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溪檢察立案監督 尋找「失蹤」的父母

點擊藍字

梁溪检察立案监督 寻找“失踪”的父母

關注我們

“一想到她這麼小就成了孤兒,我們都很心痛。希望你們可以幫她儘快找到父母。”無錫市兒童福利院的陳院長激動地握著檢察官的手,話語中滿懷期待。

梁溪检察立案监督 寻找“失踪”的父母

9月18日一早,無錫市梁溪區檢察院的幾名幹警帶著事先準備好的奶粉和尿不溼,專程來到無錫市兒童福利院看望一個特殊的孩子,希望在中秋來臨前讓她感受到家庭的溫暖。

梁溪检察立案监督 寻找“失踪”的父母

案情

回顧

9月10日凌晨5時,一名環衛工人在小區打掃衛生時聽到路邊的紙箱內傳出嬰兒啼哭聲,她隨即報警求助。民警趕赴現場後發現,紙箱內有一名女嬰,旁邊袋子裡放有奶粉、奶瓶、衣服、玩具等物品,但未留下任何有關女嬰身份及其家人的信息。經醫院檢查,女嬰出生約一個多月,手腳有輕微畸形,聽診心臟有雜音,超聲檢查發現其肺動脈瓣狹窄、肺動脈輕度返流。顯然這個嬰兒是被家人遺棄了。

梁溪區檢察院通過媒體瞭解到這一事件後,第一時間派員前往公安機關了解相關情況。該院經審查認為,女嬰的監護人遺棄不具有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其行為涉嫌遺棄罪。針對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未予立案的情況,該院依法履行監督職責,於9月14日向公安機關發出《要求說明不立案理由通知書》。公安機關於當日對該案進行立案偵查。此次立案監督在今年全省未成年人檢察工作中尚屬首例。同時,檢察官提前介入案件,同步引導偵查工作開展,與公安機關合力尋找嬰兒“失蹤”的父母。

懷抱中的嬰兒露出了笑容,白白胖胖的小臉更讓人心生憐愛之情。檢察機關希望通過這個案件的辦理,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也給社會一個警醒,杜絕這種遺棄行為再次發生。

梁溪检察立案监督 寻找“失踪”的父母

檢察官說法

什麼是遺棄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撫養義務而拒絕撫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梁溪检察立案监督 寻找“失踪”的父母

本期素材提供:胡雯 周慶圓


分享到:


相關文章: