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摸秋”不算偷

作者 李云胜

中秋年年过,风俗有不同。除了吃月饼这个保留节目,合肥人还有哪些自己的特色习惯呢?

一、八月半摸秋不算偷

杜明明,男,32岁,六安人,大学毕业后在合肥生活14年。他说,合肥和他的老家挺近的,中秋风俗应该差不多。他的妻子是合肥人,所以听岳父讲过“摸秋”的习俗。

合肥早年民间有句俗语,“八月半摸秋不算偷。”“摸秋”其实就是“偷秋”的意思。

相传元朝末年,红巾军纪律严明,所到之处,秋毫无犯。一天,他们转移到淮河岸边,深夜不便打扰百姓,便旷野露天宿营。有几位战士饥饿难忍,在田间摘了一些瓜果充饥。此事被主帅发觉,等天明了便准备将那几人治罪。村民们得知后,纷纷向主帅求情。为开脱战士的过错,有一老者随口说道:“八月摸秋不为偷。”那几个战士因此话而获赦免。

那天正好是中秋节,从此留下了“摸秋”的习俗。

清朝梁绍壬在《两般秋雨盦随笔》中写道:“女伴秋夜出游,各于瓜田摘瓜归,为宜男兆,名曰摸秋。”

从前合肥城墙还在时,出了城门就是田野。居住在城里的孩子们,在月圆之夜要到农田里“偷”点瓜果之类生吃,俗称摸秋。而丢了“秋”的人家却心中窃喜,那意味着月桂娘娘赐福到了家里。

中秋佳节晚上,新婚的新娘子也要摸秋,家里人把她带到篱笆瓜架下,要是摸到了南瓜,那可是全家欢喜,因南与男同音,预兆要生男孩。

中秋“摸秋”不算偷

二、板栗烧鸡俗称“杀鞑子”

桑怀玉,女,21岁,母亲是长丰人,父亲是合肥人,而她是出生在合肥。这个年龄段的人对中秋的概念只剩下月饼了,还有就是放假了可以出去游玩,买漂亮、时尚的衣服。

倒是一旁的妈妈还有一些少时过中秋的记忆:以前在长丰老家时最喜欢吃的一道菜是板栗烧鸡,但自从嫁到合肥以后,板栗还在,鸡却变成了鸭子。

公公告诉她,这在合肥俗称“杀鞑子”,是有典故的。

相传元朝时期,每十个汉人供养一个元人,十户只许共用一把菜刀,菜刀都用铁链拴在井台边。那时候,合肥人称元朝统治者为“鞑子”,当时的汉人为了发起统一的暴动,于是便利用中秋节吃月饼的习俗,将“八月十五杀鞑子”的信条夹在月饼之中,提前分发到全国各地,并在中秋节这天发动起义,一举推翻了残暴的元朝。合肥人为了纪念此举,便在中秋节这天杀鸭子,音同“杀鞑子”,并沿袭至今。

中秋“摸秋”不算偷

三、要吃包公池里藕无丝

葛桂枝,女,41岁,合肥出生合肥长大。她出生在郊区淝河镇,老家的院子里有棵桂花树,据说是爷爷栽下的。每年的中秋节前夕,满院子都是桂花香。爸爸总是要唠叨:爷爷要是还活着,要准备中秋节吃的了。其中就有“包河藕”。

合肥人都知道一句俚语:包公池里藕无丝。无丝与无私谐音,反映了人民对清正无私的包公之赞颂与怀念。

传说包拯晚年,宋仁宗将庐州一段护城河封给他,他无法拒绝,便对家人作出规定:包河可种藕,只可济民,不许营利。加之此藕孔大节疏,质嫩无丝,从此合肥地区便留下一句歇后语“包河藕——无丝(私)”,以誉包拯铁面无私。

包拯后人恪守这一遗训,每到八月中秋这天,都要全族团聚,品尝包河藕加冰糖,以示“此藕无丝(私),冰心可鉴”。久而久之,流传乡里,遂成美德风俗。

中秋“摸秋”不算偷

老合肥们回忆说,小时候每到中秋节的晚上,只要遇见了好天气,家家户户都会在庭院里赏月,案条上除了月饼,还摆放着石榴、葡萄、柿子、板栗。最有合肥特色的是无丝藕,那是从包河里现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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