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依據:
1、《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0號)
2、《關於加強和改進住房公積金服務工作的通知》(建金[2011]9號)
3、《印發的通知》(湛公積金委〔2010〕1號)
辦理地點:
1、在市區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到湛江市赤坎區海濱大道北193號二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籌集科辦理。
2、在各縣(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到當地住房公積金辦事處辦理:
(1)雷州辦事處:雷州市雷城鎮群眾大道008號建行大廈四樓
(2)廉江辦事處:廉江市南市路33號建設銀行六樓
(3)吳川辦事處:吳川市人民東路建行大廈三樓
(4)遂溪辦事處:遂溪縣遂城府前路45號
(5)徐聞辦事處:徐聞縣徐城鎮紅旗二路228號建設銀行二樓
聯繫電話:
市中心:0759-3311800、3210656
雷州辦事處:0759-8813745
廉江辦事處:0759-6624150
吳川辦事處:0759-5579131
遂溪辦事處:0759-7771852
徐聞辦事處:0759-4865222
監督電話:0759-12345、0759-3365773
辦理時間:
市中心:國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雷州辦事處:國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廉江辦事處:國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吳川辦事處:國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遂溪辦事處:國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徐聞辦事處:國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服務收費:不收費。
到現場辦理的次數:符合規定,材料齊全,不超過兩次。
繳存的對象
湛江市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
在職職工,是指在單位工作,並由單位支付工資的各類人員(不包括外方及港、澳、臺人員),包括與單位簽訂聘用(勞動)合同或符合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的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在崗職工。
一、事項名稱: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承諾件)
服務事項編碼:44080000000045625026X0000300418000
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公積金中心(縣(市)轄區內的單位到當地公積金辦事處)辦理繳存登記,並於登記後20日內到受委託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1、申請條件:
湛江市行政區域內沒有按規定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的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
2、辦理流程:
①單位填寫《湛江市住房公積金開戶申請表》、《住房公積金匯繳清冊》(一式三份);
②單位持《湛江市住房公積金開戶申請表》、《住房公積金匯繳清冊》和有關證明材料到公積金中心或其辦事處辦理繳存登記;
③單位於登記後20日內持已核准的《湛江市住房公積金開戶申請表》、《住房公積金匯繳清冊》和法人身份證、開戶職工的身份證、開戶許可證、單位設立的依據到受委託的業務承辦銀行住房公積金網點專櫃辦理開戶手續。
3、辦理材料(複印件一份,原件備查):
①單位設立的文件或營業執照副本;
來源渠道: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
②組織機構代碼證(多證合一的無需提供);
來源渠道: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
③法定代表人、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
來源渠道: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
4、參考樣表:《湛江市住房公積金開戶申請表》、《住房公積金匯繳清冊》
5、辦理時限:手續齊全的,不超過2個工作日。
注:◆單位新增人員的開戶,由繳存單位直接到開戶的業務承辦銀行網點專櫃辦理。
6、事項允許辦理次數:1次
二、事項名稱: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承諾件)
服務事項編碼:44080000000045625026X0000300420000
每年7月調整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繳存單位直接到開戶銀行網點辦理調整手續;其他月份因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須報公積金中心或其辦事處批准方可辦理。
1、申請條件:
不按規定的工資基數標準繳存住房公積金的。
2、辦理程序:
①單位填寫《湛江市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申請表》、《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清冊》(一式三份);
②單位持《湛江市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申請表》、《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清冊》和有關證明材料報公積金中心或其辦事處審批;
③單位持已核准的《湛江市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申請表》、《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清冊》到開戶的業務承辦銀行住房公積金網點專櫃辦理繳存基數調整手續。
3、辦理材料(複印件一份,原件備查):
①職工上一年度或入職當月的工資情況;
來源渠道:企事業單位、行政機關、社會組織
②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a.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核實的意見;
b.單位內部公示及公示結果反饋;
c.上一級主管單位核實的意見;
來源渠道: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
4、參考樣表:《湛江市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申請表》、《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清冊》
5、辦理時限:手續齊全的,不超過2個工作日。
6、事項允許辦理次數:不限
三、事項名稱: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調整(承諾件)
服務事項編碼:44080000000045625026X0000300421000
單位可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在本市規定的繳存比例範圍內申請調整單位和職工個人的繳存比例,但職工個人的繳存比例不得低於單位的繳存比例。
單位和職工個人的繳存比例調整,須報公積金中心或其辦事處批准。
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公積金中心或其辦事處批准後,可以申請降低繳存比例。
1、申請條件:
需調整繳存比例的繳存單位。
2、辦理程序:
①單位填寫《湛江市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申請表》(一式三份);
②單位持《湛江市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申請表》和有關證明材料送公積金中心或其辦事處審批;
③單位持已核准的《湛江市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申請表》到開戶的業務承辦銀行住房公積金網點專櫃辦理繳存比例調整手續。
3、辦理材料(複印件一份,原件備查):
①單位提交上年度和本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來源渠道: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
②降低繳存比例的需另附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的決議書(意見書),也可提供上級主管單位要求降低比例的文件。
來源渠道: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
4、參考樣表:《湛江市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申請表》
5、辦理時限:手續齊全的,不超過2個工作日。
6、事項允許辦理次數:每年度一般允許調整一次。
四、事項名稱:住房公積金補繳(承諾件)
服務事項編碼:44080000000045625026X0000300419000
1、申請條件:
單位發生以下情形之一者,應按規定補繳欠繳的住房公積金:
①漏繳住房公積金的;
②新增職工或調入職工未按時繳交住房公積金的;
③單位未按照規定的職工範圍和標準繳存住房公積金的;
④經批准緩繳,效益好轉後,應補繳住房公積金的;
2、辦理程序:
①單位填寫《湛江市住房公積金補繳申請表》、《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一式三份)
②單位持《湛江市住房公積金補繳申請表》、《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和有關證明材料報公積金中心或其辦事處審批;
③單位持已核准的《湛江市住房公積金補繳申請表》和《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到開戶的業務承辦銀行住房公積金網點專櫃辦理補繳手續。
3、辦理材料(複印件一份,原件備查):
①根據不同情形,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a.工作調動材料或勞動合同;
b.工資關係轉移或審批材料;
c.工資發放或籤領依據;
d. 其它能證明存在需補繳的材料。
來源渠道: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
②跨年度補繳的,提供補繳額的計算明細,及以下材料之一:
a.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核實的意見;
b.單位內部公示及公示結果反饋;
c.上一級主管單位核實的意見;
來源渠道: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
③跨年度集體補繳的,還需提供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通過的補繳方案。
來源渠道: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
4、參考樣表:《湛江市住房公積金補繳申請表》、《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
5、辦理時限:手續齊全的,不超過2個工作日。
6、事項允許辦理次數:不限
五、事項名稱:住房公積金緩繳(承諾件)
服務事項編碼:44080000000045625026X0000300423000
1、申請條件:
單位因嚴重虧損或被政府定為困難企業,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報公積金中心或其辦事處批准,可以緩繳住房公積金;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應當補繳緩繳的住房公積金。
2、辦理程序:
①單位填寫《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緩繳申請表》(一式三份);
②單位持《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緩繳申請表》和有關證明材料報公積金中心或其辦事處審批。
3、辦理材料(複印件一份,原件備查):
①上年度和本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
來源渠道: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
②單位職代會或工會審議通過的決議書;
來源渠道: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
③證明單位經營困難的其它文件。
來源渠道: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
4、參考樣表:《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緩繳申請表》
5、辦理時限:手續齊全的,不超過5個工作日。
6、事項允許辦理次數:不限
六、事項名稱:住房公積金匯繳審核(續繳)(承諾件)
服務事項編碼:44080000000045625026X0000300427000
1、申請條件:經濟效益轉好的緩繳、停繳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報公積金中心或其辦事處批准;
2、辦理程序:
①單位填寫《湛江市住房公積金匯繳審核(續繳)申請表》、《住房公積金匯繳審核(續繳)清冊》(一式三份);
②單位持《湛江市住房公積金匯繳審核(續繳)申請表》、《住房公積金匯繳審核(續繳)清冊》和相關證明材料報公積金中心或其辦事處審批;
③單位持已核准的《湛江市住房公積金匯繳審核(續繳)申請表》、《住房公積金匯繳審核(續繳)清冊》和法人身份證、單位設立批准文件或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多證合一的無需提供)到開戶的業務承辦銀行住房公積金網點專櫃辦理匯繳手續。
3、辦理材料(複印件一份,原件備查):
①單位設立批准文件或營業執照;
來源渠道: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
②組織機構代碼證(多證合一的無需提供);
來源渠道: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
③單位職代會或工會審議通過的決議書。
來源渠道: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
4、參考樣表:《湛江市住房公積金匯繳審核(續繳)申請表》、《住房公積金匯繳審核(續繳)清冊》
5、辦理時限:手續齊的,不超過2個工作日。
6、事項允許辦理次數:1次
七、事項名稱: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變更登記(即辦件)
服務事項編碼:44080000000045625026X0000300422000
單位名稱變更的,應當自發生更名之日起30日內到公積金中心或其辦事處辦理變更登記,並於登記後2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開戶銀行網點辦理更名手續。
1、申請條件:
單位名稱發生變更的。
2、辦理程序:
①單位填寫《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名稱變更登記表》(一式三份);
②單位持《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名稱變更登記表》和有關證明材料報公積金中心或其辦事處審批;
③單位持已核准的《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名稱變更登記表》和有關證明材料到開戶的業務承辦銀行住房公積金網點專櫃辦理更名手續。
3、辦理材料(複印件一份,原件備查):
①主管部門批文或工商部門簽發的名稱變更核准材料;
來源渠道: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
②變更後的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多證合一的無需提供)。來源渠道: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
4、參考樣表:《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名稱變更登記表》
5、辦理時限:手續齊的,當場辦理。
6、事項允許辦理次數:不限
八、事項名稱:住房公積金轉暫存戶辦理(承諾件)
服務事項編碼:44080000000045625026X0000300425000
1、申請條件:
繳存單位發生解散、撤(注)銷或破產的,應當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轉入暫存戶手續。
2、辦理程序:
①填寫《湛江市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暫存戶申請表》、《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暫存戶清冊》(一式三份);
②持《湛江市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暫存戶申請表》、《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暫存戶清冊》和有關證明材料報公積金中心或其辦事處審批;
③辦理單位全體職工賬戶轉入暫存戶的,持已核准的《湛江市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暫存戶核准表》、《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暫存戶清冊》到開戶的業務承辦銀行住房公積金網點專櫃辦理轉移和銷戶手續。
辦理個別職工個人賬戶轉入暫存戶的,持已核准的《湛江市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暫存戶申請表》、《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暫存戶清冊》和職工身份證到開戶的業務承辦銀行住房公積金網點專櫃辦理轉移手續。
3、辦理材料(複印件一份,原件備查):
①經批准解散、撤(注)銷、破產的單位,提供有效的批准文件;宣告破產的單位,提供法院裁定或判決的文書;
來源渠道: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
②職工離開單位或終止與單位的勞動關係的,提供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離職、辭退等相關證明文書;
來源渠道: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
③職工的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存摺或繳存餘額憑證。
來源渠道:申請人
4、參考樣表:《湛江市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暫存戶申請表》、《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暫存戶清冊》
5、辦理時限:手續齊全的,不超過2個工作日(轉入人員較多時,辦理時間適當順延)。
6、事項允許辦理次數:1次
九、事項名稱: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註銷賬戶(即辦件)
服務事項編碼:44080000000045625026X0000300424000
單位合併、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公積金中心或其辦事處辦理註銷登記,並於登記後20日內到開戶銀行網點辦理住房公積金單位賬戶的註銷手續。
1、申請條件:
單位發生合併、分立、重組、撤銷、解散或破產等情形,且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和人數均為零。
2、辦理程序:
①填寫《湛江市住房公積金單位賬戶註銷申請表》(一式三份);
②持《湛江市住房公積金單位賬戶註銷申請表》和撤(注)銷的證明文件報公積金中心或其辦事處審批;
③持已核准的《湛江市住房公積金單位賬戶註銷申請表》到住房公積金開戶的業務承辦銀行住房公積金網點專櫃辦理註銷手續。
3、需提交的證明材料(複印件一份,原件備查):
批准撤(注)銷的證明文件;
來源渠道: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
4、參考樣表:《湛江市住房公積金單位賬戶註銷申請表》
5、辦理時限:手續齊全的,當場辦理。
6、事項允許辦理次數:1次
十、事項名稱: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證明的出具(即辦件)
服務事項編碼:44080000000045625026X0000300426000
1、申請條件:
需出具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證明的繳存職工;
2、辦理程序:
職工攜帶本人身份證、所在繳存單位出具的在職證明到公積金中心或其辦事處辦理;
3、需提交的證明材料:
①所在繳存單位出具的在職證明(原件);
②職工身份證(原件備查)。
4、參考樣表:《繳存單位出具的在職證明》
5、辦理時限:手續齊全的,當場辦理。
6、事項允許辦理次數: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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