皆可拋。”美國人帕特里克·亨利在美國獨立前的一次演講中也說過同樣意思的話,“不自由,毋寧死”。

當然,他們的自由是廣義的自由,是爭取擺脫殖民統治,實現國家獨立。此題中無期徒刑,是因為犯罪而被剝奪人身自由,是狹義的自由。

筆者以為,好死不如賴活著,而且螻蟻尚且知道偷生,何況人乎?實際情況也是如此,一個如果被判處死刑,然後通過上訴,成功改判為無期徒刑,你說他是高興還是悲傷呢?答案顯然是不言自明的!

如果其一心求死,那麼他就不會上訴,而是平靜地等待著最後時刻的到來。當前最好的例子就是杭州“保姆縱火案”中的惡魔莫煥晶,為了求得大眾的同情,在接受採訪時曾說過如果能讓死者家屬好受些,寧願去死之類的話。可實際情況卻是自己打臉自己,在法院一審判處其死刑立即執行後,為了能夠苟延殘喘於人世,雖然明知改判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還不是抱著希望上訴了?

人生多美好,山山水水的紅塵人世,家人朋友愛人,有那麼多值得留戀的,誰願意失去這僅有的一次生命呢?只可惜,很多人不知道生命的可貴,不懂得珍惜,視他人生命如草芥,最終自己的生命也會變成草芥!

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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