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四环保督察组向郴州反馈督察意见

省第四环保督察组向郴州反馈督察意见

省第四环保督察组向郴州反馈督察意见

9月30日,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郴州市意见反馈会议召开,省第四环保督察组组长段林毅向郴州市通报督察情况,郴州市委书记易鹏飞在反馈会上作表态发言,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志仁主持会议。

7月14日到8月13日期间,省第四环保督查组对郴州市及各县市区重点督察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和交办的信访件的办理情况,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办理情况,同时,还督察了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开展的情况。

在郴督察期间,督察组先后与市直领导、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谈话50人次,走访有关部门和单位8家,召开了三个梯次的座谈会,查阅资料4000余份,共接到群众来电来信的投诉522件,分21批次向被督察转办了331件,其中涉及到中央环保督察的信访重复件30件。督察组还现场督察、检查一共有270多次,查看了现场300多次,发现有关的问题400多个。

段林毅指出,郴州市高度重视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把积极配合督察、全力推进整改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契机。通过环境保护督察,郴州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相关职能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和责任进一步强化,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回应了人民群众对环境问题的重大关切。

段林毅强调,郴州市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不断完善齐抓共管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要深入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全面加速产业转型升级;要统筹抓好历史遗留问题解决,逐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要高标准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和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巩固和深化环保督察成果;要严肃环境保护责任追究,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到位。

易鹏飞在会上代表郴州市委、市政府作表态发言。易鹏飞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战略思想上来,切实增强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树立正确政绩观,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意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坚决弃生态环境为经济发展让路的陈旧模式,坚决摒弃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的短视做法。

易鹏飞强调,针对督察中存在的问题,要压实整改责任,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项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做到一个间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要严格销号管理,按照“个个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原则,对照督察组反馈的问题清单,对每一个具体问题,明确相关责任部门,逐个登记册,建立问题合账,加强踪督办,能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逐条落实,不能立即解决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限时整改,整政到位一个就销号一个,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将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对督察组移交的重点案件线索,要查清事实、厘清责任,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责任追究,该关停的关停,该取缔的取缔,该处理的处理,处理意见要及时向省环保督察办公室请示报告,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志仁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迅速层层传达好会议精神,立即行动,扎扎实实抓好整改工作,坚决按要求、按时限整改落实到位,持续扎实推进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开创生态郴州建设新局面。

郴州市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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