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福勝律師:刑事辯護人非要委託律師嗎?

刑事辯護作為司法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作為刑事訴訟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歷史要追溯到古羅馬時期。該制度紮根於“尊重人的尊嚴”這一思想,強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經法律規定的程序判決有罪之前,被推定為無罪,而享有辯護權及其他訴訟權利,可以委託律師或其他辯護人參與刑事訴訟程序,通過充分行使辯護權,與追訴機關進行平等對抗,以維護其合法權益。

法妞網友諮詢:

刑事訴訟的辯護人必須是律師嗎?

本人自2001年執業至今,經驗豐富。

劉福勝律師:刑事辯護人非要委託律師嗎?

劉福勝律師解答:

下列人員均可被委託或指定擔任辯護人:

(1)律師;

(2)人民團體或者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公民;

(3)被告人的近親屬、監護人;

(4)其他經人民法院許可的公民。

劉福勝律師補充:

信息時代,每個人都能通過網絡獲得大量的知識、資源,我們也曾遇到不少委託人,認為法律只是一些條條框框的規定,只要按步聚跟著走,普通人也可完成整個刑事辯護工作,並據此認為,根本沒有聘請律師的必要。

然而,法律是一門博大精深、專業性極強的學問,許多法學專業的科班生對法條的理解尚會偏差,更何況是普通人?況且,許多法律程序均是不可逆轉的,大多有利的辯護觀點也僅在刑事訴訟進程中的某一時間節點才能實現最優的辯護效果。譬如刑事律師常說,自被刑事拘留後的37天,是決定犯罪嫌疑人命運的關鍵時刻。普通人根本無法理解上述話語中所蘊含的法律法規、實務經驗,同樣也無法就此進行操作。若認為自己可以“依樣畫葫蘆”模仿律師進行辯護工作,這往往是害了自己的親人。

劉律師結語:在某種意義上,刑事案件是一項“阻擊”工作,律師需要在不同階段作出不同的法律分析,提出不同的律師意見,一步步實現較好的辯護效果。因此,刑事案件中律師介入越早越好。實務中一些較為謹慎、聰明的委託人,甚至在聽到“風聲”、看到蛛絲馬跡時,便開始諮詢律師相關法律問題,並通過專項法律顧問委託律師提供法律服務工作,此時,律師提供的意見往往讓委託人、當事人獲益良多,不僅可以讓隨後的辯護工作獲得一個良好的開頭,甚至能夠讓事情在刑事訴訟進程開始前便完美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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