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交警致「老年代步車」駕駛人的一封信

“老年代步車”駕駛人朋友:

您好!為保證您交通出行的合法權益和正當利益,攀枝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鄭重向您提示:

一、目前,市場銷售的“老年代步車”未申報國家工信部汽車產品公告,不符合辦理車輛註冊登記的法規要求,不能辦理牌證,不準上路行駛。

二、“老年代步車”安全性能及防護性能低,近年來道路事故多發,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巨大損失。因“老年代步車”不能申領號牌,所以不能購買交強險及其他機動車商業險,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得不到相應的保障。如“老年代步車”一方負事故責任,將由駕駛人自己按責任比例承擔相應民事賠償。

三、駕駛未申領號牌的機動車上路屬於交通違法行為,按法律規定對駕駛未登記的機動車上路行駛的將予以扣留車輛並處以200元罰款;無證駕駛此類車輛,處1000元罰款,直至拘留處罰。

請您並告知您的家人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選擇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做到不購買、不駕駛、不改裝、不乘坐“老年代步車”。交警支隊將聯合相關部門,加大對此類違法上路車輛的路檢路查力度,切實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感謝您的支持,祝您出行平安!

攀枝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2018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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